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再帮交退休养老保险。拖欠了7年的社保。这样做单位合法吗?我有退休养老保险费领吗?
过去,参保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缴费不足15年的,需延迟缴费,直到缴满15年,才能办理退休手续,领取养老金。如今,其中一部分参保者可选择一次性补缴。
日前,重庆市政府公众信息网发布了《关于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缴费年限不足15年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
该处理意见具体涉及两种情况:
2011年6月30日及以前已申报参保并缴费,且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及以上,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人员,可一次性缴费至满15年后,办理退休手续。
从2011年7月1日起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
2011年6月30日及以前已申报参保并缴费,2011年7月1日及其以后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参保人员,可延长缴费至满15年。
延长缴费满5年时仍不足15年的,可一次性缴费至满15年,办理退休手续,从完清缴费的次月起发给基本养老金。
“这主要是考虑到这些职工因为各种历史原因没能及时缴费,政策上给以放宽。
”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除开上述两类人群,其他参保者仍沿用老政策。
即2011年7月1日及以后申报参保并缴费的人员,到其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可以延长缴费至满15年时办理退休手续,并从批准退休之月起发给基本养老金。
一次性缴费办法及标准是多少?该负责人介绍,以参保人员一次性缴费时上年度全市城镇经济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标准,由参保人员按我市个人身份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自愿选择,并按20%的比例缴费。
该负责人还介绍,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参保者若不愿延长缴费或一性次缴费的,在国家出台相关规定后,可申请将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本人不愿延长缴费或一次性缴费,也不愿转入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可书面申请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规定退休人员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一是由社会医疗保险的性质决定的,社会医疗保险要体现互助共济,退休职工患病较多,是需要社会照顾的脆弱人群; 二是为了均衡企业负担,为企业提供公平竞争的机会,更有利于参与市场竞争; 三是考虑到退休人员工作期间已经为社会做出了贡献,退休后收人低,特别是现在已退休职工,没有足够的用于医疗支出的积累,医疗负担较重。
因此,《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除规定退休职工个人不缴纳医疗保险费外,还规定了在单位缴费划人个人账户的金额和个人负担医疗费用的比例给予照顾。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