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民办教师工龄接续问题:第一次上学前的工龄不给计算,根据什么文件。

更新时间:2019-07-26 11:09:00人浏览
问题描述:
关于民办教师工龄接续问题:我是1979年在村里任民办教师,1985年8月考入县师范学习两年,但没有转正,被分配到山区任民办教师,1990年又一次考入县师范,学习两年,毕业后转为公办教师。1996年因解决两地分居调入企业工作,去年到退休年龄,劳动局批复时,第一次上学前的工龄不给计算,请烦劳律师给予解答为盼。根据什么文件。关于民办教师工龄接续问题:第一次上学前的工龄不给计算,根据什么文件。
4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劳动纠纷律师团队 咨询我
已帮助122897人 · 响应时间 平均3分钟内
现在没有工龄的规定了,全部按照缴费年限计算,在实行缴纳养老保险制度之前参加工作的工作年限,或者曾经上山下乡,入伍服役的,下乡插队或者军龄可以视同缴费年限,和实行缴纳养老保险制度之后实际缴费年限合并计算缴费年限。缴费一年就计算一年,精确到月。
没有按照虚岁计算的规定,按照满十二个月为一年计算,不足一年的,按月计算,在退休之后,调整退休养老金时,按照出台的调整文件规定执行,文件中注明不满一年按照一年计算的,不满一年的部分,按照一年计算,没有注明的,按照满一年计算,不满一年不计算。
2019-07-26 10:46:47
平台特邀律师 咨询我
已帮助126506人 ·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对试用期的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那么,试用期就只是一个时间期限而已,只不过用人单位应该在此期限内可以做考核。当试用期的期限届满之后就不会再有试用期的法律概念,用人单位不得再以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解除劳动者,通俗的理解就是试用期内没有考核或者默认通过的,试用期一满就自动视为转正的“正式员工”。
2019-07-26 10:50:02
平台法律顾问团队 咨询我
已帮助144273人 · 响应时间 平均4分钟内
退休待遇的享受与当事人的社保缴纳方式是无关的:
1、该项只与当事人的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个人账户金额、社保关系所在地的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确定;
2、在当事人的就业地与当事人的户口所在地都一致的前提下,本人的退休待遇及个人账户、统筹账户余额与当事人是个人缴纳还是在用人单位参保,都是一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规定:第十五条基本养老金由统筹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基本养老金根据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个人账户金额、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确定。第十六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2019-07-26 11:09:00
法律快车咨询顾问 咨询我
已帮助118713人 · 响应时间 平均4分钟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合同中可以约定试用期,但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也就是说,自劳动者实际工作之日起,用人单位就应当与其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只是劳动合同中一个特殊的阶段,即双方在试用期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可以不受部分劳动法条款的约束,而试用期到期后,这些条款的约束力就将自动回复,而并非需要履行诸如“转正”的手续以确认员工的身份。
《劳动法》中试用期的规定已经取代了所谓临时工转正为正式工传统概念。   用人单位在用工之初并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首先就违反了劳动法的规定,三个月的试用期应当包括在合同期内,而非独立于合同期,所谓试用合格后“转正”的做法实际是企图规避试用期间的义务。
事实上,自劳动者进入单位工作之日起,双方就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根据上海市的相关规定,事实劳动关系下是不存在试用期的,因此,如果试用期内工资低于相同岗位其他职工的工资,则应补足差额。
  综上所述,劳动者完全可以依据劳动法的规定,要求单位补签劳动合同,并相应支付劳动报酬,对于不愿依法履行劳动义务的用人单位,劳动者还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或申请劳动争议仲裁,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2019-07-26 10:58:18
声明:以上内容由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如若涉及隐私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退休工龄的计算
退休工龄的计算
对于很多企事业单位的人来说一般在65岁之后就会选择退休,但是在很多的单位之中并不是很多的人都会选择退休。他们反而是会在自己退丢之后不不愿意闲着,还是会去一些地方
工资福利
人浏览
企业职工退休时的待遇,不因一直在企业,还是买断工龄而区别,因为本人缴费年限、缴费工资指数、个人账户储存额、退休时间、退休时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等个人情况
全部1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事假工资如何计算
事假工资如何计算
一般情况下,职工请事假期间是没有工资的。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事假工资,一般需根据公司制度确定,计算公式为:事假应扣工资=月工
劳动法
人浏览
临时工、合同工及民办、代课教师工龄计算问题
临时工、合同工及民办、代课教师工龄计算问题
(一)临时工、合同工被招为全民、大集体所有制单位固定(或劳动合同制)工人后,其被招收前在最后一个单位最后一次做临时工、合同工的时间,可与招工后的工作时间合并计算
临时工
人浏览
临时工工龄的计算
临时工工龄的计算
干临时工期间干的事繁重的体力劳动后转正退休时是否和正式工一样可以提前5年退休?律师:据国家和省有关政策规定,计划内临时工经县以上劳动行政部门批准、被本单位招收为
临时工
人浏览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对试用期的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认定视同工伤须提供什么证据
认定视同工伤须提供什么证据
认定视同工伤须提供的证据如下:一、搜集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二、搜集构成工伤的证据。三、搜集与工伤待遇相关的证据
工伤赔偿
人浏览
1、在一般的私企是没有资格保存员工档案的,档案还是要留在相关部门(人才中心),但是可以查询档案。尽管如此,只要缴纳社保金你的工龄就会以月度为单位记录在社保局的电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领取流程企业职工退休:1.市社会保险结算中心四楼人社局养老科对外窗口领取《企业职工退休审批表》2.市社会保险结算中心一楼大厅1-6号柜办理退休档案审核3.到市社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退伍后自谋职业,军龄可以计入连续工龄吗?根据《兵役法》和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中发[2001]3号)第37条,以及国务院、中央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可以直接咨询社保.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需要缴纳城市建设维护税的是
需要缴纳城市建设维护税的是
纳税人实际缴纳的产品税、增值税税额的需要缴纳城市建设维护税。实践中,市区的税率为7%,县城和镇的税率为5%,纳税人不在市,县城或县属镇的税率为1%。
税法
人浏览
计算工龄
全部1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怎样按政府指导价交契税
怎样按政府指导价交契税
按政府指导价交契税如下:90平方以下契税为1%;90平方~144平方以下契税为1.5%;144平方及以上契税为3%;房子性质为别墅或商业用途的、小区容积率小于2
税法
人浏览
咨询单位
全部2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您好,看相关证据情况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店面房要纳税吗
店面房要纳税吗
店面房要纳税。对于自用的店面房,通常按照房屋的计税余值计算房产税;对于出租的店面房,通常按照租金收入计算房产税,从租计征的法定税率是12%。
税法
人浏览
南京车辆购置税怎么算
南京车辆购置税怎么算
南京车辆购置税的计算是:应纳税额=计税价格×税率,税率为10%,以实行从价定率的办法计算。计税的价格为支付给经销商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包括增值税税款(税率1
税法
人浏览
您说的临时工是什么意思,是劳动关系还是雇佣关系?不管哪种关系,都有相应的法律保护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租金发票的税率是多少
租金发票的税率是多少
租金发票的税率是:有形动产租赁税率17%,不动产租赁税率11%。房屋租赁属于不动产租赁,增值税税率是11%,小规模纳税人按照5%征收率征收增值税,个人出租住房减
税法
人浏览
劳动者可以到当地劳动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车辆购置税优惠政策有哪些
车辆购置税优惠政策有哪些
车辆购置税优惠政策有:一是惠及范围“再扩大”,能够享受减征政策的乘用车排量限制从1.6升提高到2.0升;二是政策发力“更应时”,符合条件的乘用车均可享受减征政策
税法
人浏览
您好,先要确定骨折是否属于工伤,需要到专业机构鉴定,根据鉴定等级确定赔偿数额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可以要求进行工伤赔偿的
全部9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你好,这种情况建议咨询社保部门处理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你好,这种情况可以与用人单位沟通处理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