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我朋友他们借了交了,就说终止合同,是不是真的?

更新时间:2018-12-21 05:30:00人浏览
问题描述:
你好,我想问一下,我在上海天强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提交了一份两万块钱的贷款,他们给我发了合同书,我也签字了,也发给他们了,后来我没注意看合同。说让我交两千块钱的保险开户费。我跟我朋友他们借了交了,又让我交六千的流水保证金,我认为自己受骗了,就说终止合同,然后他们就说要我赔违约金百分之五十,要在当地人民法院起诉我,这是不是真的?
4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平台特邀律师 咨询我
已帮助158725人 · 响应时间 平均1分钟内

1、如果对方不退还保证金,可以凭合同和收据等相关证据去法院起诉。
2、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可以按照实际损失向对方索赔,实际损失需要有相关的证据,证明因为对方的行为导致你承受了哪些损失。
3、法律依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二条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的赔偿责任,应当相当于另一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一方违反合同时,向另一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对于违反合同而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第一百一十三条当事人双方都违反合同的,应当分别承担各自应负的民事责任。  第一百一十四条当事人一方因另一方违反合同受到损失的,应当及时采取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及时采取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无权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  第一百一十五条合同的变更或者解除,不影响当事人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合同法》第114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第115条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第116条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2018-12-21 05:01:45
法律快车咨询顾问 咨询我
已帮助112972人 ·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合同法》第114条第2款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减少。”要正确适用该条,关键在于正确解释该条违约的性质。
  该条规定的违约金属于约定的违约金,而不是法定的违约金,没有争议。但该条规定的违约金性质上是属于赔偿性违约金,还是惩罚性违约金,亦或二者兼有,则没有形成一致意见。
  大多数学者认为,该条款规定的违约金,在实质精神上是以赔偿违约金为原则的。理由是违约金与损失悬殊时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减,违约金是对损失额的预定。
  另外合同法解释二还有规定,条文如下:第二十七条 当事人通过反诉或者抗辩的方式,请求人民法院依照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调整违约金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二十八条 当事人依照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请求人民法院增加违约金的,增加后的违约金数额以不超过实际损失额为限。增加违约金以后,当事人又请求对方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人民法院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并作出裁决。
  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认定为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
2018-12-21 05:09:55
平台法律顾问团队 咨询我
已帮助145935人 · 响应时间 平均3分钟内
合同未约定违约金,也可以主张违约金。根据《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一百一十二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及第一百一十三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之规定,损失赔偿不是必然要约定的,如合同中未约定损失赔偿,但,违约方给守约方造成损失的,仍应当赔偿。对于金钱给付义务中,因迟延支付,最直接也最易被预见的应当就是利息损失,即该笔款项被占用后,债权人无法进行存款获取利息收入等增值行为,或债权人因急用该笔资金未得而不得不向第三人借款而必须支付利息。
二、逾期付款的利息损失的计算标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逾期付款违约金应当按照何种标准计算问题的批复》(法释[1999]8号)规定:对于合同当事人没有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标准的,人民法院可以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逾期付款违约金。中国人民银行调整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时,人民法院可以相应调整计算逾期付款违约金的计算标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法释[2004]14号)第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对欠付工程价款利息计付标准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3]7号)第十七条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人民币贷款利率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发[2003]251号)规定:逾期贷款(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日期还款的借款)罚息利率由现行按日万分之二点一计收利息,改为在借款合同载明的贷款利率水平上加收30%-50%。因此,利息损失计算的标准至少可以参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因此,违约责任和合同债务的关系可以归结为:债务是责任发生的前提,责任是债务不履行的结果。
2018-12-21 05:30:00
合同纠纷律师团队 咨询我
已帮助147214人 · 响应时间 平均1分钟内
对于债务纠纷,知道对方姓名、住址及联系电话就行了(便于确定其身份或受案法院通知对方应诉,写明身份证号码让其抵赖不成效果更好);证据有借条(其亲自书定或是亲笔签名及手印)足够了,在诉讼时效期间(借款日期或是还款日期后2年内)提起诉讼,超过视为放弃追偿权利(有在诉讼时效内索要录音和3个及以上无利害关系人证实曾索要证实材料及出庭证言的可延长诉讼时效);借条上未约定赔还时间的主张不了逾期赔还利息(利率以同期人民银行贷款利率为依据,因逾期赔还带点惩罚性质可参考同期商业银行贷款利率确定利息价款,审理中被告主张按人民银行贷款利率计算利息的合理合法、其不主张就可能按商业银行贷款利率计算)。
2018-12-21 05:16:40
声明:以上内容由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如若涉及隐私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承租人死后,出租人是否当然可以终止房屋租赁关系?
承租人死后,出租人是否当然可以终止房屋租赁关系?
否。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19条第1款规定:“承租户以一人名义承租私有房屋,在租赁期内,承租人死亡,该户共同居
租赁合同知识
人浏览
根据民事诉讼法,合同或者财产纠纷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法院等管辖,以下是具体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
全部2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租赁合同目的无法实现是否可以解除合同
租赁合同目的无法实现是否可以解除合同
租赁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对于因不可抗力、一方迟延履行等违约行为而致使不能实现租赁合同的目的的,另一方
合同法
人浏览
租赁合同解除,装修归谁?
租赁合同解除,装修归谁?
案情林先生从事美容美发行业多年,积累了一定的经验,也有了一定的存款,打算自己开个美容美发店。经过一番选房看房后,终于找到了一个让自己满意的店面,并与房东签订了书
房屋租赁合同知识
人浏览
出国留学,你准备好了吗?
出国留学,你准备好了吗?
随着高考各批次分数线的逐步揭晓,很多家长和学生也终于决定选择出国留学之路。不过,对于出国留学需要做哪些准备,申请国外名校应注意哪些问题,留学语言一关该如何突破,
担保知识
人浏览
购房按揭贷款已经办理了开发商违约是否能退款,这要区别不同的情况来判断:1、如果是银行原因,比如额度紧张无法放款,那么购房者可以和卖家协商解除购房合同,并且不必承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劳务派遣合同可以随时解除吗
劳务派遣合同可以随时解除吗
劳务派遣合同存在法定解除情形,用人单位或劳动者可以随时单方面解除。被派遣劳动者可以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的
劳动法
人浏览
对于债务纠纷,知道对方姓名、住址及联系电话就行了(便于确定其身份或受案法院通知对方应诉,写明身份证号码让其抵赖不成效果更好);证据有借条(其亲自书定或是亲笔签名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公司没有给自己办社保或者没有足额缴纳社保的时候,可以向市劳动保障部门或者有关部门投诉、举报,只要事实确凿,是可以得到有效解决的。在投诉、举报的时候,注意证据的收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施工合同是不是要式合同
施工合同是不是要式合同
施工合同是要式合同。所谓要式合同是指根据法律规定应当采取特定方式订立的合同。施工合同是指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施工、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协议,当事人订立施工合同应当采用
合同纠纷
人浏览
合同是怎么约定,注意看是否是诈骗。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施工合同诉讼有效期
施工合同诉讼有效期
施工合同诉讼有效期一般是3年,特殊情况从其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为3年,自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一般不予保护,但可以受理其诉讼
合同纠纷
人浏览
你好: 1、合同具体内容是什么?这2000元是什么费用?建议电话详细咨询!
全部1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办理租车合同、合法经营合同、电动车生产合作合同。动车租车行办理相关手续如下:1、承租人应按规定携带有效证件,与营业部签订租车合同。2、承租人应严格履行公司规定的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施工合同几年没有诉讼时效
施工合同几年没有诉讼时效
施工合同三年超过诉讼时效。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是三年,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特殊情况可以申请适当延长。
合同纠纷
人浏览
租赁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通常为三年。这意味着从您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损之日起,您有三年的时间向法院提起诉讼。若超过此期限,可能会丧失胜诉权。因此,遇到村委会商铺租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建设合同属于什么类别合同
建设合同属于什么类别合同
建设合同属于承揽类别合同。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通常包括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依法订立的建设工程合同对承包人和发包人具有
合同纠纷
人浏览
以租代购退车可以构成违约。具体需要看合同是如何约定的,有约定的按约定方式处理。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承揽合同纠纷是什么意思
承揽合同纠纷是什么意思
承揽合同纠纷是在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过程中发生的纠纷,如报酬支付纠纷、定作物质量纠纷、承揽人保管纠纷、违约纠纷等。
合同纠纷
人浏览
法律分析:能退回学费,你可以去当地教育局申诉。法律依据:《学费收退费管理办法》第十三条学生因故退学,须凭财务部当年开据的学费专用收据(原件)和党政办公室印制的“
全部1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先施工后签合同违法吗
先施工后签合同违法吗
先施工后签合同违法,存在一定的法律风险。对于合同签订前的履行过程,由于存在较大的不确定因素,双方的权利义务不明确、法律责任界定不清,容易产生法律纠纷,合同的事前
合同纠纷
人浏览
您好,你们之间签订的有租车合同吗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您好,租车纠纷法律问题可以咨询我
全部9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你好这个要根据实际的操作和协议去看法律关系和法律风险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