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属于出租人的破产财产?出租人与承租人先前的赠与合同是否继续生效?

更新时间:2018-11-29 08:34:02人浏览
问题描述:
出租人与承租人预定租期满后租赁物品归属权转移给承租人,那么如果出租人在租期内破产,租期满后租赁物品是否属于出租人的破产财产?出租人与承租人先前的赠与合同是否继续生效?
3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平台法律顾问团队 咨询我
已帮助74938人 · 响应时间 平均5分钟内
赠与合同,是指赠与人把自己的财产无偿地送给受赠人,受赠人同意接受的合同。赠与合同可以发生在个人对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以及个人相互之间。一般来说,房产赠与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赠与人与受赠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和家庭住址;  
2、赠与人与受赠人的关系;  
3、赠与的理由;  
4、被赠与标的物的名称、数量和基本状况、座落地点;  
5、赠与人对赠与行为的意思表示;  
6、赠与人在赠与书上签名或盖章、签名日期。
2018-11-29 08:11:32
合同纠纷律师团队 咨询我
已帮助62745人 · 响应时间 平均1分钟内
租赁合同的主要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三章【租赁合同】中有明确规定。
【相关法条】:
  第二百一十二条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
租金的合同。
  第二百一十三条租赁合同的内容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
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第二百一十四条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
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
超过二十年。
  第二百一十五条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当事人未采用书面
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第二百一十六条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间保持租
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
  第二百一十七条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
对租赁物的使用方法没
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应当按照租赁物
的性质使用。
  第二百一十八条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
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2018-11-29 08:17:42
法律快车咨询顾问 咨询我
已帮助138338人 · 响应时间 平均4分钟内
与赠与的类型相适应,赠与合同可分为:  
(一)现实赠与合同和非现实赠与合同  现实赠与,又称即时赠与,是指在合同成立之时赠与人就将标的物交付受赠人的赠与,现实赠与的合同成立与履行是同时实施的,因而可用口头形式。非现实赠与合同是指合同成立后赠与人按照合同的规定将标的物交付受赠人的赠与,非现实赠与合同的订立与赠与人的履行行为不是同时进行的,一般应采用书面形式。  
(二)履行道德义务的赠与合同和非履行道德义务的赠与合同  这是根据赠与人赠与的目的是否是履行道德上的义务而划分的,如果赠与人对受赠人在道德上有扶助的义务,如养子女因生父母生活比较困难而约定赠与一定财物的合同,即为履行道德义务的赠与合同。非履行道德义务的赠与合同是指赠与人并不以履行道德义务为目的的赠与合同。区分这两种赠与合同的主要意义在于二者的效力不同:履行道德义务的赠与效力较强,即使非书面的非现实赠与,赠与人也不得任意撤销应负交付赠与物的义务;而非书面的非现实赠与,若是非履行道德义务的,赠与人于标的物交付前或登记之前,可以任意撤销。
2018-11-29 08:34:02
声明:以上内容由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如若涉及隐私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承租人能主张出租人的房屋转让合同无效?
承租人能主张出租人的房屋转让合同无效?
【案情】刘某在南阳市卧龙区蒲山镇街道自有门面房三间,2007年12月,刘某将房屋租赁给赵某开私人诊所,双方口头约定房租为每月100元,每年元月份将全年房租支付完
租赁合同知识
人浏览
出租人在不知情情况下,被承租人二次出租给其他承租人,但原合同写明不得转租,却没写明确违反后细节,协商无果情况下出租人是否可以单方面终止合同?目前二次转租的新租客
全部8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合同未定期限承租人可随时解除租赁关系吗
合同未定期限承租人可随时解除租赁关系吗
合同未定期限,如果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或者根据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仍不能确定的,则合同视为不定期租赁合同,承租人
合同法
人浏览
承租人死后,出租人是否当然可以终止房屋租赁关系?
承租人死后,出租人是否当然可以终止房屋租赁关系?
否。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19条第1款规定:“承租户以一人名义承租私有房屋,在租赁期内,承租人死亡,该户共同居
租赁合同知识
人浏览
承租人有何种行为时,出租人可终止合同且收回房屋?
承租人有何种行为时,出租人可终止合同且收回房屋?
承租人有何种行为时,出租人可终止合同且收回房屋?南京法律网房产律师提醒承租双方,房屋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出租方有权终止合同,同时收回房屋,由此造成损失,由承
房屋租赁合同知识
人浏览
租赁合同是指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给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在当事人中,提供物的使用或收益权的一方为出租人;对租赁物有使用或收益权的一方为承租人。凡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没有约定租赁期限出租人可以随时收回房屋吗
没有约定租赁期限出租人可以随时收回房屋吗
没有约定租赁期限,如果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或者根据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仍不能确定明确的期限的,则合同视为不定期租
合同法
人浏览
约定房屋租赁违约金应注意:1、违约金应体现补偿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现行立法承认违约金具有补偿性和惩罚性多重属性,以补偿性为主、惩罚性为辅。这样,既维护了守约人的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取消法律顾问,如果聘用合同到期不再续聘,如果聘用合同没有到期,双方协商解聘。《合同法》第九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赠与合同,是指赠与人把自己的财产无偿地送给受赠人,受赠人同意接受的合同。赠与合同可以发生在个人对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以及个人相互之间。一般来说,房产赠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你好,需要结合案件的具体情况来确定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施工合同是不是要式合同
施工合同是不是要式合同
施工合同是要式合同。所谓要式合同是指根据法律规定应当采取特定方式订立的合同。施工合同是指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施工、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协议,当事人订立施工合同应当采用
合同纠纷
人浏览
你好,根据合同约定处理。
全部7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施工合同诉讼有效期
施工合同诉讼有效期
施工合同诉讼有效期一般是3年,特殊情况从其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为3年,自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一般不予保护,但可以受理其诉讼
合同纠纷
人浏览
你好,你所说的这个房东实际上就是所谓的二房东,你朋友和二房东的合同是否有效取决于真房东的追认,也就是说他们之间的合同是民法上的效力待定合同。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法律分析:可以要求对方退还,你可以向当地律师协会投诉。但是你也要清楚,律师不办事和办不成事是有区别的,如果他什么都不干,那你可以要求退,如果他确实付出了劳动,但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施工合同几年没有诉讼时效
施工合同几年没有诉讼时效
施工合同三年超过诉讼时效。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是三年,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特殊情况可以申请适当延长。
合同纠纷
人浏览
建设合同属于什么类别合同
建设合同属于什么类别合同
建设合同属于承揽类别合同。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通常包括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依法订立的建设工程合同对承包人和发包人具有
合同纠纷
人浏览
您好,协商不成,起诉维权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承揽合同纠纷是什么意思
承揽合同纠纷是什么意思
承揽合同纠纷是在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过程中发生的纠纷,如报酬支付纠纷、定作物质量纠纷、承揽人保管纠纷、违约纠纷等。
合同纠纷
人浏览
如果发生逾期,可以协商处理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先施工后签合同违法吗
先施工后签合同违法吗
先施工后签合同违法,存在一定的法律风险。对于合同签订前的履行过程,由于存在较大的不确定因素,双方的权利义务不明确、法律责任界定不清,容易产生法律纠纷,合同的事前
合同纠纷
人浏览
营转非的车辆还可以转营运。营运机动车改为非营运机动车或者非营运机动车改为营运机动车的、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迁出车辆管理所管辖区的,应当于变更后向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
全部1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如果没有定金协议,向市场监督管理局反映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你好,不退学费你首先可以向学校继续教育学院投诉,不行的话可以向所在地教育主管部门投诉。一般来说如果不是特殊原因是退不了的,就算是投诉也是没有用的。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如果对方起诉,需要由对方来举证。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