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家的房子是拆迁后分的公房,在房子产权买下后(产权人是我妈)他提出离婚,请问我该怎么办?

更新时间:2019-05-18 16:18:24人浏览
问题描述:
我们家的房子是拆迁后分的公房,只有使用权,但可以买成产权。现在因为我要结婚,但是房子又太小。所以打算将它买成产权后再卖掉,用所得的钱,到郊区买一处大点的房子。但是父母曾因为房子问题差点离婚(因为有个同母异父的弟弟)。所以我担心,在房子产权买下后(产权人是我妈),他提出离婚,分得一半房产。如果一定要买房子再卖,又想避免那种事情发生(分房),请问我该怎么办?我们家的房子是拆迁后分的公房,在房子产权买下后(产权人是我妈)他提出离婚,请问我该怎么办?
4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法律快车咨询顾问 咨询我
已帮助84133人 · 响应时间 平均5分钟内
根据我国婚姻法司法解释的规定,婚后一方父母资助子女买房的,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的赠与,该房产认定为出资方子女的个人财产,对方无权请求分割该房产。 如果婚后一方父母出资给子女买房,产权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的,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的房产,是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因此离婚时房产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如果婚后一方父母给子女买房,产权登记在另一方名下,一般认为是对双方的赠与。但是父母出资时明确表示是给自己的子女的,那就是对自己子女的赠与,不用进行房产分割。
2019-05-18 15:51:31
平台法律顾问团队 咨询我
已帮助172956人 · 响应时间 平均4分钟内
公有住房是指产权属于房管部门所有的直管公房或产权属于单位所有的自管公房。无论哪种形式的公房,传统意义认为产权人对住房的所有权与实际控制权是分离的,其分得住房后,可以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下永久地居住使用,但只享有承租、使用和占有权,而不享有交易、出租和处分权。
作为特定环境下形成的公有住房使用权,其法律性质也具有一定的特殊性。
2019-05-18 15:55:00
民事法律律师团队 咨询我
已帮助58972人 ·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房产的所有权与使用权是可以分离的,单位的房子分给个人居住,房屋出租都是所有权与使用权分离的例子。  房屋的所有权是指对房屋全面支配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规定,房屋的所有权分为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和处分权四项权能,这也是房屋所有权的四项基本内容。
  房屋的占有权通常由所有权人来行使,但有时也由别人来行使,这就是使用权与所有权分离的情况。例如,房屋出租,就将房屋一定时期内的占有、使用权让渡给承租人来行使。  房屋的使用权是对房屋的实际利用权力。
通过一定法律契约,非房屋所有权人也可获得房屋的使用权,如房主将房屋租给他人使用。房屋的收益权是指房主收取房屋财产所产生的各种收益。例如出租房屋,房主从房客处收取租金。
  房屋的处分权是所有权中一项最基本的权能。房屋的处分权由房主行使。有时房屋处分权也受到一定的限制。如房主作为债务人以住房作抵押向债权人借债,若是到期不能清偿债务,债权人可以处分房屋并优先受偿。
2019-05-18 16:18:24
平台特邀律师 咨询我
已帮助63800人 · 响应时间 平均3分钟内
《合同法》第229条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19条第2款规定,“私有房屋在租赁期内,因买卖、赠与或者继承发生房屋产权转移的,原租赁合同对承租人和新房主继续有效”。  租赁权虽然是债权,但为平衡当事人利益,兼顾经济上保护弱者,该权利被物权化,在一定条件下可以对抗所有权的变动。因此房主在租赁期内有权出卖房屋,买方取得房屋所有权;但承租人有权基于租赁合同继续使用,直至租赁期届满为止,其对于房屋的使用权不因买卖而受影响,此即法律上的“买卖不破租赁”原则。  “买卖不破租赁”原则的构成要件如下:
1、房屋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新所有权人须尊重标的物上的承租人使用权原状。也就是说,须取代原所有权人而成为新的出租人。
2、房屋所有权发生了变动,变动原因不仅包括买卖,也可以包括赠与、继承等。在租赁物所有权转让的场合,租赁合同继续存在,除非承租人有终止租赁合同的意思表示,租赁合同的内容除主体变更外,其他内容不变。同时《合同法》第230条规定,房屋所有人出卖出租房屋,要提前三个月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出租人未按此规定出卖房屋的,承租人可请求人民法院宣告该房屋买卖无效。但是“买卖不破租赁”原则,不适用于所有承租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66条规定:“抵押人将已抵押的财产出租的,抵押权实现后,租赁合同对受让人不具有约束力。”此外,租赁期限也有一定限制。《合同法》第214条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19条第3款,“未定租期,房主要求收回房屋自住的,一般应当准许。承租人有条件搬迁的,应责令其搬迁;如果承租人搬迁确有困难的,可给予一定期限让其找房或者腾让部分房屋”,因此若未约定租期,房主可在合理期限内要求承租人搬迁。
2019-05-18 16:10:20
声明:以上内容由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如若涉及隐私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公房置换,勿忘产权人
公房置换,勿忘产权人
案例:李玲与赵阳于去年8月17日经本市某地产中介介绍,三方签订了《房屋置换合同》,然而,由于赵阳承租的房屋系天津市人民政府所有,并委托第三人经营管理的房屋,该置
合同效力纠纷
人浏览
1.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可以约定夫妻共同财产归儿子所有。办理过户登记后,房屋所有权即归儿子所有。2.儿子是未成年的,父母作为监护人代为管理其个人财产,但是不得损害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离婚后房子怎么过户
离婚后房子怎么过户
离婚后房子的过户:需要到房屋管理登记部门办理过户手续,根据离婚方式不用,房产过户所需的材料也不同。过户是采用正常的程序,
离婚
人浏览
我有这套房子的产权吗?
我有这套房子的产权吗?
孙老师是某中学的教师,2002年退休,丈夫周某是某行政机的公务员,2000年末遇车祸去世,1999年夫妻俩以周某的名义在某小区买了一套商品房居
房屋产权纠纷
人浏览
产权人是单位的公房能否出售?
产权人是单位的公房能否出售?
产权人是单位的公房能否出售?内容:今年3月,我将单位分给我的一间公房(产权人是单位),卖给他人。现在我单位要建新房,按照条件,我交回这一间旧房,可按照优惠分到三
公房买卖
人浏览
根据我国婚姻法司法解释的规定,婚后一方父母资助子女买房的,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的赠与,该房产认定为出资方子女的个人财产,对方无权请求分割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现在二手房产权到期后该怎么办
现在二手房产权到期后该怎么办
房屋产权是不动产所有权,是没有到期这一说法的。但是,该房屋的土地使用权是有期限的。如果土地使用年限届满时,土地使用者需要
房地产
次播放
个人产权和集体产权,也就是房产的所有人有区别,一个是公民个体,一个是企事业单位。他们拥有的权利是一样的。商品房都是个人产权,也就是私产。私产和个人产权是同一个意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您好,产权不清,权属有争议的,共有的房屋未经全体共有人书面同意的,属于违法建筑的房屋不能出租;如果房产证属于第三人,需要您与房子所有权人进行租赁,如果该房屋不符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您好,是可以的,您可以和房管所直接签订购买合同,如有问题可以来电咨询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具体可咨询当地拆迁办
全部2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北京离婚财产怎么分配
北京离婚财产怎么分配
北京离婚财产的分配:北京夫妻双方离婚,财产分割可以由双方共同商议。双方协商不成,可以进行起诉,法院会根据法律法规进行分割财产。夫妻共同财产的,一般会平均分配。
婚姻家庭
人浏览
诈骗罪坐牢可以离婚吗
诈骗罪坐牢可以离婚吗
诈骗罪坐牢可以离婚。夫妻一方服刑期间,另一方可以提起诉讼离婚;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没有继续维持的可能,经法院调解,坚持离婚,法院按照相关法律,应判决准予离婚。
婚姻家庭
人浏览
您好,需要征得户主同意才可以。
全部12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起诉离婚不涉及到财产分割的,费用一般是每件交纳50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全部1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分居五年离婚可以分财产吗
分居五年离婚可以分财产吗
分居五年离婚可以分财产。按照法律规定,离婚时财产分割,由双方协商解决,双方不愿协商或协商未果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依照法律规定以及当事人双方的情况,依法
婚姻家庭
人浏览
领结婚证需要人事档案吗
领结婚证需要人事档案吗
领结婚证不需要人事档案。领取结婚证需要的证件是本人和对方无禁止结婚的血缘关系的声明;男女各自的身份证、户口簿;本人无配偶的签字声明以及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
婚姻家庭
人浏览
到处宣传别人出轨违法吗
到处宣传别人出轨违法吗
到处宣传别人出轨违法。到处宣传他人出轨是侵犯名誉权的行为,对于捏造事实诽谤他人出轨的,对他人的身心健康造成影响,自然构成侵权。直接影响个人名誉。受害人可以要求对
婚姻家庭
人浏览
判决离婚后民政局会显示离婚吗
判决离婚后民政局会显示离婚吗
判决离婚后民政局不会显示离婚。人民法院没有义务主动通知民政部门,双方是否被判决离婚。更改民政局的婚姻状况,双方当事人需要携带有关证件,前往当地街道办事处或者公安
婚姻家庭
人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