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妹子呕吐腹泻,去医院专家确诊胃肠感冒,晚上二点输进去液回家了就睡了,早上八点觉得不见转好,来到医院门诊她就刚开始抽,随后深层晕厥,心血管,肺都衰退,救治了13个钟头,人死后。我想问一下这归属于错诊吗

更新时间:2020-03-03 18:34:05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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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妹子呕吐腹泻,去医院专家确诊胃肠感冒,晚上二点输进去液回家了就睡了,早上八点觉得不见转好,来到医院门诊她就刚开始抽,随后深层晕厥,心血管,肺都衰退,救治了13个钟头,人死后。我想问一下这归属于错诊吗?医院门诊应担负哪些义务?我妹子呕吐腹泻,去医院专家确诊胃肠感冒,晚上二点输进去液回家了就睡了,早上八点觉得不见转好,来到医院门诊她就刚开始抽,随后深层晕厥,心血管,肺都衰退,救治了13个钟头,人死后。我想问一下这归属于错诊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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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误诊,发生医疗事故的,可以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的3种途径来解决:
  
1.医患双方自行协商;
2.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3.向人民法院提起司法诉讼。
  患者如果是住院病人,可以找医院医务科,如果是门诊病人,可以找门诊办公室,先和医院协商一下,看看医院对此是什么态度,你也要先计算相关的赔偿额度,要注意一定有法律依据。如果协商不成,可以申请鉴定,鉴定结论做出是否构成医疗事故,医院应承担何种责任后,可以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51条规定计算赔偿额度。
2020-03-03 18:1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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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种情形下的误诊才应承担法律责任?
客观上讲,基于病理的高度复杂性,医院的误诊是正常现象,如果凡是误诊造成人身损害或精神损害,就让医院无条件承担赔偿责任,即医疗风险完全让医院承担,显然是不合理的。误诊是否应当承担责任呢?不能简单作出是或否的回答,应当按照是否具备侵权民事责任构成要件判定。
审判中,衡量医院是否存在过错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判断。
(1)是否具备准确诊断的条件,如病人是否能清楚、完整地陈述病情,诊断所依据的其他客观性资料是否完备,特别是各种检查报告是否及时产生,病情是否稳定等。
(2)是考察具体的诊断、治疗过程。考察医疗机构在诊断前问诊是否全面,有无进行必要的辅助检查;在初步诊断后对病情变化是否密切观察,有无根据病情的发展、症状的表现和变化来修正自己的诊断;是不是存在过分自信的情况,对疑难、不典型的病状,不经会诊、讨论就盲目下结论。
总体而言,就是以客观标准考察医生诊断时的心理状态,考察其有无尽到谨慎的注意义务。
(3)是医院的等级及所处的地域间发展不平衡,医疗水平和条件差参不齐。对于诊断的辅助手段也受到各种因素的制约。
因此对疑难杂症的诊断难度增加,往往级别越高的医院因其整体的设施及技术力量等因素,医疗水平就越高,因而诊断能力就越强。
总言之,判断医疗机构是否存在过错,关键就是审查医患双方就医院履行义务“当”与“不当”。
如果医院履行义务“不当”,即有过错,就应承担民事法律责任。
2020-03-03 18:1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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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人身侵权损害的赔偿标准有两种:一种是医疗事故条例规定的赔偿标准,但此规定只适用于构成医疗事故的医患纠纷;第二种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及人身损害精神损害赔偿等相关司法解释所规定的赔偿标准,适用于医疗事故等特殊案件外的所有人身侵权损害赔偿案件。
  具体赔偿范围: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
2020-03-03 18:3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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