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疫情有个别非法行医,无医师证怎么处理
非法行医需要的证据包括行医使用的药品、针水、病历资料、收费凭证、患者陈述、录音录像资料等,只要能够证明个人无医生执业资格且从事诊疗活动或其他相关医疗活动的材料是证据都算。如果发现非法行医,建议及时举报到当地卫生局执法单位或者公安机关,以防止造成严重后果。
如果经卫生执法人员实地检查,询问情况,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等情况的,会依法处理。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构成非法行医罪。
情节严重最常见的是非法行医被卫生行政部门行政处罚两次以后,再次非法行医的;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还有就是使用假药、劣药或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卫生材料、医疗器械,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
一、打击非法行医可以向以下部门举报: 当地卫生局、卫生防疫站、工商局,派出所。 非法行医是指无医生执业资格从事诊疗活动,包括在医疗机构中从事诊疗活动和擅自开业从事诊疗活动。有医生执业资格而未取得开业执照行医的,不属本条所称非法行医。
二、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其停止执业活动,没收非法所得和药品、器械,并可以根据情节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
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就诊人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或者中度以上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或者死亡的;
(二)造成甲类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有传播、流行危险的;
(三)使用假药、劣药或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卫生材料、医疗器械,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
(四)非法行医被卫生行政部门行政处罚两次以后,再次非法行医的;
(五)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本条规定的“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
(一)未取得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医师资格从事医疗活动的;
(二)个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办医疗机构的;
(三)被依法吊销医师执业证书期间从事医疗活动的;
(四)未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从事乡村医疗活动的;
(五)家庭接生员实施家庭接生以外的医疗活动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
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擅自为他人进行节育复通手术、假节育手术、终止妊娠手术或者摘取宫内节育器,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