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的父母已经死了很多年了,我住在我的父母之一,父母的土地是我的管理,现在的土地被征用,我的姐妹有一份吗?

更新时间:2020-08-24 13:37:05人浏览
问题描述:
你好,我的父母已经死了很多年了,我住在我的父母之一,父母的土地是我的管理,现在的土地被征用,我的姐妹有一份吗?
3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平台特邀律师 咨询我
已帮助115316人 ·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根据《土地管理法》规定: 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
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
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第四十八条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后,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公告,并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 第四十九条 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将征收土地的补偿费用的收支状况向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公布,接受监督。
禁止侵占、挪用被征收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规定: 第二十五条 征用土地方案经依法批准后,由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并将批准征地机关、批准文号、征用土地的用途、范围、面积以及征地补偿标准、农业人员安置办法和办理征地补偿的期限等,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
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公告指定的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经批准的征用土地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听取被征用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用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
征地补偿、安置争议不影响征用土地方案的实施。 征用土地的各项费用应当自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全额支付。 第二十六条 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征用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市、县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置补助费使用情况的监督。 同时,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一般也有根据本地具体实际情况而制定的《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对具体补偿都有详细的规定,建议你们到当地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去咨询一下。
2020-08-24 13:17:47
法律快车咨询顾问 咨询我
已帮助183801人 · 响应时间 平均5分钟内
均有继承权。
2020-08-24 13:21:42
继承律师团队 咨询我
已帮助91798人 ·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你好,是你们姐妹的,她没权利分的
2020-08-24 13:37:05
声明:以上内容由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如若涉及隐私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Yes,you can
Yes,you can
我相信每个人在回顾自己的司考之路时都会唏嘘感慨的,不管他是失败或是成功。我亦然!但在唏嘘之余我想说的是,不管你专业是法律还是其它,不管你是本科还是硕士,只要你用
司考经验
人浏览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的解除:1、经发包方、承包方协商同意,在不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利益的前提下,承包方自愿放弃承包土地的。2、发包方承包方在签订合同时,双方约定的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孙子有继承爷爷财产的权力吗
孙子有继承爷爷财产的权力吗
一般情况下,孙子不可能通过继承的方式继承爷爷的财产。但特殊情况下,孙子具有继承权。第一种情况是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儿子先
继承
次播放
逢山开路,遇水架桥
逢山开路,遇水架桥
台湾茶王李瑞河在台湾建起了东南亚最大的制茶厂,在岛内开设了42家茶叶商店,茶叶中场占有率达到133%,营业额在1937年底达到了12亿元新台市。此外,还设有证券
招商纠纷
人浏览
天高任鸟飞,海阔凭鱼跃
天高任鸟飞,海阔凭鱼跃
坐在门室里看着来来往往的过客,心里一阵温暖,我的努力也证实了我当初的想法,这创业一路上走过来,几多艰辛几多血泪,回首时一阵热泪涌现心头。一、不能就这样的活,逼上
商业招商动态
人浏览
(1)根据《土地管理法》第47条的规定,征地补偿有三大块,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2)对于这三项费用的分配:安置补助费、青苗费是直接支付给被征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农村自留地是什么性质?
农村自留地是什么性质?
农村自留地是中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按政策规定分配给成员长期使用的土地。自留地属于集体所有,其成员只有使用权,使用土地的单位
房地产
人浏览
征地补偿1、征收耕地补偿标准: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3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万元。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万元。2、征收基本农田补偿标准: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8万元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一、法律规定对国有土地上房屋的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1、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2、因征收房屋造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你好,我国农村的耕地是以家庭为单位承包的,家庭内成员均享受土地承包经营权,家庭成员死亡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确权没有影响。当然,如果当时作为承包家庭的成员都已经去世
全部2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配偶继承房产需要交税吗
配偶继承房产需要交税吗
配偶继承房产是不需要交税的,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之间的房屋权属变动这一情形无需缴纳契税。此外,对于法定继承人之间继受土地、房屋权属的情形,也无需缴纳契税。
继承法
人浏览
二婚登记后财产怎么分配的
二婚登记后财产怎么分配的
二婚登记后财产分配财是由夫妻双方协议分割;如果协议不成的,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属于男女双方的共有财产才能分割
继承法
人浏览
产权登记情况,购买时间
全部1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遗产继承诉讼时效是多长时间内
遗产继承诉讼时效是多长时间内
遗产继承时效是三年。继承权纠纷诉讼时效为三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
继承法
人浏览
1、订立遗嘱要符合的法律规定有:遗嘱人应当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遗嘱应当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遗嘱不得被篡改也不得被改造;遗嘱人应当对约定的财产有处分权;遗嘱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女儿继承父亲的房子要继承税吗
女儿继承父亲的房子要继承税吗
女儿继承父亲的房子不要继承税。我国现在还未征收遗产税。法定继承人继承房产不需要交税,而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继承房产的,需要交纳一定的费用,如契税。
继承法
人浏览
您好,一般来讲公益性公募个人不能投资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伪造遗嘱会不会丧失继承权
伪造遗嘱会不会丧失继承权
伪造遗嘱会丧失继承权。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会导
继承法
人浏览
符合下列条件的立的遗嘱才有法律效力:1、立遗嘱人须有立遗嘱的能力,也就是要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2、遗嘱内容系其真实意思表示;3、遗嘱中所处分的财产须为遗嘱人的
全部1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从父母继承的房子要交多少税
从父母继承的房子要交多少税
从父母继承的房子要交多少税要看房子的估值。继承父母房屋需要缴纳的税有印花税等。一般契税是3%,印花税是0.05%,法定继承人继承土地、房屋权属时,不征收契税。
继承法
人浏览
法定继承人有如下规定:1、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2、法定继承必须按照配偶、子女、父母优于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的顺序办
全部1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办理房屋遗产继承时间规定如下:如继承人对于房产分配没有异议的,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办理过户就没有时间限制。但如果继承人之间对遗产房分割有分歧,需要到法院起
全部1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