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用房屋抵押与我,借款方将房屋抵押担保,如到期不能归还借款,我该怎么办

更新时间:2018-12-28 07:36:57人浏览
问题描述:
你好,2012年冯某人借我三万元,当时用房屋抵押与我,在房管局做的房屋他项权抵押,借款方将房屋抵押担保,如到期不能归还借款,自愿将该房屋出让给我,抵押期三个月,期限已过钱也未还,如今冯某已死,我该怎么办
4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平台特邀律师 咨询我
已帮助75570人 · 响应时间 平均5分钟内
根据《担保法》第二十一条规定,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
最后,要提醒你关于担保中特殊时效的规定。根据《担保法》第二十六条规定,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2018-12-28 07:16:08
法律快车咨询顾问 咨询我
已帮助120851人 · 响应时间 平均1分钟内
贷款人未能还款 担保人应负连带责任,根据担保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一般保证是指: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第十八条规定的连带责任保证则是指,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同时,第十九条规定,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涉及担保纠纷案件的司法解释的适用和保证责任方式认定问题的批复》中亦规定,保证合同中明确约定保证人在被保证人不履行债务时承担保证责任,且根据当事人订立合同的本意推定不出为一般保证责任的,视为连带责任保证。
2018-12-28 07:23:18
平台法律顾问团队 咨询我
已帮助73965人 · 响应时间 平均3分钟内
担保时效是会过期的。
1、未约定担保期限的担保时效为(被担保债务)到期后6个月。
2、有约定保证期限的,从约定。
  
二、担保法的相关规定
第25条规定: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
  第26条规定
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三、相关法律知识:
  担保是指法律为确保特定的债权人实现债权,以债务人或第三人的信用或者特定财产来督促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制度。
  从我国担保法的内容看,债的担保应当说是指以当事人的一定财产为基础的,能够用以督促债务人履行债务,保障债权实现的方法。担保法上的担保,又称债权担保、债的担保、债务担保等。根据法律规定,担保有五种方式,即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定金。
2018-12-28 07:36:57
债权债务律师团队 咨询我
已帮助98279人 · 响应时间 平均1分钟内
房屋出卖人的物之瑕疵担保义务,是指出卖人应担保其交付的房屋就其物理特性而言不存在未告知的瑕疵,即出卖人就其所交付的房屋应保证其符合法定或约定的品质。  理解房屋出卖人的瑕疵担保义务可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第一,承担房屋瑕疵担保责任的要件。
首先,出卖人所担保的房屋的瑕疵应当在风险负担转移前就发生而且存在,所以因交付后不可抗力或房屋买受人使用不当造成的损害,出卖人不应承担责任。其次,房屋买受人在买卖合同订立时须不知房屋有瑕疵并且无重大过失。
否则,应视为出卖人在订立合同时向买受人告知了该瑕疵。最后,买受人应当在发现或应当发现物之瑕疵的合理期间内或房屋的质量保修期间内通知出卖人房屋的瑕疵问题。否则,应视为该房屋的质量符合约定,但出卖人故意不告知的除外。
  第二,承担房屋瑕疵担保责任的类型。出卖人交付的房屋存在瑕疵,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出卖人应按照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未规定的,买受人根据房屋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要求对方承担修理、更换、重作、退房、减少价款或报酬等违约责任。
在保修期限内发生的属于保修范围的质量问题,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又或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
2018-12-28 07:33:45
声明:以上内容由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如若涉及隐私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借款方以储蓄存单作为贷款抵押,当贷款到期后借款方不能归还时,贷款方可否将抵押的储蓄存单抵还借款?
借款方以储蓄存单作为贷款抵押,当贷款到期后借款方不能归还时,贷款方可否将抵押的储
中国人民银行1991年4月28日就此问题给中国人民银行山东省分行《关于以储蓄存单作贷款担保抵押金有关问题的复函》中明确:你行鲁银发[1991]69号文收悉。经研
贷款债务
人浏览
债务人提供房产抵押有期限吗
债务人提供房产抵押有期限吗
债务人提供房产抵押的期限与债权的期限一样,债权消灭的,抵押权也消灭。抵押权人应当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未行使的
债权债务
人浏览
借款方以储蓄存单作为贷款抵押,当贷款到期后借款方不能归还时,
借款方以储蓄存单作为贷款抵押,当贷款到期后借款方不能归还时,
借款方以储蓄存单作为贷款抵押,当贷款到期后借款方不能归还时,贷款方可否将抵押的储蓄存单抵还借款?中国人民银行1991年4月28日就此问题给中国人民银行山东省分行
债权抵押
人浏览
房屋抵押贷款
房屋抵押贷款
个人房屋抵押贷款,简称房屋抵押贷款、房贷购房者向贷款银行填报房屋抵押贷款的申请表,并提供合法文件如身份证、收入证明、房屋买卖合同、担保书等所规定必须提交的证明文
房屋抵押贷款
人浏览
银行贷款到期不还的后果至少有两项:一是银行会通过各种手段来要求你还款,包括催收令或是通过到法院起诉的方式;二是你的信用度会成为负面,以后恐怕不会再从银行得到贷款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民间借款房子怎么抵押
民间借款房子怎么抵押
民间借贷房产抵押流程如下:1、首先双方应签订借款合同、抵押合同;2、抵押人携带借款合同、房屋产权证以及身份证、户口簿、结
债权债务
人浏览
1、抵押合同签订时间先于借款合同签订时间的,抵押合同有效。2、抵押合同签订时间可以先于借款合同,也可以在借款合同之后,只要抵押合同内容符合法律规定,并经抵押人与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担保时效是会过期的。1、未约定担保期限的担保时效为(被担保债务)到期后6个月。2、有约定保证期限的,从约定。二、担保法的相关规定第25条规定: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借款抵押合同属于主从合同关系,借款合同为主合同,抵押合同为从合同。主合同,是指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合同中,不以他种合同的成立为条件而独立存在的合同。从合同,是指在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你好,可以向法院起诉主张。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谁做户主的区别是什么
谁做户主的区别是什么
谁做户主没有区别。户主即一户之主,是一个社会单元(家庭户)的负责人或权益代表人。户口本的户主权利是作为一户之主代表这一户在相应范围的代表权、发言权、表决权、利益
小区物权
人浏览
他本人一般是随时可以卖房的
全部5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如何投诉开发商房子质量
如何投诉开发商房子质量
投诉开发商房子质量可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消费者协会投诉。购房者可以参照购房合同,按合同约定条款对照房屋出现的质量问题要求开发商依法进行修复和损失赔偿。
小区物权
人浏览
如不继续办理抵押手续,抵押到期终止。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应该积极履行相关判决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老住宅楼楼层加层是否犯法
老住宅楼楼层加层是否犯法
老住宅楼楼层未经审批擅自加层犯法。申请人应书面向房管局提交加层申请,附送房屋地形图、建筑图、建房(加层)计划批准书、资金来源证明、房屋检测和抗震设防报告等资料;
小区物权
人浏览
1、债务转让是有法律效力的,便应通知债务人;2、千万不能将自己的债权转让让所谓的要帐公司,这会涉及到其他法律责任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入住新房用的还是临时电该怎样维权
入住新房用的还是临时电该怎样维权
入住新房用的是临时电可以采取协商、调解、仲裁、诉讼方式维权。临时用电不能满足城市生活所需,其不符合交易目的属于违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同时供电人未按照国家规定的
小区物权
人浏览
担保人被起诉的自保方式:作为担保人,如果被债权人起诉的,要根据具体的案情来确定如何进行抗辩,主要可以考虑从担保是否有效、是否已经过担保责任承担期限、是否应该承担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房东违章建筑如何赔偿
房东违章建筑如何赔偿
房东违章建筑没有赔偿。违章建筑不合乎法律规定,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可以责令停止建设或者作出限期拆除的决定,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可以直接强制拆除。
小区物权
人浏览
您好,可以和对方协商还款本息金额,如果您确实存在困难,对方可能在利息上进行相应的减免。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停车位管理费的支付时间根据什么确定
停车位管理费的支付时间根据什么确定
停车位管理费的支付时间根据业主与物业公司事先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确定。业主应自车位交付之日起交纳车位管理费,期间物业公司在该车位上私自停放其他人员车辆的,业主可对
小区物权
人浏览
你好,尽快与对方协商解决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作为担保人,如果你的朋友无法偿还购车贷款,你可能需要承担还款责任。因此,在你同意为他的购车贷款提供担保之前,你应该仔细考虑风险和责任,并确保你能够承担潜在的经济
全部5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你好,具体是什么问题需要咨询,是涉及到刑事案件了吗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银行作为担保债权人的,也要看合同的约定,担保责任有一般担保责任和连带保证责任:一、一般保证责任。其所付的责任是,在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担保人要为其承担该责
全部2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