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律师。 我在工厂违反工厂规章,开除我发货,劳动合同法是第几条规定?

更新时间:2020-03-10 11:22:11人浏览
问题描述:
请问律师。 我在工厂违反工厂规章,开除我发货,劳动合同法是第几条规定?
3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平台法律顾问团队 咨询我
已帮助156407人 · 响应时间 平均5分钟内
工资、薪金福利化筹划。取得高薪是提高一个人消费水平的主要手段,但因为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的税率是累进的,当累进到一定程度,新增薪金带给纳税人的可支配现金将会逐步减少,所以,把纳税人现金性工资转为提供福利,照样可以增加其消费满足,却可少缴个人所得税。
比如,由企业员工提供住所、假期旅游津贴、福利设施等。
2020-03-10 11:07:26
平台特邀律师 咨询我
已帮助80493人 ·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一、实务做法

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向用人单位主张双倍工资的时效起算点,在实务中有一定的争议。有人说从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算,有人说从未签合同满一年时起算。两种说法,在实务中都有采纳。2011年11月8日江苏省高院、省劳动仲裁委员会发布了《关于审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指导意见
(二)》,对双倍工资的时效起算点作出了明确规定。第一条规定:劳动者因用人单位未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而主张用人单位每月支付二倍工资的争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及人民法院应依法受理。对二倍工资中属于用人单位法定赔偿金的部分,劳动者申请仲裁的时效适用《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即从用人单位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违法行为结束之次日开始计算一年;如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已经满一年,劳动者申请仲裁的时效从一年届满之次日计算一年。按此规定,在2011年11月8日之前实务中按第一种说法,即从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算;之后按第二种说法,即从未签合同满一年时起算。两种说法,涉及到双倍工资性质的认识。


二、双倍工资的性质

《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同条第四款规定: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之前的做法,以劳动关系终止之日开始超算时效,是把双倍工资的性质认定为劳动报酬。现在的做法不视双倍工资为劳动报酬,而是对用人单位的一种惩罚。这种规定也不无道理,因为《劳动合同法》双倍工资的描述规定在第八十二条,这一条所属的章节为第七章法律责任,这一章更多的是对用人单位的责任要求,属于处罚性规定。从这个逻辑关系上来看,把双倍工资界定为惩罚性的赔偿,而不是劳动报酬,也有一定的道理。


三、风险提示

对于劳动者而言,如果用人单位未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如果一年期满时,从一年期满这个时间点开始计算一年的时效,如果超过这个时间再主张双倍工资,那就不会得到支得支持了。比如,劳动者是2008年1月1日入职,用人单位应当在2008年1月31日之前与劳动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如果一直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那么到2008年21月31日满一年,从次日起即2009年1月1日起计算一年的时效,那么劳动者最迟在2009年12月31日前要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请劳动仲裁,过了这个时间就超过仲裁时效了。

对于用人单位而言,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不会给企业带来多大的损失,反而会避免很多不必要的麻烦。双倍工资是法律的硬性规定,如果不签订就有可能面临巨大的经济损失。因为双倍工资是按照劳动者实际收入来计算,如果满一年计算11个月,那是一笔不小的数目。用人单位更要注意的是合同到期后,续签合同的问题。有些用人单位也知道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重要性,对新入职人员要求很严格,都能签订,但对于续签合同往往有所疏忽,如果合同劳动期,但没有重新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继续在用人单位工作的,同样视为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同样要支付双倍工资。所以,人事部门在工作中尤其要细致认真

2020-03-10 11:09:36
法律快车咨询顾问 咨询我
已帮助52435人 · 响应时间 平均5分钟内
劳动合同内容具有劳动权利和义务的统一性和对应性。没有只享受劳动权利而不履行劳动义务的,也没有只履行劳动义务而不享受劳动权利的。一方的劳动权利是另一方的劳动义务,反之亦然。
劳动合同往往涉及第三人的物质利益关系。 劳动合同必须具备社会保险条款,同时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也可以在劳动合同中明确规定有关福利待遇条款,而这些条款往往涉及第三人物质利益待遇。
2020-03-10 11:22:11
声明:以上内容由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如若涉及隐私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劳动合同法》对试用期是如何规定的?
《劳动合同法》对试用期是如何规定的?
《劳动合同法》对试用期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只能约定一次数试用期和工资为约定工资的80%等方面作出了规定。试用期的时间于劳动合同签订的年限有关,最长试用期不
其他公司知识
人浏览
劳动合同内容具有劳动权利和义务的统一性和对应性。没有只享受劳动权利而不履行劳动义务的,也没有只履行劳动义务而不享受劳动权利的。一方的劳动权利是另一方的劳动义务,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关于酒驾新规定
关于酒驾新规定
饮酒驾驶,其中饮酒驾驶机动车辆的,由公安交警部门罚款1000元-2000元、记12分并暂扣驾照6个月;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
交通事故
次播放
劳动合同法的新规定
劳动合同法的新规定
一、签合同前用人单位须履行告知义务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
劳动合同法解读
人浏览
朝霞:劳死本身违反《劳动合同法》
朝霞:劳死本身违反《劳动合同法》
3月8日19时30分,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举办题为一线工人、农民代表谈履职的网络访谈,邀请4位全国人大代表,结合审议政府工作报告,与网民进行在线交流。记者:网
劳动法动态
人浏览
用人单位解除与你的劳动关系(辞退)分以下三种情况,你自己对照下属于哪种情况,应该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赔偿而没有支付给你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详细咨询可以联系我:1、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员工违反公司规定被开除有补偿吗
员工违反公司规定被开除有补偿吗
员工违反公司规定被开除,是没有补偿的。如果员工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或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
劳动法
人浏览
劳动合同的签订双方是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协商一致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依法订立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员工可以放弃签劳动合同吗?法律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工劳动者拒绝签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可以终止劳动关系,不满一年的无需支付经济补偿。。《劳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如果协商不成,向当地劳动部门投诉,或申请仲裁。
全部2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施工合同是不是要式合同
施工合同是不是要式合同
施工合同是要式合同。所谓要式合同是指根据法律规定应当采取特定方式订立的合同。施工合同是指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施工、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协议,当事人订立施工合同应当采用
合同纠纷
人浏览
你好,看A公司的工作年限是否合并到B公司,如果合并计算,可以不支付,否则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全部1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施工合同诉讼有效期
施工合同诉讼有效期
施工合同诉讼有效期一般是3年,特殊情况从其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为3年,自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一般不予保护,但可以受理其诉讼
合同纠纷
人浏览
《劳动合同法》第17条,《劳动法》第47条。
全部1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您这边费用和过程涉及到的是什么
全部2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施工合同几年没有诉讼时效
施工合同几年没有诉讼时效
施工合同三年超过诉讼时效。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是三年,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特殊情况可以申请适当延长。
合同纠纷
人浏览
除了谈判,还可以通过比较不同转让方的报价,选择价格更合理的转让方。同时,如果转让方急于转让,也可以利用这一点来争取更低的转让费。另外,了解转让方在转让过程中的其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建设合同属于什么类别合同
建设合同属于什么类别合同
建设合同属于承揽类别合同。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通常包括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依法订立的建设工程合同对承包人和发包人具有
合同纠纷
人浏览
您好,具体是什么情况呢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承揽合同纠纷是什么意思
承揽合同纠纷是什么意思
承揽合同纠纷是在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过程中发生的纠纷,如报酬支付纠纷、定作物质量纠纷、承揽人保管纠纷、违约纠纷等。
合同纠纷
人浏览
针对您的情况,常见处理方式有:1.与商家协商解决;2.向消费者协会投诉;3.寻求法律援助。选择时,可优先考虑与商家沟通,看是否能达成一致。如沟通无果,再考虑向消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先施工后签合同违法吗
先施工后签合同违法吗
先施工后签合同违法,存在一定的法律风险。对于合同签订前的履行过程,由于存在较大的不确定因素,双方的权利义务不明确、法律责任界定不清,容易产生法律纠纷,合同的事前
合同纠纷
人浏览
是想去申请劳动仲裁还是什么
全部10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你好,需要按照合同约定办理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你好。可以参考合同内容来处理。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