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和他的朋友等四人在回家的路上看见一男正在殴打一个女的我老公等四人上前阻止结果被那男的捅了四刀,其中三刀扎在心脏上一刀扎在腰上导致心脏破裂而死亡,我想问的是对方是否构成故意杀人罪.
[刑法条文]
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二百三十八条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第二百四十七条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行刑讯逼供或者使用暴力逼取证人证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第二百四十八条监狱、拘留所、看守所等监管机构的监管人员对被监管人进行殴打或者体罚虐待,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监管人员指使被监管人殴打或者体罚虐待其他被监管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第二百八十九条聚众“打砸抢”,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毁坏或者抢走公私财物的,除判令退赔外,对首要分子,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百九十二条第二款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但是随着社会法制建设的不断健全 以及司法实践的不断深入 也已逐步实现具体案件具体分析对于有计划 有目的 犯罪动机强烈 主观恶性极其深的故意杀人犯罪行为一般按照故意杀人罪 最高量刑原则 予以处罚对于 因双方对矛盾的处理不理智 所导致的激情杀人 临时起意杀人 鉴于其社会危害性要比上述表现要轻微 在量刑上也会适当予以从轻对于 受害人存在巨大过错的 犯罪嫌疑人虽然存在主观上剥夺他人生命的犯罪行为 但是鉴于受害人对于自身死亡后果的发生存在巨大过错 等原因 对于犯罪嫌疑人的量刑一般适用于故意杀人情节轻微予以量刑。
对于具体案件的具体分析 实现了司法实践之中的 罪与罚相适应的原则让犯罪分子及其家人 以及社会大众对于刑法 维护社会核心稳定 打击犯罪,实现公平正义的核心原则予以逐渐的认可
逼迫或诱骗他人自杀,即行为人希望自杀人死亡,但为了掩人耳目,逃避罪责,自己不直接动手,而是通过自己的逼迫、诱骗行为促使自杀者自己动手杀死自己,即借助自杀者自己之手达到行为人欲杀死自杀者的目的。
行为人的行为与结果之间存在刑法上的因果关系。关键应查明行为人是否确实有刻意追求自杀者死亡的故意,并且其行为在特定环境下是否足以导致他人实施自杀的行为,两者缺一,则就不宜认定为构成本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