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他们要求解除同居关系,事实婚姻两年了需要退还彩礼吗?我该怎么保护我的权益?

更新时间:2019-02-15 18:54:31人浏览
问题描述:
我和男方共同同居生活将近两年,举行结婚仪式八个月,同居期间怀孕一次流掉了,举行结婚仪式后又怀孕一次,因男方打我孩子出现问题,她母亲不照顾我,导致流产,现在他们要求解除同居关系,并要我们退还彩礼,我该如何应诉,事实婚姻两年了需要退还彩礼吗?第二次引产之后对我身体伤害很大,精神也不好,我该怎么保护我的权益?现在他们要求解除同居关系,事实婚姻两年了需要退还彩礼吗?我该怎么保护我的权益?
4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平台法律顾问团队 咨询我
已帮助112175人 ·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关于同居事实婚姻的问题: 例如, 事实婚姻和非法同居的区别主要在于事实婚姻是指没有配偶的男女,虽未进行婚姻登记,但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并且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而非法同居关系,是指男女双方或一方有配偶未办理结婚登记,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或男女双方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但不符合事实婚姻的法定条件的两性结合。  
(1)事实婚姻。  事实婚姻是指没有配偶的男女,虽未进行婚姻登记,但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并且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  事实婚姻的要件有:  ①未依法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欠缺形式要件。  ②符合婚姻的实质条件,从而有别于非法同居关系。  ③具有目的性和公开性,即必须公开地以夫妻名义生活在一起。  ④必须发生在1994年2月1日婚姻管理登记条例实行前。  2001年12月24日颁发的《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
(一)》第5条规定,符合法定条件包括:  ①1986年3月15日婚姻登记办法实行之后,未办理婚姻登记手续法律教育网原创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的,一方起诉“离婚”,起诉时双方均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可以认定为事实婚姻。  ②1986年3月15日婚姻登记办法实行之后,1994年2月1日婚姻管理登记条例实行前,未办理婚姻登记手续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的,一方起诉“离婚”,可以认定为事实婚姻。  ③1994年2月1日以后符合条件的应当补办结婚证,若补办结婚证的,婚姻关系的效力从双方均符合婚姻法所规定的结婚的实质要件时起算。  
(2)非法同居关系非法同居关系,是指男女双方或一方有配偶未办理结婚登记,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或男女双方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但不符合事实婚姻的法定条件的两性结合。  
(3)事实婚姻关系和非法同居关系的效力。  ①构成事实婚姻的,一切后果与事实婚姻相同。  ②经查确属非法同居关系的,应一律判决解除。
2019-02-15 18:32:17
平台特邀律师 咨询我
已帮助148345人 · 响应时间 平均5分钟内
根据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最高法院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在条例实施前双方已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按事实婚姻处理。事实婚姻经补办登记手续的,即转化为合法婚姻,当事人可以行使离婚请求权。  
1、先要确定是否真的是事实婚姻。如果在94年2月1日以前前以夫妻名义同居且符合结婚条件的才构成事实婚姻,否则只是同居关系。  
2、如果是事实婚姻,另一方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离婚。  
3、如果只是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任何一方随时可以解除。如果对财产或孩子抚养权、抚养费有争议,可以就此问题到法院起诉,但不会有精神补偿。
2019-02-15 18:39:13
民事法律律师团队 咨询我
已帮助95509人 · 响应时间 平均5分钟内
1994之后没有事实婚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一)
第五条 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2019-02-15 18:54:31
法律快车咨询顾问 咨询我
已帮助119303人 ·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离婚后同居,离婚时财产进行分割没有,如果离婚时已经进行分割,同居时取得的财产,按共同共有进行分割。如果离婚时没有对夫妻财产进行分割,应先进行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然后才对同居取得的财产进行共进行分割。
2019-02-15 18:48:19
声明:以上内容由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如若涉及隐私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根据你所描述的这个事实,你们之间不存在婚姻关系。
全部5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感情不和的婚姻可以起诉离婚吗
感情不和的婚姻可以起诉离婚吗
感情不和的婚姻可以起诉离婚。诉讼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就是否离婚或者财产的分割、债务的分担、子女的抚养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
离婚
人浏览
如何区分事实婚姻和同居关系?
如何区分事实婚姻和同居关系?
事实婚姻是相对于法定婚姻而言的,是指没有配偶的男女虽未办理结婚登记,但符合结婚登记的实质条件,并且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两性结合。同居关系指
事实婚姻
人浏览
是事实婚姻还是同居关系?
是事实婚姻还是同居关系?
是事实婚姻还是同居关系?[案情]原告袁男与被告吴女于1987年未办结婚登记手续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在同居时双方均未达到法定婚龄,但在1994年2月1日前双方均
非法同居
人浏览
首先,你们未结婚,所以就不存在离婚的问题,都是自由的,都自由和其他任何人结婚,无论谁提分手,都不存在什么分手费的问题。至于定金和礼金的问题,若未结婚,应该返还的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没领证彩礼退还比例
没领证彩礼退还比例
没领证如果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彩礼应当全部返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若干问
婚姻家庭
人浏览
关于同居事实婚姻的问题:例如,事实婚姻和非法同居的区别主要在于事实婚姻是指没有配偶的男女,虽未进行婚姻登记,但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并且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而非法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因合同纠纷发生的诉讼应该由合同履行地或者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二十五条合同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您好,应当退还彩礼,《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你固定证据,积极协商,协商不成,起诉解决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北京离婚财产怎么分配
北京离婚财产怎么分配
北京离婚财产的分配:北京夫妻双方离婚,财产分割可以由双方共同商议。双方协商不成,可以进行起诉,法院会根据法律法规进行分割财产。夫妻共同财产的,一般会平均分配。
婚姻家庭
人浏览
现在已经不承认事实婚姻的说法了。
全部7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诈骗罪坐牢可以离婚吗
诈骗罪坐牢可以离婚吗
诈骗罪坐牢可以离婚。夫妻一方服刑期间,另一方可以提起诉讼离婚;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没有继续维持的可能,经法院调解,坚持离婚,法院按照相关法律,应判决准予离婚。
婚姻家庭
人浏览
可以起诉解除婚姻关系,女方有不能结婚的疾病。
全部2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男方有家暴行为的,受害方能够提供证据证明对方存在家暴行为的,法院会判决双方离婚。家暴行为属于法定的离婚事由,一方有家暴行为的,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法律依据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分居五年离婚可以分财产吗
分居五年离婚可以分财产吗
分居五年离婚可以分财产。按照法律规定,离婚时财产分割,由双方协商解决,双方不愿协商或协商未果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依照法律规定以及当事人双方的情况,依法
婚姻家庭
人浏览
婚姻期间一方的借款,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离婚后双方都要还。我国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领结婚证需要人事档案吗
领结婚证需要人事档案吗
领结婚证不需要人事档案。领取结婚证需要的证件是本人和对方无禁止结婚的血缘关系的声明;男女各自的身份证、户口簿;本人无配偶的签字声明以及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
婚姻家庭
人浏览
你好,可以起诉离婚,协议离婚可以先补办结婚证,然后再离婚
全部1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到处宣传别人出轨违法吗
到处宣传别人出轨违法吗
到处宣传别人出轨违法。到处宣传他人出轨是侵犯名誉权的行为,对于捏造事实诽谤他人出轨的,对他人的身心健康造成影响,自然构成侵权。直接影响个人名誉。受害人可以要求对
婚姻家庭
人浏览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为家庭生活、履行法定的抚养、赡养义务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双方同意由一方经营且经营收入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在经营中所负的债务,应作为夫妻的共同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判决离婚后民政局会显示离婚吗
判决离婚后民政局会显示离婚吗
判决离婚后民政局不会显示离婚。人民法院没有义务主动通知民政部门,双方是否被判决离婚。更改民政局的婚姻状况,双方当事人需要携带有关证件,前往当地街道办事处或者公安
婚姻家庭
人浏览
可以起诉要求男方承担手术费用
全部1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像你这种情况需要先打一场官司,由这个男方的父母去起诉这个,女方要求这个女方和她的和你的儿子把这个首付款还回来。
全部2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