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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愿辞职有没有补偿金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1-31 18:00:35 人浏览

导读:

员工主动辞职一般没有补偿金。但如果是因为用人单位存在违法情形,比如拖欠员工工资,不给员工缴纳社保的,如果此时员工提出...

  员工主动辞职一般没有补偿金。但如果是因为用人单位存在违法情形,比如拖欠员工工资,不给员工缴纳社保的,如果此时员工提出离职,用人单位需要赔偿经济补偿金给员工。接下来就跟随法律快车小编一同来了解自愿辞职有没有补偿金。

  一、劳动者主动提出辞职是否有补偿金

  属于以下劳动者被迫解除劳动合同情形的,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以个人理由辞职没有经济补偿。

  1、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2、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用人单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4、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5、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6、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7、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8、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不给补偿金,竞业条款有效吗?

  用人单位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约定的竞业条款无效,条款对劳动者没有约束力。

  根据相关政策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对于竞业限制经济补偿的支付标准,法律没有明确规定,需要当事人协商约定。用人单位未按照约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双方当事人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对劳动者不具有约束力。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以上就是由法律快车编辑整理收集的关于自愿辞职有没有补偿金的法律知识。劳动者自愿离职的,如果是因为个人原因离职,只需要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即可,用人单位也不需要支付补偿金。如果员工没有提前三十天通知而直接离职的,可能还要面临支付用人单位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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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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