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人可以作证。其他继承人可不可以 民法 申请向法院提出宣告爷爷死亡公告 进行遗产判决呢?

更新时间:2019-07-22 12:47:59人浏览
问题描述:
法定继承中 ,由于爷爷去世早。 没有留下资料 其他人可以作证。 其他继承人可不可以 根据 民法 申请向法院提出宣告爷爷死亡公告 . 进行遗产判决呢?其他人可以作证。其他继承人可不可以 民法 申请向法院提出宣告爷爷死亡公告 进行遗产判决呢?
4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平台法律顾问团队 咨询我
已帮助173938人 · 响应时间 平均4分钟内
有遗嘱,按照遗嘱执行继承,无遗嘱,由死者第一序列继承人,死者配偶,子女,父母,三方平分继承。《继承法》:第五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九条继承权男女平等。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2019-07-22 12:22:18
法律快车咨询顾问 咨询我
已帮助82961人 · 响应时间 平均4分钟内
继承:根据《继承法》第五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如果没有遗嘱那么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办理继承事宜。
根据《继承法》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根据《继承法》第十三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2019-07-22 12:27:38
继承律师团队 咨询我
已帮助69142人 · 响应时间 平均3分钟内
所谓谓法定继承是指按照法律规定的继承人范围、继承人顺序、遗产分配原则的一种继承方式。由于这种继承中是只是在没有遗嘱时发生法律效力的,故又称无遗嘱继承,也因为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只限于被继承人的亲属,所以也称为家庭继承。
我国继承的基本特征,具有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第一,法定继承以一定的人身关系为前提,即确定法定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和遗产份额的根据是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之间存在血缘关系、婚姻关系和收养关系。
如我国继承法第10条规定配偶各法定继承人,其根据是存在血缘关系;规定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为法定继承人,其根据是存在血缘关系:第二,法定继承中对法定继承人范围、法定继承顺序、继承份额以及遗产分配原则等任何组织和公民均无权予以改变。
2019-07-22 12:35:32
平台特邀律师 咨询我
已帮助96261人 · 响应时间 平均3分钟内
根据法律规定,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中止诉讼。人民法院应及时通知继承人作为当事人承担诉讼,被继承人已经进行的诉讼行为对承担诉讼的继承人有效。  关于诉讼中止与终止的不同规定,可参照民事诉讼法如下条款:  第一百三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  
(一)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  
(二)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四)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  
(五)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  
(六)其他应当中止诉讼的情形。中止诉讼的原因消除后,恢复诉讼。  第一百三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终结诉讼:  
(一)原告死亡,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放弃诉讼权利的;  
(二)被告死亡,没有遗产,也没有应当承担义务的人的;  
(三)离婚案件一方当事人死亡的;
(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以及解除收养关系案件的一方当事人死亡的。
2019-07-22 12:47:59
声明:以上内容由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如若涉及隐私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如果法院宣告被继承人死亡的,那么此时继承从何时开始的
如果法院宣告被继承人死亡的,那么此时继承从何时开始的
继承从被继承人被宣告死亡时开始。此时以法院判决中确定的失踪人的死亡日期,为继承开始的时间。
财产继承
人浏览
父亲去世后遗产继承有如下方式:第一,遗嘱继承,在被继承人死亡后,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第二,法定继承:在没有遗嘱或者遗嘱无效的情况下,按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配偶死亡遗产继承顺序
配偶死亡遗产继承顺序
配偶死亡后,在遗产继承时,对于遗产有遗嘱的,按遗嘱内容进行分割,没有遗嘱的,法定继承即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
继承
次播放
对于争抢遗产的继承人,法院可否判决其少分遗产
对于争抢遗产的继承人,法院可否判决其少分遗产
法院对争抢遗产的继承人,可以酌情减少其应继承的遗产。
财产继承
人浏览
民事判决书 (撤销失踪宣告或死亡宣告用)
民事判决书 (撤销失踪宣告或死亡宣告用)
()民特字第号申请人(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申请人要求撤销对(或其本人)的失踪宣告(或死亡宣告)一案,本院依法进
判决书格式
人浏览
有遗嘱,按照遗嘱执行继承,无遗嘱,由死者第一序列继承人,死者配偶,子女,父母,三方平分继承。《继承法》:第五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妻子死亡遗产继承顺序
妻子死亡遗产继承顺序
妻子死亡遗产继承,如果有遗嘱将其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遵照该遗嘱执行。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顺序继承
继承
次播放
根据我国《继承法》第八条规定,“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二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诉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一、什么是宣告失踪?宣告失踪是指自然人离开自己的住所,下落不明达到法定期限,经厉害关系人申请,由人民法院宣告其为失踪人的法律制度。它是人民法院在法律上以推定方式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配偶继承房产需要交税吗
配偶继承房产需要交税吗
配偶继承房产是不需要交税的,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之间的房屋权属变动这一情形无需缴纳契税。此外,对于法定继承人之间继受土地、房屋权属的情形,也无需缴纳契税。
继承法
人浏览
您好,有权继承被宣告死亡人的财产。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二婚登记后财产怎么分配的
二婚登记后财产怎么分配的
二婚登记后财产分配财是由夫妻双方协议分割;如果协议不成的,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属于男女双方的共有财产才能分割
继承法
人浏览
没有........
全部1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对于赠送的房产,处理方式主要有两种:一是直接接受赠与并完成过户手续,二是与赠与人协商达成其他约定。选择哪种方式需考虑赠与合同的具体内容、双方意愿及法律规定。若存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遗产继承诉讼时效是多长时间内
遗产继承诉讼时效是多长时间内
遗产继承时效是三年。继承权纠纷诉讼时效为三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
继承法
人浏览
结合你的陈述,如所说遗嘱形式和内容上不合法的,在法律上属于无效的情况下,就应当按照民法典的法定继承顺序继承,大儿子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之一,原则上与其他第一顺序继
全部5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女儿继承父亲的房子要继承税吗
女儿继承父亲的房子要继承税吗
女儿继承父亲的房子不要继承税。我国现在还未征收遗产税。法定继承人继承房产不需要交税,而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继承房产的,需要交纳一定的费用,如契税。
继承法
人浏览
你好,可以提出申请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伪造遗嘱会不会丧失继承权
伪造遗嘱会不会丧失继承权
伪造遗嘱会丧失继承权。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会导
继承法
人浏览
仓储保管要求:一是保管条件要达标,如温度、湿度控制等;二是按合同履行义务,如定期检查、记录等;三是验收仓储物要及时、准确。具体操作上,可以根据仓储物种类制定保管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从父母继承的房子要交多少税
从父母继承的房子要交多少税
从父母继承的房子要交多少税要看房子的估值。继承父母房屋需要缴纳的税有印花税等。一般契税是3%,印花税是0.05%,法定继承人继承土地、房屋权属时,不征收契税。
继承法
人浏览
你好,请问具体情况是什么lq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去世后退休金的继承应当按照有遗嘱的按照遗嘱进行继承,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的顺序进行继承。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应当均等。根据《民法典》第一千
全部1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