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服生效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的鉴定结论,可否向中华医学会申诉?

更新时间:2019-05-15 19:04:59人浏览
问题描述:
不服生效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的鉴定结论,可否向中华医学会申诉?
4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平台法律顾问团队 咨询我
已帮助132617人 ·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没有生效、不生效之说。由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是基于医患双方共 同委托有关的医学会鉴定的, 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首次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
从 当事人受到首次鉴定结论之日的第2天(包括第2天)计算15天,在这15天内。没有当事人向所在的卫生局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那么,就视为双方当事人对初次鉴定结论的默认。
初次鉴定结论即是处理医疗事故的证据。
2019-05-15 18:36:16
医疗纠纷律师团队 咨询我
已帮助121653人 · 响应时间 平均4分钟内
医疗事故分级标准(试行) 本标准中医疗事故一级乙等至三级戊等对应伤残等级一至十级。   
一、一级医疗事故   系指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   
(一)一级甲等医疗事故:死亡。   
(二)一级乙等医疗事故:重要器官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其他器官不能代偿,存在特殊医疗依赖,生活完全不能自理。例如造成患者下列情形之一的:   
1、植物人状态;   
2、极重度智能障碍;   
3、临床判定不能恢复的昏迷;   
4、临床判定自主呼吸功能完全丧失,不能恢复,靠呼吸机维持;   
5、四肢瘫,肌力0级,临床判定不能恢复。
2019-05-15 18:39:54
法律快车咨询顾问 咨询我
已帮助149686人 · 响应时间 平均3分钟内
2002年9月1日实施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一条 专家鉴定组应当在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基础上,综合分析患者的病情和个体差异,作出鉴定结论,并制作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鉴定结论以专家鉴定组成员的过半数通过。鉴定过程应当如实记载。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一)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及要求;  
(二)当事人提交的材料和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的调查材料;  
(三)对鉴定过程的说明;  
(四)医疗行为是否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  
(五)医疗过失行为与人身损害后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  
(六)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  
(七)医疗事故等级;  
(八)对医疗事故患者的医疗护理医学建议。
2019-05-15 19:04:59
平台特邀律师 咨询我
已帮助168424人 · 响应时间 平均4分钟内
医疗事故等级鉴定标准是有一定规定的,具体规定请看我以下的解答。在法律和规章对医生的注意义务有明确规定的情况下,认定医疗过失比较容易,这种法律和规章规定的注意义务是认定医疗过失的具体标准。如果法律和规章没有明文规定注意义务的医疗行为造成了患者伤亡该如何进行认定,这就涉及到医生注意义务的基准问题,也就是医疗过失抽象标准的认定。在司法实践中考察、分析某种医疗行为是否存在过失时,通常要将具体标准和抽象标准相结合进行认定,才能得出客观的结论。
(一)医疗过失的具体标准 医疗过失的具体标准是医生施行医疗行为时法律和规章规定的程序、方式和规则。医疗行为的注意义务可分为两种:一种是通常的注意义务,即在医疗过程中医生必须履行依据法律和规章所规定的操作规程进行诊疗的义务。它包括在诊断过程中、在治疗过程中、在手术过程中、在注射过程中、在麻醉过程中、在输血过程中、在用药过程中、在护理过程中以及在医院内的感染等方面结果预见的义务。对这些义务的违反就产生违反一般注意义务的医疗过失的情形。另一种是特别的注意义务,即在医疗过失诉讼中从一般的注意义务中分化出来,并在内容上、名称上具有一定特殊性的几项独立的注意义务,它主要包括说明义务、转医义务、问诊义务以及充分注意患者特异体质的义务。医生在诊疗过程中违反了这些义务就被认为其违反了特殊的注意义务。一般的注意义务和特殊的注意义务均属于医生具体的注意义务,是高度注意义务的具体内容。特殊注意义务的违反一般是被单独加以认定的。但在法律地位与价值取向方面,一般的注意义务和特殊的注意义务是基本相同的。
(二)医疗过失的抽象标准 医疗过失的抽象标准又称为医生注意义务的基准,它主要指的是医疗水准问题。医疗水准这一学说的产生是医疗过失理论发展史上的一次革命,使医疗过失问题在法学上形成了自己的理论,改变了在此学说产生之前混乱的局面。
2019-05-15 19:03:44
声明:以上内容由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如若涉及隐私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如果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可否申请再次鉴定
如果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可否申请再次鉴定
如果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可否申请再次鉴定可以。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首次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行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标准
人浏览
在医疗事故中也有需要申请司法鉴定的时候。司法鉴定机构和社会专业司法鉴定人接受司法机关的委托,从事委托请求事项的司法鉴定;非诉讼案件鉴定的受托从其行业规定。1、司
全部1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省级职业病鉴定不服如何申诉
省级职业病鉴定不服如何申诉
对省级职业病鉴定不服的,可以向作出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所在地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申请鉴定。当事人对设区的市级职业病诊断
劳动法
人浏览
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如何处理?
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如何处理?
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首次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任何一方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医疗论文
人浏览
对医疗事故鉴定结论不服怎么办?
对医疗事故鉴定结论不服怎么办?
对医疗事故鉴定结论不服怎么办?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对一次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15日内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再次鉴定。从诉讼的角度考虑,患方多数没有必要申请
医疗事故鉴定程序
人浏览
在医疗纠纷民事诉讼中,涉案各方围绕诉讼要做的重要工作之一是准备和提交证据,法律对于医疗纠纷民事诉讼中的举证责任有规定,涉案各方针对自己在诉讼中应承担的举证责任准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劳动争议管辖错误能继续上诉吗
劳动争议管辖错误能继续上诉吗
劳动争议仲裁提出管辖权异议的,在得到裁定后,一方当事人对裁定结果不满的,可以向基层人民法院提请撤销裁定。当事人提出管辖异
劳动法
次播放
医疗事故等级鉴定标准是有一定规定的,具体规定请看我以下的解答。在法律和规章对医生的注意义务有明确规定的情况下,认定医疗过失比较容易,这种法律和规章规定的注意义务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首次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如没有省级的鉴定意见,地市级医疗事故鉴定结论可以作为对相关当事人处理的依据。
全部2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被动物咬了是谁负责
被动物咬了是谁负责
被动物咬了一般应当由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负责,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若是其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损害赔偿
人浏览
可以申请重新认定。
全部5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民事诉讼脑震荡赔偿范围有哪一些
民事诉讼脑震荡赔偿范围有哪一些
因遭受人身损害导致脑震荡的受害人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进行赔偿的范围包括有: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等治疗费用;造成精神损害的,还可以要求责任人
损害赔偿
人浏览
同意了,怎么才能鉴定呢
全部5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您好,可以向卫生局投诉。带着相关的单据。及诊断书病例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民法典》被人打成轻伤了可以要求民事赔偿吗
《民法典》被人打成轻伤了可以要求民事赔偿吗
被人打成轻伤了可以要求民事赔偿。侵权人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损害赔偿
人浏览
在处理这类问题时,常见方式有与医院协商和诉讼两种。选择方式应考虑实际情况,如证据充分性、医院态度等。协商通常效率较高但赔偿可能不尽如人意;诉讼虽耗时长,但判决具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民法典》规定同等责任精神损害赔偿怎么赔
《民法典》规定同等责任精神损害赔偿怎么赔
同等责任精神损害赔偿数额确定的方式为考虑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的目的、方式、场合等具体情节、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侵权人的获利情况以及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
损害赔偿
人浏览
你好具体说一下你的案子呢
全部9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事故理赔费用怎么处理
事故理赔费用怎么处理
事故理赔费用应当首先由当事人所购买的保险的保险公司进行承担,保险赔偿额不足以承担的,再由当事人自身的财产承担。我国《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规定,保险公
损害赔偿
人浏览
建议向当地的卫生局举报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污蔑罪怎么赔偿
污蔑罪怎么赔偿
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没有污蔑罪,只有诽谤罪。赔偿的数额与侵权行为的目的、方式、场合等具体情节;侵权人的获利情况等因素相关。因诽谤行为引起的民事赔偿责任,
损害赔偿
人浏览
严重不 具体什么状况呢
全部10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你好,侵权人负责赔偿责任
全部5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