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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自主权是什么意思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2-05 09:42:48 人浏览

导读:

我们知道在我国婚姻自主权是每个人都应该享有的权利,每个人都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结婚或是离婚,任何人都不应该干涉,也不能强制行为人进行结婚或离婚,接下来就由法律快车小编整理的关于婚姻自主权是什么意思的相关内容。

  我们知道在我国婚姻自主权是每个人都应该享有的权利,每个人都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结婚或是离婚,任何人都不应该干涉,也不能强制行为人进行结婚或离婚,接下来就由法律快车小编整理的关于婚姻自主权是什么意思的相关内容。

  一、婚姻自主权是什么意思

  公民依法享有婚姻自由的权利,即公民依法按照自己的意志,自愿地结婚或离婚,不受他人干涉的自主的权利。男女公民对于自己的结婚或离婚问题,在遵守法律规定的条件下,有表达自己的真实意思的完全自由,任何人都无权代替他们做出决定,或者强迫他们作出违背自己意愿的决定;不但父母无权干涉自己子女的结婚或离婚的自由,而且子女也无权干涉自己父母的离婚自由和丧偶一方的再婚自由。婚姻自由是中国婚姻制度的一项重要原则。

  二、侵害婚姻自主权的行为

  在审判实践中,适用婚姻自主权纠纷案由的情形主要有:

  1、侵害订婚自主决定权的行为,即他人或享有婚姻自主权的人强迫、包办或强制干涉他人订婚或不订婚,或者强迫相对人与自己订婚或不订婚等侵权行为;

  2、侵害结婚自主决定权的行为,主要有包办婚姻、买卖婚姻、禁止寡妇改嫁和强迫寡妇成婚、干涉男到女家落户、干涉父母再婚、一方当事人强迫另一方当事人与其结婚、干涉不婚者成婚、妨碍婚姻登记的行为等等;

  3、侵害离婚自主决定权的行为,包括强制离婚、强制不准离婚、欺骗离婚等等。

  三、侵害婚姻自主权的构成要件

  侵害婚姻自主权的侵权责任构成,应具备一般侵权行为责任构成的全部要件:

  1、行为人必须有侵害婚姻自主权的违法行为。其行为首先须违反保护婚姻自主权的有关法律规定,其次一般须有暴力、胁迫、限制自由、强制干涉等特征。侵害婚姻自主权的违法行为,一般应是积极的作为方式。

  2、有侵害婚姻自主权的损害事实,主要是权利人的权利无法行使或不能行使,具有这种损害事实,即成立此要件。受害人还可能造成人身伤害、自由受限、名誉受损、财产损失等损害,这些也是损害事实的内容,但其有无不影响侵权损害事实的成立,具有这些损害后果的,应作为侵权行为的严重情节和扩大赔偿范围的依据。

  3、侵害婚姻自主权的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有因果关系,要求其违法行为必须为该损害事实的原因,而该损害事实正是其违法行为的结果。在侵害婚姻自主权的因果关系中,行为与婚姻自主权利行使受限的损害事实之间的因果关系,至为明显,容易判断;行为与人身、自由、名誉财产所损害事实之间的因果关系,则应依这些侵权责任因果关系构成要件的要求仔细判断。

  4、侵害婚姻自主权行为人的主观过错,必须是故意,过失不构成侵害婚姻自主权的侵权责任。应注意,侵害婚姻自主权的责任确定,只适用过错责任原则,不适用过错推定规则、无过错责任原则和公平责任原则。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整理的关于婚姻自主权是什么意思的相关内容,综上所述,我们知道婚姻自主权包括离婚自主权和结婚自主权,每个人都可以按自己的意志来结婚离婚,其他人不能强迫或是干涉。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方面的问题,也可以来咨询法律快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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