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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办离婚手续要带什么材料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1970-01-01 08:00:00 人浏览

导读:

离婚分为诉讼离婚和协议离婚,协议离婚是指双方就离婚事宜达成一致,就财产和子女抚养权达成一致,协议离婚需要签订离婚协议,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分别需要什么材料。因此接下来将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关于民政局办离婚手续要带什么材料及其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民政局办离婚手续要带什么材料

一、民政局办离婚手续要带什么材料

协议离婚需要准备离婚协议书、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

(一)准备离婚协议。男女双方必须签订一份书面离婚协议,离婚协议必须包括双方是自愿离婚和对子女的抚养、财产以及债务等事项协商一致。

(二)申请受理。男女双方需拿着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书面离婚协议等材料亲自去民政局申请离婚登记。

(三)冷静期。申请离婚登记之日起30天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去民政局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这就是所谓的“30天冷静期”。

(四)审查和发证。如果30天满了,自第31天开始至第60天,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民政局去申请领离婚证。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家暴离婚的补偿是什么

(一)家暴离婚可以提赔偿,因为婚姻关系的一方因为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其他重大过错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离婚损害赔偿。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其他重大过错。

(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八十六条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

三、那些对象可以请求赔偿

家暴离婚的,无过错方可以要求赔偿。夫妻双方在离婚时,夫妻一方存在家暴行为的,无过错方可以请求家暴方进行损害赔偿,要注意的是,只有无过错方才能请求赔偿,双方都有过错的,即使有家暴行为,另一方也不能要求赔偿。因此在离婚时,一方有家暴行为,另一方无法定过错的,才可以要求赔偿,另一方也有过错的,不可以要求赔偿。

根据上述阐述,婚姻自由是我国婚姻的基本制度,协议离婚需要离婚协议、双方身份证原件、结婚证原件等资料。以上便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带来民政局离婚要带什么什么材料的相关知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法律快车的律师。


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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