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房子拆掉后因边上有控保建筑镇府不让造新房。后来自己另行买地后移建。原宅基地使用权还属于我吗。

更新时间:2019-08-27 07:16:57人浏览
问题描述:
我老房子拆掉后因边上有控保建筑镇府不让造新房。后来自己另行买地后移建。原宅基地使用权还属于我吗。
4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平台特邀律师 咨询我
已帮助126154人 · 响应时间 平均5分钟内
宅基地,房子拆迁补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九条 依照本条例第八条规定,确需征收房屋的各项建设活动,应当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旧城区改建,应当纳入市、县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
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应当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经过科学论证。 第十条 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
2019-08-27 06:51:27
法律快车咨询顾问 咨询我
已帮助95689人 · 响应时间 平均3分钟内
房屋买卖的过程中,建房涉及的情况多种多样,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比如,建好房屋后出售需要注意的:注意:
(1)卖方是否唯一住房且满五年才能免营业税;
(2)买方是首次购房享受契税优惠。
房屋转让过户的规定
投入使用的房地产买卖双方,应当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合同文本可以使用房屋土地管理局制定的示范文本,也可以自己制定合同。使用自制合同的,当事人在过户申请前应该委托经市房地局认定的法律服务机构进行预审,法律服务机构对于符合规定的自制合同,提出预审合格意见。市、区、县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受理过户申请后,应该对买卖双方提供的申请过户资料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如下:
一、当事人提供的材料是否合法、有效;
二、申请书填写的内容与提供的材料是否一致、无误;
三、房地产的权属是否清楚,确认有无权属纠纷或他项权利不清的现象,是否属于《房地产转让办法》规定的不得转让的范围;
四、受让人按规定是否可以受让该房地产;
五、买卖的房地产是否已设定抵押权;
六、买卖已出租的房地产,承租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七、买卖共有的房地产,共有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八、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认为应该审核的其他内容。
买卖双方当事人对于市、区、县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作出的不予过户决定有异议,可以向市房地局申请行政复议,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办理房屋产权过户的手续和缴纳费用:
1、5年内的房屋过户,需要由卖方交纳个人所得税。5年以前的不需交。
2、第一次过户要交纳
1.75%的讫税(财政部门收取)
3、6元/平方米的手续费(房管局收)
4、房屋评估费按评估后总价的5‰收(评估事务所收)
5、公证费最高300元
2019-08-27 06:57:09
综合法律律师团队 咨询我
已帮助116390人 · 响应时间 平均3分钟内
这个应该属于我国《物权法》关于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章节中的第七十条至八十三条。其中按照我国物权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建筑区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
建筑区划分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绿地和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根据以上规定,小区内的围墙应该属于业主共有,如果还需要了解相关事宜,仔细阅读物权法的七十条到八十三条的有关规定就可以了。
2019-08-27 07:04:29
平台法律顾问团队 咨询我
已帮助105749人 · 响应时间 平均3分钟内
宅基地使用权能否收回?  宅基地使用权属于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一种,虽然《土地管理法》未明确规定哪些情况下可以收回宅基地使用权,但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土地管理地方性法规作了明确规定。  如《云南省土地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四款规定,“经批准使用的宅基地,必须按照批准的位置和面积建盖,超过两年未建成使用的,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报经原批准机关批准,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  《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第四款规定,“经批准后连续两年未使用宅基地的,应当交还原集体经济组织另行安排使用”。
对不符合“一户一宅”的规定,超过法定标准占用宅基地的;  《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四十六条、《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等省级土地管理地方性法规,对收回多余宅基地使用权作了规定。
2019-08-27 07:16:57
声明:以上内容由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如若涉及隐私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出卖、出租自己的房子后还可以再申请宅基地建房吗?
出卖、出租自己的房子后还可以再申请宅基地建房吗?
《土地管理法》第62条:农村村民出卖、出租房屋后,再申请宅基地建房的,不予批准。因此,农村居民申请使用宅基地建房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出卖、出租房屋后再申请宅基地建
房地产动态
人浏览
宅基地,房子拆迁补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有关内容的规定第九条依照本条例第八条规定,确需征收房屋的各项建设活动,应当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农村老房子可以继承吗
农村老房子可以继承吗
农村老房子可以继承。我国目前土地和房屋是实行分别管理的,依据法律规定,宅基地是农民基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而享有的,可以
继承
次播放
农村宅基地上建的房屋房产证的办理
农村宅基地上建的房屋房产证的办理
办理房产证需要提供以下要件:1、申请书。2、申请人身份证明。3、集体土地使用证。4、建房批准文件。5、标准地名。6、房屋测绘成果资料。以上要件经房屋登记机构初审
房产证
人浏览
邻居拆旧屋建新屋时,盖过我屋基础的建房行为是否构成侵权?
邻居拆旧屋建新屋时,盖过我屋基础的建房行为是否构成侵权?
【问】1985年我合法购买瓦房屋一间,购买时四至明确,该房建于1968年。1998年我家邻居拆旧房屋建新屋,其实地宽3.65M,长14.62M,与土地使用证相符
业主维权指南
人浏览
一户一宅,如果当事人所在的村没有进行旧村改造的,只能原拆原建,否则就可以以现在的宅基地换新的宅基地,再建房。我国《土地管理法》第八条规定,农村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农村宅基地可以继承吗
农村宅基地可以继承吗
农村的宅基地不可以继承。因为农村的宅基地一般是属于农村集体组织所有的财产,不属于农民个人私人财产。但是,继承人可以通过继
继承
次播放
能办理房产证的项目肯定是有土地手续的,只是有总证没有办分户土地证。原因大致有:1、开发商只在项目报批时要跑国土部门,而销售房子签订合同备案基本都是在房产部门的事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一户一宅,如果当事人所在的村没有进行旧村改造的,只能原拆原建,否则就可以以现在的宅基地换新的宅基地,再建房。我国《土地管理法》第八条规定,农村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您好,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起诉的方式解决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孙子可以继承权吗
孙子可以继承权吗
孙子在法定继承中有继承权吗?什么情况下孙子可以代位继承?女儿与孙子的继承权有何不同?本文将详细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帮助您了解孙子继承权的法律依
财产继承权
人浏览
你家可起诉对方要求停止侵权,排除妨碍。若需帮助,可来电或预约当面洽谈。
全部5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房屋质量的验收标准的内容有哪些
房屋质量的验收标准的内容有哪些
验收房屋时,你需要了解哪些标准?从房屋结构到公共设施,本文为你详细解读房屋质量验收的各个方面。确保你的新居安全舒适,快来了解验收重点吧!
房屋验收
人浏览
男方入赘女方,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男方入赘女方,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男方入赘女方后离婚,财产如何分割?根据《民法典》,夫妻共同财产应均等分割,但有约定则按约定。特定财产如生产资料、生活资料需考虑效用、性能和经济价值。
离婚财产分割
人浏览
按照土地使用权登记
全部1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不让员工休息合法吗
不让员工休息合法吗
午休权益不容侵犯!根据《宪法》和《劳动法》相关规定,员工享有休息权。公司若不让员工中午休息,员工可依法维权。本文详细解读法律规定,并提供维权途径。
员工管理
人浏览
追讨欠款律师函:追讨欠款的律师函是用于债权债务关系中,债务人不履行还款义务的一种律师函。律师函是指律师受当事人委托,根据当事人的要求作出的一种法律文书。法律依据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签了合同不履行应承担什么责任
签了合同不履行应承担什么责任
签了合同不履行应承担什么责任?本文为您详解违约责任的种类及其法律规定,引导您理解合同相关法规的精髓。想深入了解吗?跟随小助手法律快车,揭开违约责任的法律面纱。
实际履行
人浏览
你好!今年取消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车辆办理道路运输证(又叫车辆营运证)和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但总质量在4.5吨以上的普通货车以及危险品运输车等特殊车辆,仍然
全部2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车子被撞对方全责怎样理赔
车子被撞对方全责怎样理赔
车子被撞对方全责如何理赔?根据民法典,对方应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费用。若造成残疾或死亡,还需赔偿辅助器具费、残疾赔偿金、丧葬费等。车辆已投保则由保险公司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
人浏览
你好,建议你及时报警处理。
全部1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按监狱方面规定执行
全部1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办理烟草证的条件和所需材料如下:有与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相适应的资金;有与住所相独立的固定经营场所;符合当地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的要求;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
全部1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