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在郑州买了一套商品房,但我不知道郑州的房产在哪里?是否能在郑州找到房产。便于先行诉讼保全。
更新时间:2024-02-21 00:58:05人浏览
问题描述:
有人欠了我一笔债务,经过多次追回,最近在郑州买了一套商品房,但我不知道郑州的房产在哪里?有一个人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我不知道他是否能在郑州找到房产。便于先行诉讼保全。谢谢你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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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纠纷起诉最好是到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能及时查封对方的财产,或者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起诉;但当事人在合同中依法约定由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的,则到其约定的法院起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三十三条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2024-02-21 00:5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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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遇到债务纠纷要起诉的,可以去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的法院起诉。但是如果当事人依法约定由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法院管辖的,可以去当事人约定的法院起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第二十四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三十五条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2024-02-21 00:2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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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因欠款引起的纠纷,债权人起诉债务人的,需要到被告,即债务人住所地或所在地法院起诉,或者也可以向双方欠款合同的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这样能够及时查封对方的财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第二十三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2024-02-21 00:5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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