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抵押借款合同注意什么

更新时间:2023-08-04 10:38:10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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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抵押借款合同注意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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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签订房屋抵押贷款合同应注意什么,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希望能给您提供帮助。
  在签订房屋抵押合同的时候,应该明确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明确约定被担保的债权种类、数额。明确被担保的主债权的数额,被担保的主债权为住房抵贷款数额即为贷款金额。
  
2、明确约定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实际上就是贷款的期限。
  
3、明确约定抵押物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所在地、所有权权属或者使用权权属。
  
4、明确约定抵押担保的范围。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和实现抵押的费用。
  
5、明确约定抵押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在一般情况下,借款方和贷款方将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并为一个统一的法律依据:《住房抵押贷款合同》。
  
6、确定违约责任及纠纷解决方式。
  相关知识延伸阅读:无法办理房产抵押贷款的房屋类型是哪些
  
一、贷款尚未结清的房产
  房产抵押贷款的房产抵押物必需是没有任何抵押且无贷款的房产。如果房产已经抵押或者此房产还处于按揭状态当中,银行已经拥有此房产的他项权利,借款人再对此房产进行抵押,银行是不能办理的。因为两家银行无法同时拥有一处房产的他项权利。
  
二、部分已购公房
  已购公房中有两种情况不能办理房产抵押贷款:一是无法提供购房合同或协议的已购公房,因为有的购房合同会写有原单位有优先购买权的条款,银行无法取得他项权利,所以银行也无法操作此套房产抵押贷款;另一种是已购公房中不能提供央产房上市证明的央产房,这样的房产不能够上市进行交易,也就无法操作该项业务。
  
三、未满五年的经济适用房
  根据目前国家的政策,未满五年的经济适用房是不允许上市交易的,同样无法办理房产抵押贷款。拆迁房一般按经济适用房管理。
  
四、未取得房产证的小产权房
  如果居住人没有取得小产权房产的房产证,对房产只有使用权而没有所有权。没有此套房产的所有权证书,这类房产就不能上市交易,无法办理抵押手续,更不能办理房产抵押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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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8-04 10:3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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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签订抵押借款协议。双方签订一份抵押借款协议,房产抵押是指产权所有人以房契作为抵押,取得借款按期付息。房屋产权仍由产权所有者自行管理,债权人只按期取息,而无使用管理房屋的权利,待借款还清,产权人收回房契抵押即告终结。
2、办他项权利登记。到房产局办理抵押手续,即办他项权利登记。如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则债权人有权依法处分抵押房屋,并在处分抵押房屋所得价款中优先受偿。
3、收存它项权证。办好他项权利登记后,贷款人收存它项权证;房产证可以由你持有。对方不需要持有房产证原件,持有它项权证即可。房产证原件给他,没有你的授权,他是无法拿房产证原件去再次抵押的。他持有房产证原件,抵押不能生效,办他项权利登记(注明抵押相关事宜),抵押才能生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四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第三百九十七条 以建筑物抵押的,该建筑物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抵押。以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的,该土地上的建筑物一并抵押。抵押人未依据前款规定一并抵押的,未抵押的财产视为一并抵押。
第四百条 设立抵押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抵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三)抵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
(四)担保的范围。
第四百零二条 以本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2023-08-04 10:3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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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抵押借款协议的内容符合法律规定,出自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的有效。除合同内容以外,订立合同的当事人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四百条
设立抵押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
抵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三)抵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
(四)担保的范围。
2023-08-04 10:3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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