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署名权能不能是公司所有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1-17 16:19:42 人浏览

导读:

著作权作为一种无形财产权,是一种极为复杂的民事权利,客观上已经成为最复杂、最深奥的法学分科之一。那么署名权能不能是公司所有?接下来将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关于署名权能不能是公司所有及其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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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署名权能不能是公司所有

  不一定。

  署名权是属于著作权的一种,根据《著作权法》的相关规定,职务作品的著作权归属有两种情况

  1、职务作品的著作权由作者享有。

  这是职务作品著作权归属的一般规定,例如,学校教师为教学编写的教材,社会科学研究人员为本单位研究课题所写的论文,记者为本报社、杂志社撰写的稿件,剧团创作人员为剧团编写的剧本、曲谱等职务作品的著作权,在没有特殊约定的情况下,属于作品完成者个人。

  在这种情况下,对作品的使用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一)单位有权在其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作品完成两年内,未经单位同意,作者不得许可第三人以与单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该作品。

  (二)在作品完成的两年内,如果单位在其业务范围内不使用,作者可以要求单位同意由第三人以与单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单位没有正当理由不得拒绝。

  (三)在作品完成的两年内,经单位同意,作者许可第三人以与单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作品所获得的报酬,由作者与单位按约定的比例分配。

  (四)作品完成两年后,单位可以在其业务范围内继续使用。

  作品完成两年的期限,自作者向单位交付作品之日起计算。

  2、 在下列情况下的职务作品,除署名权外,其他著作权由单位享有,

  (一)主要是利用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并由单位承担责任的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计算机软件等职务作品。

  (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著作权由单位享有的职务作品。

  (三)由作者与其所在单位以合同约定著作权由单位享有的职务作品。

  上述情况下的职务作品,著作权中的署名权由完成作品的作者享有,其他权利由单位享有。

署名权能不能是公司所有

  二、作者有三种情形

  第一,创作作品的自然人。

  第二,被视为作者的法人或非法人单位。

  第三,由委托合同明确约定而取得作者身份的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单位。

  作者这一概念也有狭义和广义之分。广义的作者不仅包括一切文学、艺术、音乐、戏剧或科学作品的创作者,而且也包括表演者、录音、录像制作或广播组织。狭义的作者仅包括进行文学艺术、音乐或戏剧作品的创作人。因此,哪些人可以成为作者要由各国法律甚至国际公约来规定。

  三、行使限制

  权利的行使应受限制,这是现代民法的基本要求之一。尽管法律没有规定,在有些情况下,署名权的行使也应受到限制。如某作者在作品出版前决定不在作品上署名或署上一种姓名,在书稿印成后又要求署名或改变署名,除非出版社愿意接受,否则作者的要求就难以实现。

  署名权作为著作人身权的一项权利,各国法律都有规定。署名权便是这种复杂民事权利中最基本的权利。以上便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带来关于署名权能不能是公司所有的相关知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法律快车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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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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