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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房买卖合同注意事项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1-30 15:21:38 人浏览

导读:

在去进行期房买卖的时候,是需要注意后续公司发展的,期房也是一种需要从多方面进行考虑的,那么期房买卖合同注意事项?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在去进行期房买卖的时候,是需要注意后续公司发展的,期房也是一种需要从多方面进行考虑的,那么期房买卖合同注意事项?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买期房合同的注意事项

  在买卖交易过程的时候一个是买卖双方签订房屋认购书,第二个就是买卖双方签订购房合同,购房合同中会有一个房屋补充协议,这个房屋的补充协议往往是把房屋购买合同里没有约定的事项在补充协议条款中进行约定。需要提醒购房者们注意的是,补充的条款在某种程度上约定的事项要比房屋购销合同里约定的还要重要,因为房屋的补充条款是根据不同项目的不同具体情况来进行约定的。所以,在签订房屋的补充条款的时候应该好好把握以下几个关键问题。

  1、应该明确的把房屋售楼书和其他广告的内容都写进房屋补充协议中去,这是为了维护购房者的合法权益的一个非常重要的方式。

  2、明确房屋所有权证办理的时间。因为购销合同里通常没有说多长时间把产权证办下来,这通常在补充条款里约定。

  3、要明确按揭办不下来的话,双方的责任。现在买房通常需要按揭,确实有的情况下按揭没有办下来,没有办下来的原因比较复杂,有购房者的原因,也可能有房地产开发商的原因,甚至也有一些是银行方面的原因,也有一些是综合的。要明确,如果按揭办不下来,双方各自的责任是什么。

  4、明确关于公摊建筑面积。现在面积争议最多的就是公用面积的分摊问题,而且有些开发商经常在公摊上做文章,所以要和开发商约定清楚,不仅要有一个笼统的公摊面积的数字,而且要约定公摊的是哪一部分,要确定公摊的位置。现在有很多赠与这个,赠与那个,实际上有的时候是公用的面积。

  5、应该明确装修标准。以后逐渐的房地产开发项目是精装修,那么就必须对装修的标准明确。比如说装修的标准不要笼统的想使用进口材料、高级材料等这种不明确、含糊的表述,一定要明确使用什么品牌,甚至包括颜色等。

  6、明确退房的责任。购房者接到入住通知之后,经常拿出一些资金装修房屋,比如说买家电什么的,但是一旦退房是由于开发商的原因,必须写明开发商是什么样的责任,写名在确定的日期内把开发商退还,甚至包括银行的利息、罚金等。

期房买卖合同

  二、期房合同丢失怎么办

  由于预售合同是要到房管局备案的,为防止一房两买,每套房仅能备案一次,为此开发商是无法帮你补办的。可以到开发商处复印一份盖有备案章的合同,该合同就能够证明你的购房行为,且一般收房不需要合同的,带你的身份证去就行了,开发商会将交房名单给物业公司的。等办下产权证后,合同有没有就没什么关系了。

  三、买卖期房的合同是否有效

  房屋买卖合同有效成立和产权过户登记是房屋产权转移的生效要件。登记是房屋产权转移的必要条件,而非房屋买卖合同的生效要件。房屋买卖合同只要具备书面形式、行为主体适格、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等合同的一般生效条件,即为有效成立,双方当事人必须信守。 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后未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手续前,一方无正当理由的,应责令其继续履行:买受人没有支付房款,应责令其支付;出卖人没有将房屋交付买受人使用或管理的,应责令其交付;未依法完纳契税办理契证的,应着其纳税办证;未办理产权过户手续的,应着其补办。 同时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都将构成违约,承担违约责任;若合同规定了定金和违约金责任,一方违约后也应当承担定金和违约金责任。因此,《民法通则意见》第吧5条规定内容是合理的。我国正在制定的统一合同法和物权法关于房屋买卖合同有效成立和房屋产权过户登记关系之规定,应采纳《民法通则意见》第吧5条规定,明确产权过户登记在房屋产权变动中的公示作用,规定过户登记是房屋买卖合同的履行行为,而非其生效要件;应赋予当事人基于房屋买卖合同的债权请求权,即使产权未经过户登记,出卖人翻悔却无正当理由,买受人有权请求出卖人协助其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手续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的关于期房买卖合同注意事项的相关内容,在签订合同的时候,一定要采用房地产管理部门统一印制的标准期房买卖合同,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请及时咨询律师处理,法律快车提供专业律师,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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