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承包时间还没有到,承包者不给于补偿款,怎么办,该走什么样的法律程序?

更新时间:2019-02-11 06:34:04人浏览
问题描述:
土地承包时间还没有到,被石油临时占地,合同上明显标注如在承包期间被石油占地,补偿款归被承包者所有,可是补偿款已经下来了,承包者不给于补偿款,怎么办,该走什么样的法律程序?土地承包时间还没有到,承包者不给于补偿款,怎么办,该走什么样的法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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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占用:一般是指非权利人占有土地,属于侵权行为。 当然,此处所说占用属于侵权是一般情况下,在拥有法律依据或合同约定的情况下,占用即为合法行为。
一般来说,如果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改作他用,数量较大,造成耕地大量毁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据处或者单处罚金。
2019-02-11 06:1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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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注意事项:  
1、发包方、承包方  发包方的确定因农村土地所有权不同而不同。具体分三种情况:  
(1)依法属于村集体共同所有的土地,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发包。 
(2)依法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小组所有的土地,由村内各该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小组发包。  
(3)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农村土地,如果由村集体使用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发包,发包方是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如果由村民小组使用则由村民小组发包,发包方是村民小组。 
2、土地承包的种类分两类,一为集体土地,二为国有土地,但国有土地承包的前提条件是,该国有土地必须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用于农业的土地,即国有土地必须同时具备该土地由农民集体使用并且该土地用于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用于农业时才允许承包。  
3、土地承包方式主要分两类,第一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承包的土地主要为耕地、林地、草地;第二为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承包的土地主要为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  
4、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土地承包经营期限为三十年。发包方和承包方应当订立承包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承包经营土地的农民有保护和按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受法律保护。  
5、承包方义务  
(1)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  
(2)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2019-02-11 06: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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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承包合同如果一方违约,且属于根本违约,单方可以要求解除合同
根本违约是指一方当事人违反了合同的主要义务,而使另一方当事人订立合同的目的难以实现。
根本违约的判断标准:第一,违约方的违约行为违反了合同的主要义务。
无论预期违约还是实际违约,只要违反了合同的主要义务,即为根本违约,可导致合同的解除。第二,违约行为致使另一方订立合同的目的不能实现。
根本违约单方解除合同,另一方仍有请求赔偿的权利,亦不影响合同中有关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若不属于根本违约,则按照《合同法》第10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不符合规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不应解除合同的。
2019-02-11 06:3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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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补偿费:
1.征用耕地、蔬菜地,根据国家规定的价格政策,按该土地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下同)的 六倍计算;
2.征用鱼塘、藕塘、养殖场、果园、竹园、林地等土地,按该土地年产值的五倍计算;
3.征用柴山、滩地、水塘、苇塘和其他有收益的非耕地,按该土地年产值的三倍计算;
4.征用宅基地按邻近耕地的补偿标准计算;房屋由建设单位另行征地移迁重建的,原宅基地不 再给予补偿;
5.征用无收益的非耕地,一般不予补偿。
2019-02-11 06:3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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