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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公司的合同如何分类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0-20 15:38:14 人浏览

导读:

建筑工程所涉及的标的数额大,因此协商确定的各项事情都需要签订合同或者是补充协议,以此保障各方当事人的权益。建筑工程合同种类繁多,更多关于建筑公司的合同如何分类的相关知识,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就为您来解答这个疑惑。

  建筑工程所涉及的标的数额大,因此协商确定的各项事情都需要签订合同或者是补充协议,以此保障各方当事人的权益。建筑工程合同种类繁多,更多关于建筑公司的合同如何分类的相关知识,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就为您来解答这个疑惑。

  一、建筑公司的合同如何分类

  以工作性质为标准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勘察合同,指发包人与勘察人就完成建设工程地理、地质状况的调查研究工作而达成的协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即筹建单位与施工单位就完成项目建设的建筑、安装而达成的合同。施工单位依照合同的规定完成建设安装工作,筹建单位接受建筑物及其安装的设施并支付报酬。以合同主体为标准国内工程合同。国内工程承包合同,是指合同双方都属于同一国的建设工程合同。国际工程合同。国际工程合同,是指一国的建筑工程发包人与他国的建筑工程承包人之间,为承包建筑工程项目,就双方权利义务达成一致的协议。国际工程承包合同的主体一方或双方是外国人,其标的是特定的工程项目。合同内容是双方当事人依据有关国家的法律和国际惯例并依据特定的为世界各国所承认的国际工程招标投标程序,确立的为完成本项特定工程的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

  二、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条件是什么

  (一)完成了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二)施工单位对竣工工程质量进行了检查,确认工程质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符合设计文件及合同要求,并提出工程竣工报告。该报告应经总监理工程师(针对委托监理的项目)、项目经理和施工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三)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委托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等有关部门责令整改的问题全部整改完毕。

  (五)对于委托监理的工程项目,具有完整的监理资料,监理单位提出工程质量评估报告,该报告应经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未委托监理的工程项目,工程质量评估报告由建设单位完成。

  (六)勘察、设计单位对勘察、设计文件及施工过程中由设计单位签署的设计变更通知书进行检查,并提出质量检查报告。该报告应经该项目勘察、设计负责人和各自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七)有规划、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验收认可文件。

  (八)有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三、建设工程竣工验收依据怎样

  (一)上级主管部门对该项目批准的各种文件;

  (二)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及批复文件;

  (三)施工图设计文件及设计变更洽商记录;

  (四)国家颁布的各种标准和现行的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五)工程承包合同文件;

  (六)技术设备说明书;

  (七)关于工程竣工验收的其他规定;

  (八)从国外引进的新技术和成套设备的项目,以及中外合资建设项目,要按照签订的合同和进口国提供的设计文件等进行验收;

  (九)利用世界银行等国际金融机构贷款的建设项目,应按世界银行规定,按时编制《项目完成报告》。

  口头协议虽然也具有法律效力,但是存在举证困难,出现纠纷难以证明的缺点。以上就是由法律快车编辑整理收集的关于建筑公司的合同如何分类的介绍,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想要了解的,欢迎咨询法律快车律师,给您提供专业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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