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快车 赣州律师 宁都县律师
律师执业档案
  • 律师姓名:
    蔡贇律师
  • 服务地区:
    江西-赣州
  • 执业律所:
    江西翠微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36072*********86
  • 擅长专长:
    交通事故,劳动纠纷,债权债务,保险纠纷,损害赔偿,婚姻家庭,合同纠纷,刑事案件
  • 地  址:
    江西省赣州市宁都县胜利中路6号(原司法局)
宁都县律师服务
2周岁以下的小孩尚处于哺乳期,会判给女方。若是首次离婚,法官会慎重考虑给双方一次机会,判不离的概率比较大。
01-01 20:08
具体来说应该是由肇事司机承担,如果双方都有责任则按比例分担。
12-18 17:57
交强险承担医疗费的限额是18000元,可以通过交警沟通由保险公司先预付18000医疗费,同时也可以叫肇事者支付。如责任明确,也可以向法院申请先予执行。
10-25 17:59
结算工资的清单,需对方签字确认或其他能证明他欠你劳务工资的证明
04-01 06:36
  • 宁都县专业推荐律师
  • 实名、执业双重认证
  • 专业解答 极速响应
  • 司法监督 隐私保障
宁都县法律知识
  • 婚姻法
  • 刑事辩护
  • 房产纠纷
  • 劳动纠纷
  • 债权债务
  • 交通事故
  • 刑法中的重婚罪是如何规定的
    刑法中的重婚罪是如何规定的
      刑法中的重婚罪规定是对于有配偶者与他人办理结婚证的,与他人以夫妻的名义同居的行为等,一般是会被判处两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重婚罪
    昨天16:53
    人浏览
  • 离婚纠纷财产分割标准是怎么样的
    离婚纠纷财产分割标准是怎么样的
      在现实生活中,夫妻双方离婚时,往往是需要对双方的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的,那么你知道离婚纠纷财产分割标准是怎么样的?为了帮
    婚姻法案例
    昨天16:12
    人浏览
  • 在我国起诉离婚开庭原告可以撤诉吗?
    在我国起诉离婚开庭原告可以撤诉吗?
      起诉离婚后,很多人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有撤诉的需要,那么在我国起诉离婚开庭原告可以撤诉吗?原告起诉离婚然后又撤诉被告起
    离婚诉讼
    昨天15:29
    人浏览
  • 夫妻一方提出离婚诉讼需要什么资料
    夫妻一方提出离婚诉讼需要什么资料
      在我们的生活当中,我们都知道我国的离婚率是越来越高了,我国是离婚方式是有两种的,那么夫妻一方提出离婚诉讼需要什么资料
    离婚诉讼
    昨天15:18
    人浏览
  • 遇事问律师 宁都县推荐律师
    蔡贇律师
    蔡贇律师
    主办律师
    18007973592
    (09:00-21:00)
    擅长:交通事故,劳动纠纷,债权债务,保险纠纷,损害赔偿,婚姻家庭,合同纠纷,刑事案件
    在线咨询
    非接听时限内,请在线咨询
  • 婚前财产离婚后另一半能分多少?
    婚前财产离婚后另一半能分多少?
      我国实现婚后共同财产制度,结婚后的小夫妻的工资收入都属于共同财产,离婚时只需要分割双方的共同财产。那么婚前财产离婚后
    婚前财产
    昨天15:09
    人浏览
  • 夫妻离婚时哪些财产是孩子的
    夫妻离婚时哪些财产是孩子的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都知道夫妻之间的共同财产都是夫妻之间的,而不属于孩子和第三方的,那么夫妻离婚时哪些财产是孩子的?为
    夫妻
    昨天14:31
    人浏览
  • 盗窃多少会立案?
    盗窃多少会立案?
      盗窃1000元至3000元以上会立案,一般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盗窃罪一般会在两个月或者六个月的时间被
    盗窃罪
    昨天17:20
    人浏览
  • 判缓刑多久能出来
    判缓刑多久能出来
      判缓刑判决生效就可以出来。判缓刑的条件是,犯罪情节较轻的,悔罪表现较好的,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被判处拘役、
    缓刑
    昨天17:16
    人浏览
  • 刑事案件收集证据的方法是什么
    刑事案件收集证据的方法是什么
      刑事案件收集证据的方法是,全面取证规则,合法取证规则,反对强迫自证其罪规则,刑事案件的证据种类主要有物证,书证,证人
    刑事证据收集
    昨天17:15
    人浏览
  • 拘役如何提前出来
    拘役如何提前出来
      拘役提前出来需要符合减刑条件,如阻止重大犯罪活动、发明创造、舍己救人、对国家社会重大贡献等。拘役刑罚由公安机关执行,
    拘役
    昨天16:23
    人浏览
  • 遇事问律师 宁都县推荐律师
    蔡贇律师
    蔡贇律师
    主办律师
    18007973592
    (09:00-21:00)
    擅长:交通事故,劳动纠纷,债权债务,保险纠纷,损害赔偿,婚姻家庭,合同纠纷,刑事案件
    在线咨询
    非接听时限内,请在线咨询
  • 入室盗窃会留案底吗
    入室盗窃会留案底吗
      入室盗窃一般是会留案底的,入室盗窃罪的处理是会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对于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什么是刑事拘留
    昨天16:19
    人浏览
  • 检察院取保多久结案
    检察院取保多久结案
      检察院取保一般是经过五到五个半个月左右结案,公安机关的侦查期限是两个月,人民法院审查起诉的时间是一个月至一个半月,人
    取保候审
    昨天16:13
    人浏览
  • 父母离婚孩子有权继承房产吗
    父母离婚孩子有权继承房产吗
      父母离婚孩子有权继承房产,因为父母与子女的关系并不因父母婚姻关系的解除而消除,子女继承父母的房产属于法定继承。房产继
    房产继承纠纷
    昨天17:06
    人浏览
  • 二手房买卖卖方注意事项有哪些
    二手房买卖卖方注意事项有哪些
      二手房买卖卖方注意事项有挂牌时明确委托方式和期限、履行将房屋基本状况告知买方的义务、收取定金需要谨慎处理等。二手房买
    二手房买卖须知
    昨天16:13
    人浏览
  • 房产继承都有哪些人
    房产继承都有哪些人
      房产继承都有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等人员。继承房产可以直接卖的,自继承开始发生法律效
    房产继承纠纷
    昨天14:12
    人浏览
  • 100万房子继承过户费多少
    100万房子继承过户费多少
      100万房子继承过户费一般是需要收取百分之三到五的契税、百分之二十的个人所得税、百分之一的印花税等费用。办房产过户手
    房产过户
    昨天13:41
    人浏览
  • 遇事问律师 宁都县推荐律师
    蔡贇律师
    蔡贇律师
    主办律师
    18007973592
    (09:00-21:00)
    擅长:交通事故,劳动纠纷,债权债务,保险纠纷,损害赔偿,婚姻家庭,合同纠纷,刑事案件
    在线咨询
    非接听时限内,请在线咨询
  • 父母过世房产继承有时间限制吗
    父母过世房产继承有时间限制吗
      父母过世房产继承没有时间限制,随时都可以继承父母的房产。继承房产诉讼时效是三年的时间,自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到
    房产继承纠纷
    昨天12:46
    人浏览
  • 房子遗产继承需要公证吗
    房子遗产继承需要公证吗
      房子遗产继承不一定需要公证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意愿而选择的。自愿放弃继承房产的协议书应当写明双方当事人的个人基本信息
    房产继承纠纷
    昨天12:32
    人浏览
  • 申报工伤鉴定需要哪些材料
    申报工伤鉴定需要哪些材料
      申报工伤鉴定需要提供的材料是医院的诊断证明、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以及职工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和社会保障卡等有效的
    工伤鉴定程序
    昨天18:29
    人浏览
  • 一次性经济补偿金需要交个税吗
    一次性经济补偿金需要交个税吗
      一次性经济补偿金需要交个税,根据法律规定,一次性补偿收入一般需要减去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基本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
    经济补偿金
    昨天17:40
    人浏览
  • 单位多久申报工伤
    单位多久申报工伤
      单位应当在30之内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公司职工发生了工伤事故的,所在的单位或者公司应当在职工发生工伤
    工伤认定时限
    昨天17:37
    人浏览
  • 劳动局如何鉴定工伤等级
    劳动局如何鉴定工伤等级
      劳动局不能鉴定工伤等级,一般是携带相关的材料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鉴定。根据法律规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
    工伤鉴定知识
    昨天17:21
    人浏览
  • 遇事问律师 宁都县推荐律师
    蔡贇律师
    蔡贇律师
    主办律师
    18007973592
    (09:00-21:00)
    擅长:交通事故,劳动纠纷,债权债务,保险纠纷,损害赔偿,婚姻家庭,合同纠纷,刑事案件
    在线咨询
    非接听时限内,请在线咨询
  • 多久做工伤鉴定最好
    多久做工伤鉴定最好
      做工伤鉴定一般是受伤职工经过治疗伤情稳定就可以进行了,并没有明确的时间规定。一般是有用人单位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
    工伤鉴定程序
    昨天17:18
    人浏览
  • 不签劳动合同赔偿标准?
    不签劳动合同赔偿标准?
      不签劳动合同赔偿标准是需要支付双倍的补偿,并且经济补偿金是需要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而决定的。劳动合同与雇佣合
    劳动合同纠纷
    昨天16:41
    人浏览
  • 欠条不按手印在法律上生效吗
    欠条不按手印在法律上生效吗
      欠条不按手印在法律上不一定生效,若欠条上有当事人双方签字或盖章,具有法律效力。欠条纠纷的诉讼时效一般是3年,自权利受
    债权债务常识
    昨天15:34
    人浏览
  • 父亲贷款欠债子女有义务偿还吗
    父亲贷款欠债子女有义务偿还吗
      父亲贷款欠债子女没有义务偿还,父亲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签订的借款合同应自行承担相应的责任。但如果父亲去世,继承人继承
    债权债务风险防范
    昨天14:52
    人浏览
  • 欠条不按手印有法律效益吗
    欠条不按手印有法律效益吗
      欠条不按手印有法律效益的,只要行为人存在民事行为能力、是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法规即可有效。欠条写假名字算诈
    借款
    昨天13:41
    人浏览
  • 写了收条没收到钱怎么办
    写了收条没收到钱怎么办
      写了收条没收到钱是可以与对方协商解决的,如果构成诈骗的情况下是可以到公安机关进行报案或者到法院进行起诉的。欠条利息最
    借款
    昨天12:58
    人浏览
  • 遇事问律师 宁都县推荐律师
    蔡贇律师
    蔡贇律师
    主办律师
    18007973592
    (09:00-21:00)
    擅长:交通事故,劳动纠纷,债权债务,保险纠纷,损害赔偿,婚姻家庭,合同纠纷,刑事案件
    在线咨询
    非接听时限内,请在线咨询
  • 拿了货不给钱的客户怎么办
    拿了货不给钱的客户怎么办
      拿了货不给钱的客户,当事人可以与客户协商要求对方按时支付货款,协商不成的可以去法院起诉,要求对方承担责任,拖欠货款属
    债权债务常识
    昨天12:41
    人浏览
  • 债务人已死亡债务由谁承担
    债务人已死亡债务由谁承担
      债务人已死亡债务由继承人承担,只要继承债务人的遗产就需要对债务进行偿还。债权债务转移的构成要件是具有合法有效的债权与
    债权债务常识
    昨天11:01
    人浏览
  • 肇事逃逸必须拘留吗
    肇事逃逸必须拘留吗
      肇事逃逸,如果没有构成犯罪的,可以进行拘留,但不是必须拘留。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
    交通肇事逃逸
    昨天18:47
    人浏览
  • 人已经死了肇事逃逸是什么罪
    人已经死了肇事逃逸是什么罪
      人已经死了肇事逃逸是交通肇事罪,根据法律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
    交通肇事逃逸
    昨天18:30
    人浏览
  • 无证驾驶被抓到怎么办
    无证驾驶被抓到怎么办
      无证驾驶被抓到的处理办法是接受交警处罚,具体的处罚是对行为人处以罚款两百元至两千元并拘留不超过十五日。无证驾驶有的情
    驾驶技巧
    昨天17:49
    人浏览
  • 初次醉驾怎么处罚
    初次醉驾怎么处罚
      初次醉驾处罚标准是吊销驾驶执照、五年内不得重新考取驾驶证,同时要处以相应的刑事处罚。醉驾案件到检察院的处理方式是检察
    酒后驾车处罚
    昨天17:36
    人浏览
  • 遇事问律师 宁都县推荐律师
    蔡贇律师
    蔡贇律师
    主办律师
    18007973592
    (09:00-21:00)
    擅长:交通事故,劳动纠纷,债权债务,保险纠纷,损害赔偿,婚姻家庭,合同纠纷,刑事案件
    在线咨询
    非接听时限内,请在线咨询
  • 追尾是违章吗扣分吗
    追尾是违章吗扣分吗
      追尾不是违章,一般是不会扣分的。但如果是被交警认定是因为交通事故的违章,那就是要被扣分罚款的,会依照事故严重程度进行
    交通事故处理
    昨天17:31
    人浏览
  • 肇事逃逸抓到了应该怎么处理
    肇事逃逸抓到了应该怎么处理
      肇事逃逸抓到了应该根据受害者伤亡情况及事故损害情况处理。如果没有没有人员伤亡或是只受到轻伤以下伤害的后果,且事故造成
    交通肇事逃逸
    昨天17:09
    人浏览
  • 宁都县律师文集
  • 宁都县律师案例
  • 停车场算交通事故吗?
    的,那么如果发生在停车场也算吗,下面就为您进行详细地介绍停车场算交通事故吗?一、停车场算交通事故吗?在停车场剐蹭也属于交通事故。二、构成交通事故应当具备下列哪些要素(1)必须是车辆造成的。车辆包括机动车和非机动车,没有车辆就不能构成交通事故,例如行人与行人在行进中发生碰撞的就不构成交通事故;(2)是在道路上发生的。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3)在运动中发生。是指车辆在行驶或停放过程中发生的事件,若车辆处于完全停止状态,行人主动去碰撞车辆或乘车人上下车的过程中发生的挤、摔、伤亡的事故,则不属于交通事故;(4)有事态发生。是指有碰撞、碾压、刮擦、翻车、坠车、爆炸、失火等其中的一种现象发生;(5)造成事态的原因是人为的。是指发生事态是由于事故当事者(肇事者)的过错或者意外行为所致。如果是由于人无法抗拒的各种自然灾害造成,均不属于交通事故;(6)必须有损害后果的发生。损害后果仅指直接的损害后果,且是物质损失,包括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三、肇事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一)主体要件方面: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一切直接从事交通运输业务和保证交通运输的人员以及非交通运输人员均可构成该罪的主体。(二)在主观要件上本罪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包括疏忽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过失。交通肇事罪属于过失犯罪罪名,在主观上只能是过失,如果行为人在主观上存在故意,那么就不是该种犯罪,而是相应地构成其他故意犯罪了,在处罚方面也比该罪要严重得多。(三)在客体要件上,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交通运输的安全。(四)客观要件。本罪客观方面表现为在交通运输活动中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大损失的行为。由此可见,本罪的客观方面是由以下4个相互不可分割的因素组成的:1、必须在交通运输中实施了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的行为。2、必须发生重大事故,存在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严重后果。3、严重后果必须由违章行为引起,二者之间存在因果关系。4、违反规章制度,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必须发生在交通运输活动过程中。综上所述,如果车辆之间的碰撞发生在停车场也算是交通事故,前提是必须符合交通事故的构成要件,如果没有涉及到人员伤亡的,最多是属于民事案件,否则就是刑事案件。
    停车场算交通事故吗?
    蔡贇律师
    2021-04-29
    人浏览
  • 交通事故死亡病历是怎样的
    通事故死亡病历是怎样的呢?一、交通事故死亡病历是怎样的一般需要记录时间、地点、抢救时间、致死原因等,以便家属了解具体的情况。二、一般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准则根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五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经过调查后,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当事人逃逸,造成现场变动、证据灭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三)各方均无导致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四)不认定交通事故责任。公安机关并不是对每—个在道路交通中发生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事故都能够认定交通事故责任的。出于种种主、客观因素的制约,经公安机关调查不能确定任何一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时,则对任何一方当事人均不认定其负交通事故责任。对于不认定交通事故责任的适用必须严格加以限制。首先对于应当适用推之责任的案件,不能适用不认定交通事故责任。其次,事故发生后,公安机关应尽一切可能收集证据,查明事故发生的原因,确认当事人的违法行为。只有当确实不能确认任何一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时,才能不认定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五)交通事故责任推定。交通事故责任推定,是公安机关在当事人逃逸或者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以及有条件报案而未报案或者未及时报案。致使无法认定交通事故责任时,对当求人应负何种交通事故责任的推定行为。(六)模糊责任。三、交通事故现场怎么处理1、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2、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3、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4、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5、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以上就是整理收集的关于交通事故死亡病历是怎样的的信息,由上可知,发生交通事故后,若是造成受害人死亡的,病历上一般记录时间、地点、抢救时间、致死原因等。
    交通事故死亡病历是怎样的
    蔡贇律师
    2021-04-29
    人浏览

宁都县推荐律师

蔡贇律师 蔡贇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劳动纠纷,债权债务,保险纠纷,损害赔偿,婚姻家庭,合同纠纷,刑事案件

18007973592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