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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离婚手续是怎样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2-23 08:48:01 人浏览

导读:

对一些夫妻来讲,如果婚后感情破裂,双方可以采取协议离婚或者是诉讼离婚的方式来解除关系,协议离婚的话去当地的民政局办理手续即可。那么民政局离婚手续是怎样?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的介绍一下。

  对一些夫妻来讲,如果婚后感情破裂,双方可以采取协议离婚或者是诉讼离婚的方式来解除关系,协议离婚的话去当地的民政局办理手续即可。那么民政局离婚手续是怎样?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的介绍一下。

  一、民政局离婚手续是怎样

  1.申请。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的结婚证;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上述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其中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2.审查。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在审查过程中,必须全面了解协议的内容,尤其是注意双方当事人请求离婚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子女抚养、夫妻一方的生活困难帮助、分割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是否合适。

  3.登记。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审查后,对于符合离婚条件的,应予登记,发给离婚证,注销结婚证;在办理离婚登记时,如果当事人未达成离婚协议、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对于不符合法定条件而不予登记的,应当以书面形式说明不予登记的理由。当事人从领取离婚证起,解除夫妻关系。离婚的当事人一方不按照离婚协议履行应尽义务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二、协议离婚后能否要求离婚损害赔偿

  有下列四种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即重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实施家庭暴力的,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这就是我国的离婚损害赔偿制度。

  当事人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为由向人民法院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但当事人在协议离婚时已经明确表示放弃该项请求,或者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一年后提出的,不予支持。

  三、协议离婚程序注意事项有哪些

  任何人都不愿意将争议诉诸法院,除非万不得已。因此,协议离婚,无疑是解除婚姻关系的最佳选择。但对于双方户口远在外省(市)、而在本地工作生活的当事人来说,通过法院调解离婚,更为方便省时。所需费用仅为几百元,可能比回户口所在地的单程车票还便宜,所需时间也根据法院情况1-3天。另外,对于一方在国外,无法办理国内协议离婚手续,或婚姻缔结地在国外,而欲在国内离婚的当事人,法院解决无疑是唯一的途径。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关于民政局离婚手续是怎样的介绍,如果要离婚的夫妻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要提前准备相关的材料和证据,需要填写申请书,按照流程来进行办理。对此如果大家还有不明白的,建议可以咨询一下法律快车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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