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合同约定4月份交房,业主觉得开发商存在欺诈行为,请问开发商是否为欺诈行为或者违约?
针对开发商延迟交房,业主们可集结起来找开发商讨个说法,如果不行可走法律程序。
根据《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此外,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因此,如果开发商没有按期交房,业主可要求开发商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购房人如欲解除合同,应当先进行催告。
催告之后超过三个月的,购房者可要求开发商解除合同。
因地震而导致延期交房应该经过权力机关认定属于不可抗力。属不可抗力因素的,必须由政府、法院等职权部门认定,并通过法律约定。
如果确实出现了因地震影响而延期交房,需要有关权力部门裁定后才能认定。而不是由开发商口头约定,业主可要求开发商出具有关权力部门的裁定公告。经过权威部门裁定才能不追究违约责任,否则购房者依然可以利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
按照《合同法》,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或者因为工期、材料等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如果开发商不能出具有关权力部门裁定公告,业主可依据购房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的条款,按交付期限计算赔偿违约金。
1、开发商未取得《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竣工验收备案表》的;
2、开发商无故比原合同约定延迟交楼,经购房人催告后超过三个月交房的;
3、开发商未经有关部门批准,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及合同中约定的配套环境的;
4、开发商经批准改变房屋结构未经买家认可的;
5、房屋实际交付面积比原合同规定误差比绝对值超过3%(不含3%)的;
6、经符合资质的质量检测机构核验,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确实不合格的;
7、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
一、物业起诉业主物业费是可以依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及《物业管理条例》维权的。
二、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七条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遵守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三)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和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
(四)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
(五)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第六十五条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