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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拆迁人员安置补偿标准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0-28 07:40:08 人浏览

导读:

我们在平时工作中有可能会遇到企业拆迁的情况,那么当政府需要征用企业土地的时候,那么就会涉及到企业拆迁,这时候对于员工来说可能会面临失业,下面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企业拆迁人员安置补偿标准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我们在平时工作中有可能会遇到企业拆迁的情况,那么当政府需要征用企业土地的时候,那么就会涉及到企业拆迁,这时候对于员工来说可能会面临失业,下面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企业拆迁人员安置补偿标准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企业拆迁人员安置补偿标准

  企业拆迁人员安置补偿标准可以主张企业进行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职工在企业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就对应支付一个月的工资,如果在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则按一年计算;而不满六个月的,向职工支付半个月工资的补偿标准。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二、拆迁补偿不合理找谁

  被拆迁人可以向当地政府申请裁决,如果对裁决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一)拆迁行政管理部门。一般而言,拆迁行政管理部门作出拆迁许可、拆迁决定、拆迁补偿裁决等行政行为的,原告不服提起行政诉讼的,拆迁行政管理部门为被告。

  (二)人民政府。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诉讼中,以人民政府为被告的一般是以下几种情形:

  (1)由人民政府下属的“拆迁办公室”充当拆迁人同时又作出许可决定和裁决;

  (2)由人民政府或者土地管理局成立的临时性组织,如“拆迁指挥部”等充当拆迁人,同时作出许可决定和裁决;

  (3)由政府专门成立的土地储备中心充当差遣人由人民政府作出裁决。在城市房屋拆迁行政纠纷时,出现以上三种情形的,人民政府为房屋拆迁行政诉讼的被告。

  三、拆迁纠纷如何维权

  首先,了解清自己应获取的补偿,一般来讲,企业拆迁补偿费用主要分为以下四个方面:

  1、企业本身拆迁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建筑物和地上附着物,以及因搬迁而发生损失的机器设备的补偿等;

  2、停产停业损失,以实际情况而定,一般来讲是拆迁过程中企业的实际经营损失;

  3、拆迁补偿费用,包括搬迁过程中的费用和搬迁中发生的停工费用、机器设备修复费用以及运输等费用;

  4、基于拆迁政策发生的奖励费用,包括速迁费、拆迁奖励费等。

  其次,在充分了解自家企业情况之后,及时咨询律师。专业拆迁律师拥有丰富的经验,在应对拆迁问题时,能尽量为企业主争取合理合法的补偿。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整理的关于企业拆迁人员安置补偿标准的介绍,希望对您有帮助,综上所述我们知道如果公司因为拆迁解除了劳动者的合同,那么就需要根据劳动法来补偿的。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方面的问题,也可以来咨询法律快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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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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