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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迁补偿协议是否适用合同法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2-04 07:28:57 人浏览

导读:

随着建设工程的需要,很多地方都需要进行征地,拆迁的时候需要得到户主同意,才能进行,需要签订相关的协议,以免发生争议不好解决。那么,回迁补偿协议是否适用合同法?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来为大家详细地解答,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随着建设工程的需要,很多地方都需要进行征地,拆迁的时候需要得到户主同意,才能进行,需要签订相关的协议,以免发生争议不好解决。那么,回迁补偿协议是否适用合同法?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来为大家详细地解答,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一、回迁补偿协议是否适用合同法

  拆迁协议主要是由房屋拆迁双方当事人参加,只有一方当事人参加协议是不能成立的,合同法规是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在相关的合同里面是非常全面的,很多都涉及了法律相关的问题,如果其中的条款违反了合同法规,那么这个合同就是无效的,在履行合同的时候就会发生纠纷问题。所以了解合同法规是非常有必要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二、拆迁方面属于什么法

  关于拆迁,我们国家是有一系列的法律规定的。

  首先,是跟征收/拆迁相关的基本法律;如:《土地管理法》及《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城乡规划法》等;

  其次,是专门针对拆迁的相关规定,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目前并没有全国统一的类似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关于集体土地拆迁的相关规定,只有各个省市也制定的关于集体土地拆迁的相关规定。如《北京市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办法》、《扬州市市区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暂行办法》等。

  另外,各个省市也都在不同程度上制定了关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具体实施办法。如《上海市国有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细则》、《上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管理规定》、《内蒙古自治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湖北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等。

  三、农村拆迁门市补偿标准

  沿街外观好似商业用房,同时也是用于实际经营行为的房屋。例如饭店、超市、小宾馆等,今天探讨的是对这类房屋应该如何补偿。国有土地上的沿街用房基本是正规的商服用地,不存在争议,产生争议的多在集体土地上。所以接下来我们就探讨下在集体土地上沿街用房,它的形态分为以下几种:

  (一)有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证;当中标注的用途为住宅,实际用于生产经营用房。

  (二)客观现实自然形成;意思是本身不是沿街用房,房屋前面修路,房屋可做经营之用,这种时间推移自然形成的用房性质。

  (三)村乡镇统一规划的用房;例如乡、村统一规划此地为超市一条街、建材一条街。本身经过了乡、村的统一规划,但是没有取得相关部门的建筑以及土地审批手续。

  (四)自建宅基地;例如农家乐饭店、农家乐宾馆。

  (五)集体企业改制;之前是乡办、村办企业,被一次性买断的这种商铺用房。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有关回迁补偿协议是否适用合同法的相关的法律知识。总而言之,回迁补偿协议适用合同法,也约束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若大家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想要了解的话,欢迎咨询法律快车律师,为您提供最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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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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