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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害赔偿范围的确定方法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1-10 14:27:55 人浏览

导读:

当我们一旦遭到侵权损害了,就会谈到损害赔偿的范围,在我们生活中,侵权损害可能包括了财产损害,人身损害,那么损害赔偿范围的确定方法是什么?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相关的法律知识,下面一起来看看吧,相信会对你有所帮助。

  当我们一旦遭到侵权损害了,就会谈到损害赔偿的范围,在我们生活中,侵权损害可能包括了财产损害,人身损害,那么损害赔偿范围的确定方法是什么?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相关的法律知识,下面一起来看看吧,相信会对你有所帮助。

  一、损害赔偿范围的确定方法

  一、财产损害赔偿

  所谓财产损害赔偿是指因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后所造成的财产支出和收入减少,主要包括财产损失费、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造成伤残的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费用;造成死亡的还包括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财产损害赔偿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

  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3、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4、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5、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6、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7、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8、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

  9、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10、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11、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二、精神损害赔偿

  精神损害赔偿是指受害人及其近亲属因受害人生命健康权遭受侵害所造成精神痛苦、精神创伤的非财产损害赔偿,是以一定的金钱对精神痛苦予以抚慰。

  精神损害赔偿的数额主要根据以下因素确定:

  1、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

  3、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

  4、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5、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三、重点提示

  1、证据要及时收集,避免丢失和遗漏。

  2、财产损害赔偿计算的项目要完整,计算依据要准确,避免计算错误和遗漏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3、精神损害赔偿的数额要合理,否则会造成诉讼费的不必要损失。

  4、注意诉讼时效。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为一年;伤害明显的,从受伤害之日起算;伤害当时未曾发现,后经检查确诊并能证明是由侵害因起的,从伤势确诊之日起酸。

损害赔偿范围

  二、损害赔偿的规则

  (一)是完全赔偿规则,损害有多大就赔偿多少。损害赔偿是以补偿被侵害人的损害为目的的,因此它应当在损害范围之内,损害范围有多大,赔偿范围就有多大。我们讲到侵权责任损害赔偿规则的时候,在完全赔偿规则中有两个例外的规则要注意:第一个例外是法定赔偿限额,这个主要是在高度危险责任当中。法律是规定有赔偿限额的,赔偿只能在这个限额内进行赔偿,损害超过了这个限额,法律规定是不赔偿。实际上限额赔偿规则在运输合同赔偿责任中也规定货物运输的货损赔偿也是有限额规定的。我最近看到一些对侵权责任限额赔偿解释提到的法律规定,我看到许多人引用的实际上不是侵权赔偿,是合同当中运输合同的赔偿责任限额,像航空运输、铁路运输。侵权责任中也有规定,比如核设施。核事故造成损害的,这个赔偿国务院有明确规定赔偿限额,这是一个不能多的限制赔偿的数额,只能到这为止的。

  第二个例外是惩罚性赔偿。损害赔偿是补偿性的赔偿,以补偿损害为目的的,损害多少赔偿多少。惩罚性赔偿不是这样的,还要给予你一定的惩罚,因此赔偿的范围、赔偿的数额会超过损害的范围、损害的数额。是不是真实的超过了?实际上我觉得也不是,只是在确定数额上有一个补偿的数额。惩罚性的赔偿必须是补偿性赔偿数额的倍数,最少是一倍。《商标法》规定的是一倍以上、五倍以下,最少得是一倍。

  (二)是与有过失规则或过错相抵规则。受害人(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和扩大也有过错的,要减轻侵权人的侵权责任,这部分的损失受害人(被侵权人)要自己承担,因为这是由于受害人的过错造成的。为什么现在讲的是与有过失规则而不叫过错相抵规则?因为过错相抵指的是双方都有过错的时候才适用过错相抵规则,如果在无过错责任当中有没有这个适用?受害人一方有过错,会不会发生这种减轻?赔偿范围是不是要考虑?在上述情况下就侵权人来讲不存在过错的问题,无论有没有过错都要承担责任。所以与有过失的提法比较准确,现在《民法典》当中讲的不是受害人一方也有过错,“也有”说明侵害人也必须有,不管侵害人有没有,反正受害人有。

  (三)是损益相抵规则。侵权人造成损害的时候被侵权人基于损害发生的原因同时受到利益的,应当从损害的数额当中减去这个利益来确定赔偿数额。比如,一栋房子倒了,这栋房子值100万元,损失100万元,可是材料还值10万元,那就赔偿90万元。实务中操作起来可能是材料值10万元,赔偿90万元,也可能是材料给侵权人,给我100万元,反正是要把这个利益扣除。

  三、著作权侵权损害赔偿的范围

  著作权侵权损害赔偿的范围,按照全部赔偿原则,即指因侵权造成著作权权利人全部实际损失的范围。凡侵权损失,不外乎是指侵权行为造成权利人现有财产的减少或丧失,以及可得利益的减少或丧失。通常又分为侵权损害的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除了著作权造成的财产损失外,著作权的损害赔偿还包括著作权人身精神权益的精神损害赔偿。

  1、直接损失,即指:

  (1)对侵权直接造成的著作权使用费等收益减少或丧失的损失;

  (2)因调查、制止和消除不法侵权行为而支出的合理费用;

  (3)因侵犯著作权人身精神权益而造成的财产损失。

  2、间接损失,即指权利人受到侵害的著作权在一定范围内的未来财产利益的损失,它属于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三款规定的受害人因此遭受其他重大损失的,侵害人并应当赔偿损失中规定的其他重大损失的范围。著作权的间接损失是由于造成了权利人不能正常利用该著作权进行经营活动而遭受的。

  3、精神损害,著作权人身精神权益的赔偿主要指著作权的精神损害的赔偿。在侵权人侵犯著作权人人身权或者表演者人身权情节严重情形下,判令侵权人向著作权人或表演者支付一定数额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的关于损害赔偿范围的确定方法的相关内容,确定侵权损害赔偿的范围在于遵循对造成的财产损失要全部赔偿的原则,对人身损害只赔偿由此所造成的财产损失的原则,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请及时咨询律师处理,法律快车提供专业律师,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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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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