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申请强制执行是什么时间最好?申请撤销权什么时候好?申请撤销权的期限和费用是多少?

更新时间:2019-03-09 10:54:14人浏览
问题描述:
马上开庭了,是民间借贷原因对方没有钱,有房子被他提前卖掉了,我想申请强制执行是什么时间最好?当庭可以吗?还是过几天?申请撤销权什么时候好?申请撤销权的期限和费用是多少?我想申请强制执行是什么时间最好?申请撤销权什么时候好?申请撤销权的期限和费用是多少?
4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合同纠纷律师团队 咨询我
已帮助170767人 · 响应时间 平均4分钟内
知识产权的时间性,是指知识产权只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受到法律保护 ,一旦超过了法律规定的有效期限,这一权利就自行消灭,或者说该知识产权就依法丧失。知识产权所有 人对其智力成果享有的知识产权在时间上的效力并不是永久的,而要受到法定有效期的限制。
知识产权的 时间性特征,是它与有形财产权的一个主要区别。知识产权在时间上的限制性,是世界各国知识产权立法 以及有关知识产权国际公约普遍采用的原则。
2019-03-09 10:31:46
平台特邀律师 咨询我
已帮助144376人 · 响应时间 平均1分钟内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需要多长时间?
法院强制执行时一般是生效判决后6个月内结束,但中止执行的期间应当扣除。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有本院院长批准。,法院会采取多种方法执行被申请人的财产,如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
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15条的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2019-03-09 10:39:13
法律快车咨询顾问 咨询我
已帮助110162人 ·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应当履行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根据这个规定,在仲裁庭作出的裁决生效,并在履行期满后,负有义务的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仲裁裁决的强制执行应当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申请。
当被执行人在国外的,由当事人直接向被执行人所在国的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裁决的承认及执行。被执行人在中国境内的,国内仲裁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被执行人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执行。
涉外仲裁裁决,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被执行人财产所在地的中级法院执行。由于我国人民法院对仲裁裁决的执行案件实行级别管辖,因此,被执行人在中国境内的,其级别管辖参照人民法院受理诉讼案件的级别管辖的规定执行。
  其次,当事人应该向人民法院提交仲裁裁决强制执行的申请书和有关材料,包括仲裁裁决书(正本)、仲裁裁决书送达证明、仲裁协议书或者有仲裁条款的合同书以及人民法院规定要提交的其它证明文件及材料。
被执行人在国外的,按其所在国法院的规定提交材料。  最后,申请仲裁裁决强制执行必须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当事人双方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为六个月,当事人中有一方是公民的为一年。
申请仲裁裁决强制执行的期限,自仲裁裁决书规定履行期或仲裁机构的仲裁规则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仲裁裁决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依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
向外国的法院申请仲裁裁决强制执行的期限,按该国的法律规定处理。
2019-03-09 10:47:18
平台法律顾问团队 咨询我
已帮助130108人 · 响应时间 平均4分钟内
你好,
一、执行期限  
1、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执结;非诉执行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执结。但中止执行的期间应当扣除。  
2、有特殊情况须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报请本院院长或副院长批准。申请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在期限届满前5日内提出。”  
3、如超过六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成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二、执行方式  针对被执行的财产,人民法院在执行中可采取冻结、划拨存款、提留;搜查、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财产;强制迁出房屋等多种方式。但人民法院在采取这些措施时,应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抚养家属的生活必要费用。  
三、执行监督  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人员的具体执行不当或有错误的,有权向该执行人员所在的人民法院反映,人民法院应及时处理。  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有权要求执行人员依法履行职责,对执行人员在案件执行中的违法行为,有权向人民法院的纪检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举报或控告。
2019-03-09 10:54:14
声明:以上内容由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如若涉及隐私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撤销权的行使期限有多久?
撤销权的行使期限有多久?
债权债务关系中,为了保障债权人的利益,律法规定在满足相应要求的情况下,债权人对债务人的不合理低价转让财产等行为享有撤销权,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债券人的行为无效
债权人撤销权
人浏览
民间借贷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通常法院六个月内就会开始执行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申请执行有期限限制吗
申请执行有期限限制吗
申请执行是有期限限制的。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规定,申请期限为2年。这一期限从法律文书中规定的履行期间的最后一
案件执行
人浏览
什么是撤销权?
什么是撤销权?
撤销权,是指当债务人实施无偿或低价处分财产的行为有害于债权时,债权人可以依法请求法院撤销债务人所实施的行为。我国《合同法》第七十四条对此做了明确规定:因债务人放
可撤销的合同
人浏览
什么是债权人撤销权?
什么是债权人撤销权?
什么是债权人撤销权?债权人撤销权,又称撤销诉权或废罢诉权,是指债权人对于债务人所为有害及债权的行为,得申请法院撤销的权利。我国合同法第74条、75条明确确立了债
债权人撤销权
人浏览
管制的执行期限规定主要有以下几种规定:1.管制的期限。根据刑法的规定,管制的期限为3个月以上两年以下,数罪并罚时最高不能超过3年。2.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应当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著名商标申请条件有哪些
著名商标申请条件有哪些
申请认定省著名商标应具备的条件如下:1、该商标为国内注册商标,且商标注册人住所在本省境内;2、使用该商标的商品市场覆盖面
知识产权
次播放
你好,一、执行期限1、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执结;非诉执行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执结。但中止执行的期间应当扣除。2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申请强制执行,应向人民法院提交哪些文件和证件?1、申请执行书。申请执行书中应当写明申请执行的理由、事项、执行标的,以及申请执行人所了解的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申请执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判决生效后两年内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委托律师处理!!!!!
全部1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施工合同是不是要式合同
施工合同是不是要式合同
施工合同是要式合同。所谓要式合同是指根据法律规定应当采取特定方式订立的合同。施工合同是指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施工、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协议,当事人订立施工合同应当采用
合同纠纷
人浏览
你好,根据你情况,建议尽快委托律师提供帮助,以维护你最大的合法权益,以减少你的法律风险和经济损失,以免错过最佳时机。如需法律帮助或有疑问,欢迎你来电咨询或当面咨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施工合同诉讼有效期
施工合同诉讼有效期
施工合同诉讼有效期一般是3年,特殊情况从其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为3年,自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一般不予保护,但可以受理其诉讼
合同纠纷
人浏览
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
全部1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按合同约定的处理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施工合同几年没有诉讼时效
施工合同几年没有诉讼时效
施工合同三年超过诉讼时效。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是三年,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特殊情况可以申请适当延长。
合同纠纷
人浏览
建设合同属于什么类别合同
建设合同属于什么类别合同
建设合同属于承揽类别合同。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通常包括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依法订立的建设工程合同对承包人和发包人具有
合同纠纷
人浏览
委托代理合同是指委托人与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承揽合同纠纷是什么意思
承揽合同纠纷是什么意思
承揽合同纠纷是在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过程中发生的纠纷,如报酬支付纠纷、定作物质量纠纷、承揽人保管纠纷、违约纠纷等。
合同纠纷
人浏览
要看你与开发商之间的具体约定。但你可以要求开发商退房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先施工后签合同违法吗
先施工后签合同违法吗
先施工后签合同违法,存在一定的法律风险。对于合同签订前的履行过程,由于存在较大的不确定因素,双方的权利义务不明确、法律责任界定不清,容易产生法律纠纷,合同的事前
合同纠纷
人浏览
可以报案。看能否追回损失
全部1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你好,这个得具体分析才能知道
全部2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订金的退还,要看双方具体的约定,或给付人的违约是否给收受方造成损失来决定是否应该退还订金。订金在法律上是不明确的,也是不规范的,在实践中一般被视为预付款,即被认
全部1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您好,建议您向消费者协会投诉解决,如有疑问可咨询专业律师为您解答。
全部1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