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生育一子,离婚时孩子判给了男方?请问我再婚需要什么手续?还能生几个孩子啊?

更新时间:2019-01-25 20:10:26人浏览
问题描述:
我之前结过婚,并生育一子,离婚时孩子判给了男方?请问我再婚需要什么手续?还能生几个孩子啊?现在的未婚夫是初婚。并生育一子,离婚时孩子判给了男方?请问我再婚需要什么手续?还能生几个孩子啊?
4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法律快车咨询顾问 咨询我
已帮助178358人 · 响应时间 平均3分钟内
《关于实施单独两孩政策的补充通知》,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再婚夫妻,符合3种情形的,可以允许其再生育一个子女:一是独生子女一方无子女,另一方有一个子女,双方婚后生育一个子女的;二是独生子女一方无子女,另一方有两个子女的;三是双方再婚前各有一个子女的。  “只要符合这3种情形,单独再婚夫妻就可以享受到‘单独两孩’政策。
”.
2019-01-25 19:46:47
平台特邀律师 咨询我
已帮助151975人 ·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通知:
15、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的,应另行起诉。
18、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
(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
(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
2019-01-25 19:50:20
民事法律律师团队 咨询我
已帮助113716人 · 响应时间 平均5分钟内

一、符合什么条件更容易得到抚养权
  有证据证明能为子女提供更好的学习生活条件的一方,更容易得到子女的抚养权。具体包括提供以下方面的情况证明:
  
1、收入状况;
  
2、居住条件;
  
3、工作性质;
  
4、工作环境;
  
5、文化程度;
  
6、性格修养;
  
7、其它家庭成员状况。
  
二、子女抚养权归谁如何确定
  
1、夫妻双方的综合素质
  在日常的家庭生活中,父母的接人待物、生活理念、道德品质及学习热情等特性无时不再影响着自己的孩子,所以,争取抚养权一方尽力将自身具备这些优势展现出来,比如,教育经历证明、单位颁发的荣誉证书等。
  
2、双方的抚养能力
  法院确认双方的抚养能力主要两方面:一是看双方的经济能力;二是看双方的家庭成员。如果您有充分的经济实力,为孩子提供更好的学习生活环境,对您争取孩子抚养权是非常有利的。如果您的家庭里,还有身体健康的父母,他们有能力为您照顾孩子,这也是您需要向法庭说明的。像这种情况,您可以提供自己单位的工资证明、自己经营公司的可以提供公司的营业执照;另外提供您自己父母的户口本或身份证,或让您父母出庭等。
  
3、孩子的意见
  如果您的孩子已满10周岁,您可以征求孩子的意见,只要孩子不坚持跟随另一方,您就可以作孩子的思想工作。像这会情况家长都不希望去法院那种场合,有的就要求孩子写个书面的意见,这种情形一般对方会提出异议,认为孩子是被胁迫的;所以大部分就是主审法官单独和孩子谈谈,做成笔录入卷。
2019-01-25 20:10:26
平台法律顾问团队 咨询我
已帮助162934人 · 响应时间 平均5分钟内
生育妇女,可自生产或流产后九十天内向单位或者个人缴费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申请手续,其中失业妇女向户籍所在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申请手续,在提出申请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一、生育妇女户籍所在地的街道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出具的《申请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计划生育审核表》;  
二、生育妇女的身份证;  
三、生育机构出具的《生育医学证明》;  
四、失业妇女还须提交失业保险机构审核的《劳动手册》;  
五、委托他人申请的,还须提供委托人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  
六、农村妇女,按本市城镇社会保险规定缴费比例缴纳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的生育妇女另外还要提供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缴费情况证明;  
七、在本市就业,并参加城镇社会保险的非本市城镇户籍生育妇女。单位没有参加农村社会保险,但按本市城镇社会保险规定的比例缴纳养老保险费、医疗费的职工。  申请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生育妇女,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是具有本市城镇户籍的从业妇女,其所在单位已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并按规定建立了个人账户;  
二、具有本市城镇户籍的失业妇女,从业时按规定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并按规定建立了个人账户;  
三、具有本市城镇户籍的自由职业者,非正规就业组织的人员,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并按规定建立了个人账户的;  
四、其他在本市城镇单位就业,并按本市城镇社会保险规定的缴费比例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生育妇女。
2019-01-25 20:03:25
声明:以上内容由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如若涉及隐私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女方拒绝生育孩子,离婚?
女方拒绝生育孩子,离婚?
核心内容:果女方没有正当理由拒绝生育导致男方生育权无法正常实现时,双方协商无法调解的,男方有权向法院请求离婚,通过和别人再组成家庭实现自己生育的权利。生育权是法
离婚咨询问答
人浏览
1、非婚生子女抚养权归属的确定与婚生子女抚养权归属的确定一样。2、根据《婚姻法》及其若干解释,当事人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如果当事人请求解除的同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哺乳期离婚孩子判给谁
哺乳期离婚孩子判给谁
一般情况下,在哺乳期离婚,孩子判给女方,但母亲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院可判决子女随父亲生活:1、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
离婚
次播放
再婚家庭可以再生育孩子吗?
再婚家庭可以再生育孩子吗?
提问: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我的父母离婚后,我由父亲抚养,我父亲又再婚,并且后母曾有一个孩子,判由男方抚养!请问现在我父亲和后母可以再生育一个孩子吗?回答:根据我
二胎
人浏览
哺乳期的孩子,离婚孩子应该判给母亲吗?
哺乳期的孩子,离婚孩子应该判给母亲吗?
问:有哺乳期的孩子,夫妻离婚是在民事法规的第几条,母亲怎么样才能吧孩子争取过来?父亲强制孩子的抚养权法律能支持吗?答:依据《婚姻法》及其相关司法解释和长期的司法
离婚判决
人浏览
《关于实施单独两孩政策的补充通知》,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再婚夫妻,符合3种情形的,可以允许其再生育一个子女:一是独生子女一方无子女,另一方有一个子女,双方婚后生育一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女方哺乳期起诉离婚孩子判给谁
女方哺乳期起诉离婚孩子判给谁
女方哺乳期起诉离婚孩子一般会判给女方,但下列情况的除外: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
离婚
人浏览
按照《婚姻法》离婚细则的规定:女性在怀孕期间,有关部门是不支持离婚的。根据有关规定你们在离婚协议书中的附加条件民政局是不能认可的,如果真的无法在一起生活,也只能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离婚案件中,大家最关注的子女抚养问题除了子女归谁抚养外,还有子女的抚养费如何给付的问题。在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你好,政策性问题建议咨询当地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因各地政策差异,无法做出详细解答。
全部1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北京离婚财产怎么分配
北京离婚财产怎么分配
北京离婚财产的分配:北京夫妻双方离婚,财产分割可以由双方共同商议。双方协商不成,可以进行起诉,法院会根据法律法规进行分割财产。夫妻共同财产的,一般会平均分配。
婚姻家庭
人浏览
诈骗罪坐牢可以离婚吗
诈骗罪坐牢可以离婚吗
诈骗罪坐牢可以离婚。夫妻一方服刑期间,另一方可以提起诉讼离婚;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没有继续维持的可能,经法院调解,坚持离婚,法院按照相关法律,应判决准予离婚。
婚姻家庭
人浏览
男方家暴女方起诉离婚的,夫妻共同财产一般按照一人一半的原则平均分配。如果女方提出男方有家暴行为并有确切证据要求精神损害赔偿的,法院应予以支持。法律依据:《中华人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分居五年离婚可以分财产吗
分居五年离婚可以分财产吗
分居五年离婚可以分财产。按照法律规定,离婚时财产分割,由双方协商解决,双方不愿协商或协商未果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依照法律规定以及当事人双方的情况,依法
婚姻家庭
人浏览
如果被拆迁房是私有住房,其所有权是夫妻一方在结婚登记之前取得的,拆迁安置房的所有权也登记在原被拆迁房屋所有人名下,拆迁安置房应认定为个人财产而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
全部1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领结婚证需要人事档案吗
领结婚证需要人事档案吗
领结婚证不需要人事档案。领取结婚证需要的证件是本人和对方无禁止结婚的血缘关系的声明;男女各自的身份证、户口簿;本人无配偶的签字声明以及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
婚姻家庭
人浏览
到处宣传别人出轨违法吗
到处宣传别人出轨违法吗
到处宣传别人出轨违法。到处宣传他人出轨是侵犯名誉权的行为,对于捏造事实诽谤他人出轨的,对他人的身心健康造成影响,自然构成侵权。直接影响个人名誉。受害人可以要求对
婚姻家庭
人浏览
您好!离婚协议通常是在办理离婚证后才具有完整的效力。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判决离婚后民政局会显示离婚吗
判决离婚后民政局会显示离婚吗
判决离婚后民政局不会显示离婚。人民法院没有义务主动通知民政部门,双方是否被判决离婚。更改民政局的婚姻状况,双方当事人需要携带有关证件,前往当地街道办事处或者公安
婚姻家庭
人浏览
这种事情,你有权向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举报。
全部2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