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告诉我如何补偿工伤。
更新时间:2020-04-02 07:49:52人浏览
问题描述:
请告诉我如何补偿工伤。
4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咨询我
1、如果是劳务派遣的有劳务派遣公司按照工伤待遇赔偿,如果是雇佣工的不能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待遇赔偿,只能按照人身损害的赔偿;
2、如果没有签订合同,但确实劳动关系的话,可以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赔偿;
3、如果是没有资质的用人单位具体还要看双方是什么样的关系,是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
建议先申请工伤认定,然后才能做工伤鉴定。
平台特邀律师
推荐
已帮助73182人 · 响应时间 平均5分钟内
1、如果是劳务派遣的有劳务派遣公司按照工伤待遇赔偿,如果是雇佣工的不能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待遇赔偿,只能按照人身损害的赔偿;
2、如果没有签订合同,但确实劳动关系的话,可以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赔偿;
3、如果是没有资质的用人单位具体还要看双方是什么样的关系,是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
建议先申请工伤认定,然后才能做工伤鉴定。
2020-04-02 07:23:21
咨询我
平台法律顾问团队
官方
已帮助90787人 · 响应时间 平均5分钟内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赔偿标准是根据工伤职员伤残等级确定,不同等级,赔偿标准不同。具体如下: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2020-04-02 07:26:31
咨询我
劳动纠纷律师团队
推荐
已帮助148105人 · 响应时间 平均4分钟内
工伤九级该赔偿多少,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一、医疗费
1、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2、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3、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1、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
2、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厦门市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三、误工费(停工留薪期待遇)
1、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原单位按月支付。
2、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3、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四、护理费
1、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2、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厦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以2011年为例: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
1347.5元/月,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的1078元/月,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的为
808.5元/月。
一、医疗费
1、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2、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3、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1、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
2、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厦门市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三、误工费(停工留薪期待遇)
1、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原单位按月支付。
2、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3、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四、护理费
1、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2、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厦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以2011年为例: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
1347.5元/月,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的1078元/月,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的为
808.5元/月。
2020-04-02 07:49:08
咨询我
已帮助83364人 · 响应时间 平均1分钟内
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工伤赔偿中关于平均工资的计算一般按按前十二月平均工资赔偿,各个地区的社会平均工资不同,您可以去本地区的统计局网站查找。工伤补偿应先去你所在地的有关鉴定机构进行伤残等级的鉴定,再根据具体鉴定等级进行补偿确定。
2020-04-02 07:49:52
声明:以上内容由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如若涉及隐私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工伤赔偿中关于平均工资的计算一般按按前十二月平均工资赔偿,各个地区的社会平均工资不同,您可以去本地区的统计局网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工伤治残怎样赔偿
工伤治残怎样赔偿第五章工伤保险待遇第二十九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
工伤保险待遇
人浏览
1、如果是劳务派遣的有劳务派遣公司按照工伤待遇赔偿,如果是雇佣工的不能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待遇赔偿,只能按照人身损害的赔偿;2、如果没有签订合同,但确实劳动关系的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第四十六条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工伤赔偿标准,又称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是指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亲属依法应当享受的赔偿项目和标准。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首先申请工伤认定,之后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视劳动能力鉴定情况确定赔偿数额。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你好,辞职后公司有可能会按平时发工资的日期发放工资,可以跟公司协商发工资的时间。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你好,先与用人单位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不服仲裁的可以起诉到法院。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临时工也必须依法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只要属于劳动者,就有权按照法律的规定,享受国家规定的节假日,跟劳动者是不是全职没有任何的关系,无论是正式工,还是临时工,都有
全部1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建议协商处理,如果协商无法处理的,后续是可以直接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车辆购置税优惠政策有哪些
车辆购置税优惠政策有:一是惠及范围“再扩大”,能够享受减征政策的乘用车排量限制从1.6升提高到2.0升;二是政策发力“更应时”,符合条件的乘用车均可享受减征政策
税法
人浏览
在处理劳动仲裁撤诉后的上诉问题时,常见方式包括重新提交申请、寻求法律援助或咨询专业律师。选择哪种方式取决于具体情况,如上诉理由的充分性、证据的完整性等。一般来说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您好,建议申请劳动仲裁的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你好,个人名义交纳养老保险的需要到户口所在地社保局申请即可,本地户口,可以通过户口所在地社保局或单位交纳社保;而非本地户口或农村户口,只能通过单位方式参保了。
全部1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不考虑其他因素,仅从公务员提拔晋升的规律来推算,理论上从科员到科长需要经历几个过程:1、试用期转正定一级科员,一年;2、从一级科员晋升副科长,三年;3、从副科长
全部1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