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约定2016年11月为还款期限,我的担保期是否已经过了?抵押担保

更新时间:2019-03-19 10:04:56人浏览
问题描述:
2015年10月25日,我在别人诱导下,违背我个人意愿帮人担保一笔贷款,于2015年11月4日放款,我承担一般担保责任,贷款约定2016年11月为还款期限,银行于2017年11月起诉并要求我承担还款责任,请问律师,我的担保期是否已经过了?1 回复 抵押担保 20XX贷款约定2016年11月为还款期限,我的担保期是否已经过了?抵押担保
4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法律快车咨询顾问 咨询我
已帮助67890人 · 响应时间 平均5分钟内
为别人担保会影响个人信用和个人资产负债率。当帮朋友做担保时,朋友名下的贷款账务,也会记录到自己的个人信用记录中去。若朋友发生了逾期或者欠款不还的情况,是会影响个人信用记录的。
  另外,帮朋友做担保,朋友的债务也是自己债务。在朋友还清一切款项之前,无形中增加了资产负债率。若个人资产负债率过高,是无法取得贷款的。
2019-03-19 09:42:12
债权债务律师团队 咨询我
已帮助187171人 · 响应时间 平均4分钟内
以下是银行抵押贷款担保人要承担的责任  银行贷款的担保人,要承担以下担保责任:   
1、作为一般保证责任保证人的,享有先诉抗辩权。即保证人在债务人的财产经法院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2、作为连带保证责任保证人的,与债务人承担同一的还款责任,不享有先诉抗辩权。即不论债务人是否有财产,是否经过法院强制执行,保证人都有义务承担保证责任,向债权人偿还欠款。   
3、以特定财产(房产等)设定抵押提供担保的,在债务人不履行义务时,信用社可以申请法院拍卖、变卖该财产,以财产变价款优先受偿。   《担保法》   第十七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得行使前款规定的权利:   
(一)债务人住所变更,致使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的;   
(二)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的;   
(三)保证人以书面形式放弃前款规定的权利的。   第十八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第三十三条 本法所称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本法第三十四条所列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本法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物。
2019-03-19 09:48:47
平台法律顾问团队 咨询我
已帮助131671人 · 响应时间 平均5分钟内
《担保法》第26条规定,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保证责任的期限,是要求债权人必须要在期限届满前,向担保人主张担保责任。
同一般的合同履行责任不同,一般的债权债务纠纷的履行期限必须是约定的期限届满后向对方主张权利。
2019-03-19 10:04:56
平台特邀律师 咨询我
已帮助127836人 · 响应时间 平均5分钟内
抵押担保中的抵押范围:
1、动产抵押范围:飞机、汽车、船舶(登记为类不动产);企业的机器设备、农
业用具、牲畜;企业的产品、原材料等
2、不动产抵押范围:不动产抵押如土地、房屋、建筑物等。由于用益物权抵押与不动产抵押有极大共性,因此不动产抵押贷款当包括不动产抵押贷款和用益物权抵押贷款。
2019-03-19 10:02:13
声明:以上内容由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如若涉及隐私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房产抵押担保的期限
房产抵押担保的期限
很多东西都是有时间价值在里面的,随着时间的推移,有些东西更值钱,然而有些东西却逐渐减值,甚至还会产生清理的费用,所以说,时间是很重要的,估计的价格会随着时间的推
房产抵押
人浏览
担保贷款是指借款人不能足额提供抵押(质押)时,应有贷款人认可的第三方提供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保证人是法人的,必须具有代为偿还全部贷款本息的能力,且在银行开立有存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连带责任担保有期限吗
连带责任担保有期限吗
连带责任担保是有期限的。连带责任担保期限可以由当事人之间进行约定。没有约定的,连带责任保证期限,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
抵押担保
人浏览
质押担保期限可以约定吗
质押担保期限可以约定吗
有一句最近比较流行的话就是:“不远万里,不问归期”。但是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和法律实务对与一个时间和权力的实施都是具有时效性的。因为我们的法律是不保护那些权利永远都
质押担保合同
人浏览
担保期限
担保期限
抵押权、质权和留置权相对于保证和债权来说是在物上的法定担保权,即只要有抵押、质押和留置的事实存在,债权人便可享有并可依法行使,即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对担保物进
担保合同知识
人浏览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合同中有约定的,按照约定的期限执行,没有约定的,按以下的规定执行:关于担保期限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最高额抵押担保合同生效条件
最高额抵押担保合同生效条件
最高额抵押担保合同生效条件: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不得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2、意思表示真实,不得是在胁迫、欺
合同法
人浏览
民间借贷定义是公民与公民、法人、其它组织间的借贷行为。其特点是方便、灵活,准入门槛低,节省时间。贷款本金、利息、还款时间都可以自由约定。但是民间借贷利率多少算合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抵押担保中的抵押范围:1、动产抵押范围:飞机、汽车、船舶(登记为类不动产);企业的机器设备、农业用具、牲畜;企业的产品、原材料等2、不动产抵押范围:不动产抵押如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这个具体要看你们的协议是如何约定的,你可以与我联系,将相关资料拍照给我看看,我帮你分析分析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你好,可以的。如果我的解答帮助到你,请点击“采纳”并给予“好评”。
全部2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谁做户主的区别是什么
谁做户主的区别是什么
谁做户主没有区别。户主即一户之主,是一个社会单元(家庭户)的负责人或权益代表人。户口本的户主权利是作为一户之主代表这一户在相应范围的代表权、发言权、表决权、利益
小区物权
人浏览
担保期限过期,担保关系自然解除
全部2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如何投诉开发商房子质量
如何投诉开发商房子质量
投诉开发商房子质量可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消费者协会投诉。购房者可以参照购房合同,按合同约定条款对照房屋出现的质量问题要求开发商依法进行修复和损失赔偿。
小区物权
人浏览
有还款期限 
全部1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老住宅楼楼层加层是否犯法
老住宅楼楼层加层是否犯法
老住宅楼楼层未经审批擅自加层犯法。申请人应书面向房管局提交加层申请,附送房屋地形图、建筑图、建房(加层)计划批准书、资金来源证明、房屋检测和抗震设防报告等资料;
小区物权
人浏览
你好,是被拘留在哪里的呢
全部2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入住新房用的还是临时电该怎样维权
入住新房用的还是临时电该怎样维权
入住新房用的是临时电可以采取协商、调解、仲裁、诉讼方式维权。临时用电不能满足城市生活所需,其不符合交易目的属于违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同时供电人未按照国家规定的
小区物权
人浏览
你好,可以报警处理,也可以走民事诉讼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房东违章建筑如何赔偿
房东违章建筑如何赔偿
房东违章建筑没有赔偿。违章建筑不合乎法律规定,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可以责令停止建设或者作出限期拆除的决定,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可以直接强制拆除。
小区物权
人浏览
赌博时以店铺座位抵押,常见处理方式是向法院起诉,请求返还抵押物。选择起诉可确保自身权益得到法律保护,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停车位管理费的支付时间根据什么确定
停车位管理费的支付时间根据什么确定
停车位管理费的支付时间根据业主与物业公司事先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确定。业主应自车位交付之日起交纳车位管理费,期间物业公司在该车位上私自停放其他人员车辆的,业主可对
小区物权
人浏览
可以法院起诉对方赔偿处理的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微信转账钱转错的,当事人可以与得利人协商,请求其返还不当得利;协商不成的,可以依法向法院起诉维权。但如果得利人不知道且不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取得的利
全部2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给别人做担保。只要经过债权人同意的就可以取消。只要签订了担保合同,如果担保合同的双方不能协商一致解除,担保人就必须承担担保责任。担保取消
全部6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