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贷款合同已经约定3年了,反担保抵押贷款合同已经约定了2个月了,我想知道是否现行时效已经过去了,抵押贷款可以解除?

更新时间:2020-10-28 10:03:26人浏览
问题描述:
律师,你好:贷款合同已经约定3年了,反担保抵押贷款合同已经约定了2个月了,我想知道是否现行时效已经过去了,抵押贷款可以解除?
3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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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对于担保抵押的保证期间的相关规定的回答:《担保法》第52条规定:“抵押权与其担保的债权同时存在,债权消灭的,抵押权也消灭。”  由此看来,抵押担保的存续期间即除斥期间与债权的存续期间是一致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2条规定,担保物权所担保的债权的诉讼时效结束后,担保权人在诉讼时效结束后的二年内行使担保物权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从这一规定看,抵押权的行使在债权诉讼时效消灭后的二年内,也就是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4年内,抵押权人行使抵押权的,人民法院应予以支持。所以综合这两项规定,由于抵押担保的期间届满后只是债权人失去了请求法律强制保护的权利,并不会消失。
2020-10-28 09:5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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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为借款人提供担保的,一般需按照担保合同约定承担担保责任,如果担保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的,则需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2020-10-28 09:5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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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担保责任承担如下:
1、一般保证,即当借款期限届满后,经法院审判或仲裁委员会的仲裁,并经依法强制执行,借款人仍不能返还借款时,出借人才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2、连带保证,《担保法》第十八条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即当借款期限届满后,无论借款人有无能力归还借款,出借人既可以要求借款人返还借款,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返还借款的保证责任。
2020-10-28 10: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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