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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地下车库签什么合同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5-31 07:01:36 人浏览

导读:

想必大家都知道合同的重要性,为了保障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最好的方法就是通过订立合同的方式来对双方所有的权利义务进行约束和规范,实践中也是大多数人的选择。那么买地下车库签什么合同?以下将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进行详细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想必大家都知道合同的重要性,为了保障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最好的方法就是通过订立合同的方式来对双方所有的权利义务进行约束和规范,实践中也是大多数人的选择。那么买地下车库签什么合同?以下将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进行详细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买地下车库签什么合同

  买地下车库签的是买卖合同,应该是跟车库产权人签订合同。

  根据《民法典》规定,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其中,转移所有权的一方为卖方,支付价款取得所有权的一方为买方。买卖合同属于双务合同(双方当事人互负权利义务)、有偿合同(需要支付对价)、诺成性合同(当事人达成一致的意思表示合同成立),同时也是不要式合同。

  

  二、车库的种类

  (一)不得销售的公共配套设施

  开发商根据政府规定兴建地下车库,则修建地下车库是他的法定义务,他修建该地下车库不能为了面向社会公众开放并谋取私利,而是为了满足小区内业主生活需要,向特定人群提供停车位的。

  (二)可以销售的公共配套设施

  虽然根据政府规定,开发商应当修建地下车库作为小区的配套设施。但只要具备相应的条件,开发商仍有权销售地下车库。因为法律并没有规定要将地下车库无偿交给业主使用。地下车库和房屋的关系不同于水电和单元房屋、电梯和高层建筑的关系。地下车库并非房屋必须要配备的设施,它与单元房屋是主次关系,不是主物与从物关系,系相对独立建筑物,它可以独立使用而不失使用价值。因此,只要在房屋买卖合同中没有特别约定,则不存在从物随主物一并买卖转让的说法。开发商如没有承诺无偿给业主提供地下车库,且并没有把地下车库面积计入共摊面积内,那么投资兴建该类地下车库的开发商对此享有专有使用权,业主也就无法要求开发商无偿交付其使用。

  (三)非住宅区的配套设施

  这一类地下车库只要审批程序合法,当属开发商自由支配,即可以转让,也可以出租,也没有销售或承租对象的限制。至于是否能拥有所有权,还有待于国家法律予以明确。

  (四)利用人防工程进行改造成的下车库

  地下人防工程可以军民两用,即在和平时期可以利用人防工程为经济建设和人民生活服务,战争状态下归国家统一使用。同时规定了谁投资、谁使用、谁收益原则。由于国家对其使用权有明确规定,因此,在和平时期,投资者享有包括转让使用权、租赁等方式的使用权、收益权和一定程度上的处分权,同时承担维修保养的法定义务。

  如果投资者将人防工程改建为地下车库,那么首先必须要获得有关行政部门的审核同意,在保证不降低人民防空工程防护能力情况下,才能根据国家对地下车库相关技术规范进行修改直至符合地下车库使用要求后方可作为地下车库使用。

  三、人防工程地下车库能够买卖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第十六条明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鼓励、支持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通过多种途径投资人民防空工程建设;投资者平时对人民防空工程享有使用权、管理权和收益权;第十七条明确,平时使用或者开发利用人民防空工程应当经县级以上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批准。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转让、抵押、租赁人民防空工程。

  依法结合民用建筑修建的防空地下室是国家强制要求配套建设的人防工程,属于国防工程和社会公益设施,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买卖或者以长期出租使用权的名义变相买卖防空地下室。在目前国家对防空地下室产权尚末明确的情况下,防空地下室平时使用只允许短期租赁,每次租赁合同期不得超过5年。

  以上就是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收集整理的关于买地下车库签什么合同的相关知识。综上所述,购买地下车库的合同属于买卖合同,现实生活中在签订车库买卖合同时需要注意对方的产权等相关问题,以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如果您还有没有解决的问题,欢迎您咨询法律快车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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