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微信里,兼职工答应做一个月但没有签合同做20天不想做,离职不给工资怎么办?

更新时间:2023-09-20 15:08:05人浏览
问题描述:
在微信里,兼职工答应做一个月但没有签合同做20天不想做,离职不给工资怎么办?
3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平台法律顾问团队 咨询我
已帮助167549人 · 响应时间 平均3分钟内

一、没签合同辞职不给工资怎么办
1、首先要证明你们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及拖欠工资的数额,证据包括:劳动合同、工资发放证明等。
2、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那么工作证、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登记表、考勤记录、其他劳动者的证言、录音等都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3、对于恶意拖欠工资的行为,除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4、有了足够的证据后可以先和老板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举报或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可以在拿到仲裁书后十五天之内到法院起诉。
二、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是否属于赔偿金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
用人单位自劳动关系建立之日起满一个月与劳动者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双倍工资。
对于双倍工资的性质意见,认为双倍工资属于劳动报酬性质。理由包括:
首先,双倍工资数额的产生是依托于劳动者当月的劳动报酬数额;
其次,双倍工资应当是由用人单位按月发放,这也与劳动报酬的发放周期是一致的。
认为双倍工资属于赔偿金性质。理由主要是双倍工资的产生与劳动者的工作内容和劳动付出没有关系。双倍工资责任是法律对于用人单位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一种惩罚性赔偿责任。
三、未签劳动合同未必双倍工资
具备劳动合同基本条款、能够确立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入职审批表可以视为劳动合同,劳动者主张支付未签书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的请求,不予支持。在案件审理中,应综合整体情况,将双倍工资支付责任的规定进行目的解释,若用人单位具有书面订约行为外观,不具有不订立合同的内心意思,且劳动者存在找人代签可能的,可排除用人单位双倍工资支付责任的适用。
可归责是判断用人单位是否承担二倍工资的基本原则,劳动者已经与其他用人单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又要求与新的用人单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而未签订的,不能主张二倍工资。
人事负责人负有代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工作职责。在用人单位尽到诚实信用、谨慎注意义务的情况下,人事负责人因失职甚至故意不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后主张二倍工资罚则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2023-09-20 15:06:04
法律快车咨询顾问 咨询我
已帮助199125人 · 响应时间 平均5分钟内
没签劳动合同辞职,老板不发工资的处理方式:可以向当地的劳动行政部门进行投诉举报,并且要求在一定期限内支付劳动报酬,若未签订劳动合同超过一个月未满一年的,可以要求支付每月二倍的工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七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
2023-09-20 15:06:14
劳动纠纷律师团队 咨询我
已帮助80041人 · 响应时间 平均1分钟内
劳动者依法解除合同,向用人单位寻求工资;若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要求用人单位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如果用人单位不支付应得工资,劳动者可以走法律程序,向劳动监察投诉,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第五十八条 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2023-09-20 15:08:05
声明:以上内容由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如若涉及隐私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法律分析: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直接申请劳动仲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打工20天辞职老板不给工资怎么办
打工20天辞职老板不给工资怎么办
打工二十天辞职,老板不给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
劳动法
人浏览
用人单位应当结算工资的
全部5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辞工不批,不发工资劳动者可以采取什么办法
辞工不批,不发工资劳动者可以采取什么办法
辞工不批不发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讨要工资。单位不批准离职且不发工资显然是违法的
劳动法
人浏览
对于此类拖欠工钱的 可以直接起诉解决!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没签合同七天试用期无工资的处理方法如下:1、没签合同七天试用期无工资,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处理;2、没签合同七天试用期无工资,可以通过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处理;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没签合同七天试用期无工资的处理方法如下:1、没签合同七天试用期无工资,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处理;2、没签合同七天试用期无工资,可以通过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处理;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劳动者没签劳动合同公司用人单位不发工资,劳动者可以通过以下方法解决:与用人单位协商;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向劳动仲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结果不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低保户死亡还有什么补助吗
低保户死亡还有什么补助吗
低保户死亡后没有补助。低保是最低生活保障金,不是低保老人丧葬费补贴金,按规定没有。农村低保户被纳入了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可以享受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的一些扶贫政策
劳动法
人浏览
没有签合同,你有权随时不干,老板应当据实结算工资,你可以去劳动监察机关投诉解决。
全部2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分包单位可以再劳务分包吗
分包单位可以再劳务分包吗
分包单位不可以再劳务分包。劳务分包是施工行业中的普遍做法,法律在一定范围内允许,但是禁止将承揽到的分包作业再分包给其他的公司,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分包行
劳动法
人浏览
一、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有工会的单位,可首先向工会反映情况,通过工会与用工方进行交涉;若单位还没有成立工会组织,也可直接向用工方提出协商要求;被拖欠工资的工人还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法律分析:旷工是职工在正常工作日不请假或请假未批准的缺勤行为。根据法律规定,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关于旷工几天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全部1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个人清包工需要资质吗
个人清包工需要资质吗
个人清包工通常不需要资质。清包工是指业主自行购买所有材料寻找装修公司、装修队伍或者劳务公司、工程服务公司施工的工程承包方式。业主无需具备资质,装修公司、装修队伍
劳动法
人浏览
月休四天的工资的计算方法:正常工作日的工资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来计算;日常加班的工资则按照正常工资的一点五倍来计算;在休息日加班且无补休的工资则按正常工资的二倍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2022年北京社保缴费基数是多少
2022年北京社保缴费基数是多少
2022年北京社保缴费的养老保险基数范围在3613元-26541元之间,医疗保险的缴费基数则为5360元到29732元之间,工伤保险的缴费基数则为4713元到2
劳动法
人浏览
法律分析:死亡赔偿金应该归近亲属即死者的配偶、子女、父母或者是依靠死者生前扶养的、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人。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女的社保到退休年龄没有交10年该怎么办
女的社保到退休年龄没有交10年该怎么办
女性职工的社保若到了退休年龄没有缴纳够10年的,可以在社保经办机构办理一次性补缴的手续。我国《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
劳动法
人浏览
有两个途径解决问题: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劳动监察投诉。2、可以到当地劳动局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如果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企业缴纳五险一金还会不会减免
企业缴纳五险一金还会不会减免
企业缴纳五险一金的费用还是可以减免的,但是需要企业主动申请减免,有关部门是不会主动对其进行减免的。我国《社会保险法》规定,基本养老金由统筹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
劳动法
人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