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最近在台湾出了交通事故,想知道台湾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是什么,苦于没有途径了解,所以想让我
一、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项目定义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项目,相关法规定为“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第十八条规定了死者近亲属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
二、交通事故死亡十六项赔偿项目 因此这些赔偿项目如下: 交通事故死亡可以主张的赔偿赔偿费用
1、因抢救、治疗支出的费用医疗费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数额,按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2、(如果存在抢救和治疗)误工费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3、护理费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
4、交通费
5、住宿费
6、住院伙食补助费
7、营养费
8、因死亡支出的必要费用丧葬费
9、近亲属交通费
10、近亲属住宿费
11、近亲属误工费
12、因死亡丧失的收入损失死亡赔偿金
13、被抚养人生活费
14、近亲属的精神损失精神抚慰金
15、财产损失物质损失赔偿金
16、维护权利的损失律师费、调档费等 以上为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项目,希望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
核心提示:广东省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是怎样?譬如受害人在60岁以下,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
30226.71元×20年×伤残赔偿指数。具体内容,下面就由法律快车的编辑为您介绍。
广东省2013年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是怎样?
(一)人身损害的一般赔偿范围(受害人没有达到残疾或者死亡的后果)
1、医疗费赔偿金额=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医用费用
2、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金额=50元×住院天数
3、营养费赔偿金额=根据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意见确定
4、误工费赔偿金额=受害人固定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
比如:(12006元÷12月÷30日)×误工天数(致残的,误工时间可计至定残前一天。三年的平均收入计。可参照当地相同或相近行业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
5、陪护费赔偿金额=陪护人的原收入×陪护时间,或者同等级别护工报酬标准×陪护时间
(因残不能恢复自理能力的可计20年)
6、交通费赔偿金额=实际发生的交通费用(凭票)
7、住宿费赔偿金额=
150元×住宿天数
(二)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范围
8、残疾赔偿金计算公式(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以下城镇居民的为广东“一般地区”标准)(深圳:
40741.88,珠海:
32978.21)
(1)受害人在60岁以下
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
30226.71元×20年×伤残赔偿指数
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
10542.84元×20年×伤残赔偿指数
(2)受害人在60-74岁之间
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
30226.71元×[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伤残赔偿指数
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
10542.84元×[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伤残赔偿指数
(3)受害人在75岁以上
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
30226.71元×5年×伤残赔偿指数
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
10542.84元×5年×伤残赔偿指数
伤残等级具体等级对应的伤残赔偿指数:一级:100%;二级:90%;三级:80%;四级:70%;五级:60%;六级:50%;七级:40%;八级:30%;九级:20%;十级:10%。多等级伤残者的伤残系数计算,参照《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GB18667-2002)附录B的方法计算。
9、残疾辅助器具费=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
10、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计算公式(城镇或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以下城镇居民的为广东“一般地区”标准)(深圳:
26727.68,珠海:
24083.48)
(1)被抚养人在18周岁以下
城镇居民
=
22396.35元×(18-被抚养人实际年龄)÷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指数)
农村居民
=
9795.60元×(18-被抚养人实际年龄)÷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指数)
(2)被抚养人在18-60周岁之间
城镇居民
=(
22396.35元×20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指数)
农村居民
=(
9795.60元×20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指数)
(3)被抚养人在60-74周岁之间
城镇居民
={
22396.35元×[20年-(被抚养人实际年龄-60岁)]}÷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指数)
农村居民
={
9795.60元×[20年-(被抚养人实际年龄-60岁)]}÷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指数)
(4)被抚养人在75周岁以上
城镇居民
=(
22396.35元×5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指数)
农村居民
=(
9795.60元×5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指数)
11、康复费
12、护理费
13、后续治疗费
14、精神损害抚慰金
(三)受害人死亡的赔偿范围
8、丧葬费赔偿计算公式(标准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以下为广东“一般地区”标准)(深圳:79734,珠海:65945)
丧葬费赔偿金额=55684元÷12个月×6个月=27842元
9、死亡赔偿金计算公式(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以下城镇居民的为广东“一般地区”标准)(深圳:
40741.88,珠海:
32978.21)
(1)受害人在60周岁以下
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
30226.71元×20年=
604534.2元
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
10542.84元×20年=
210856.8元
(2)受害人在60-74岁之间
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
30226.71元×[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
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
10542.84元×[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
(3)受害人在75岁以上
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
30226.71元×5年=
151133.55元
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
10542.84元×5年=
52714.2元
10、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计算公式(城镇或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以下城镇居民的为广东“一般地区”标准)(深圳:
26727.68,珠海:
24083.48)
(1)被抚养人在18周岁以下
城镇居民=
22396.35元×(18-被抚养人实际年龄)÷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
农村居民=
9795.60元×(18-被抚养人实际年龄)÷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
(2)被抚养人在18-60周岁之间
城镇居民
=(
22396.35元×20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
农村居民
=(
9795.60元×20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
(3)被抚养人在60-74周岁之间
城镇居民
={
22396.35元×[20年-(被抚养人实际年龄-60岁)]}÷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
农村居民
={
9795.60元×[20年-(被抚养人实际年龄-60岁)]}÷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
(4)被抚养人在75周岁以上
城镇居民
=(
22396.35元×5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
农村居民
=(
9795.60元×5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
11、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
12、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住宿费
13、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误工损失
14、精神损害抚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