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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自主权内容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0-14 09:07:10 0人浏览

导读:

婚姻自主权指的是拥有自由结婚和自由离婚的权利。结婚自由是指婚姻当事人有依法缔结婚姻关系的自由,任何人不得干涉;离婚自由夫妻有依法解除婚姻关系的自由,不必以他人意志为转移。但婚姻自由不是绝对自由,而是相对自由。行使婚姻自由权,必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那么婚姻自主权内容?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以下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婚姻自主权内容
  •   婚姻自主权的内容包括结婚自主权和离婚自主权。

      1、结婚自主权

      结婚自主权是公民自主决定自己的婚姻,禁止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者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的权利。从主体上讲,达到法定婚龄的未婚男女、离婚或丧偶的男女均享有结婚自主权,复婚与再婚自由是结婚自主权的重要内容。但结婚自主权不包括重婚自主权。

      推荐阅读:婚姻法全文

      从内容上讲,结婚自主权的主要含义是指结婚必须由男女双方自主决定。一方面,一方不得强迫另一方与之结婚;另一方面,结婚应由男女双方自主决定,其他任何第三人,包括父母、子女、组织都不得干涉和代为决定。因为,结婚是男女两性以爱情为基础的、以建立家庭和互为配偶为目的的两性结合。而作为婚姻基础的爱情,只能产生于男女双方之间,只能是妇男女双方的事,任何第三人也都无法包办代替。结婚自主权对公民结婚自由的保障,实际上保障了公民的一项极为重要的精神利益,保障了公民对爱情这一人类重要情感的...

  • 婚姻自主权指的是拥有自由结婚和自由离婚的权利。结婚自由是指婚姻当事人有依法缔结婚姻关系的自由,任何人不得干涉;离婚自由夫妻有依法解除婚姻关系的自由,不必以他人意志为转移。但婚姻自由不是绝对自由,而是相对自由。行使婚姻自由权,必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法律依据:2021年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一条 婚姻家庭受国家保护。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保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的合法权益。《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   婚姻自主权的内容包括结婚自主权和离婚自主权。

      1、结婚自主权是公民自主决定自己的婚姻,禁止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者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的权利。从主体上讲,达到法定婚龄的未婚男女、离婚或丧偶的男女均享有结婚自主权,复婚与再婚自由是结婚自主权的重要内容。但结婚自主权不包括重婚自主权。

      从内容上讲,结婚自主权的主要含义是指结婚必须由男女双方自主决定。一方面,一方不得强迫另一方与之结婚;另一方面,结婚应由男女双方自主决定,其他任何第三人,包括父母、子女、组织都不得干涉和代为决定。因为,结婚是男女两性以爱情为基础的、以建立家庭和互为配偶为目的的两性结合。而作为婚姻基础的爱情,只能产生于男女双方之间,只能是妇男女双方的事,任何第三人也都无法包办代替。结婚自主权对公民结婚自由的保障,实际上保障了公民的一项极为重要的精神利益,保障了公民对爱情这一人类重要情感的需要,从而维护了公民的人格独立与自由。...

  • 男女双方可以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通过友好协商就婚前或者婚后所得财产的归属、管理、使用收益、处分及债务清偿、婚姻解除时财产清算等作出约定,并按约定内处理夫妻财产。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是属于事实婚姻的。那么事实婚姻财产分割原则是什么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答疑解惑。

      事实婚姻财产分割原则:

      1、男女平等原则。

      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原这里的“照顾”,既可以在财产份额上给予女方适当多分,也可以在财产种类上将某项生活特别需要的财产,比如住房,分配给女方。

      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不应损害财产效用、性能和经济价值。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产资料进行分割时,应尽可能分给需要该生产资料、能更好发挥该生产资料效用的一方;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活资料进行分割时,要尽量满足个人从事专业或职业需要,以发挥物的使用价值。

      4、权利不得滥用原则。

      5、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这是司法实践经验的总结,符合夫妻关系和婚姻生活本质的要求,有利于避免不必要的纠...

  • 法律规定有以下情形的婚姻无效:1、重婚;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3、未到法定婚龄等。而可撤销婚姻的情形是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方有权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第一千零五十二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 受胁迫的婚姻可撤销,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可以请求撤销婚姻;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十八条行为人以给另一方当事人或者其近亲属的生命、身体、健康、名誉、财产等方面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另一方当事人违背真实意愿结婚的,可以认定为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所称的“胁迫”。因受胁迫而请求撤销婚姻的,只能是受胁迫一方的婚姻关系当事人本人。
  • 我国现在的新《婚姻法》已经不存在事实婚姻这一说法了。所谓的事实婚姻是指男女双方没有按法律规定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在一起,有构成结婚的要件。且男女双方于1994年2月1日前就是同居的关系。那么,事实婚姻如何起诉离婚呢?因此,如果事实婚姻要起诉离婚的话只需解除同居关系即可。

    因为我国在1994年2月1日以前才有事实婚姻这个说法。现在所谓的事实婚姻其实是非法同居。如果事实婚姻想要起诉离婚的话,只要解除男女双方的非法同居关系即可。

    人民法院在审理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除向双方当事人严肃指出其行为的违法性和危害性,并视其违法情节给予批评教育和民事制裁外,还应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以保护妇女和儿童合法权益处理,一律以判决的方式予以解除。

  • 事实婚姻无须办理离婚。事实婚姻不属于合法的婚姻,当事人之间并不具备夫妻关系,因此只需要解除同居关系即可。因此,可以签订解除同居关系的协议,之后,就解除同居关系了。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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