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申请工伤认定,个人申请还是公司?
一、发生工伤24小时内要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报送工伤报告表。
二、发生工伤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劳动科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三、工伤保险报销所需材料
(一)工伤认定决定书(过行政复议期后)。
(二) 发票原件(本人签字)。
(三) 费用明细,住院病历,门诊病历要求原件、复印件。
(四) 工伤待遇审批表。
(五) 工伤职工如果放弃伤残等级鉴定,需本人书写放弃伤残等级鉴定声明,单位盖章。
(六) 工伤职工如需要评残,需到医保处填写劳动能力等级鉴定申报表。
认定申请须知:
一、申请的情形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伤有关的预备性或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7、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8、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9、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它情形。
二、申请时间
1、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5日内,向校人事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材料,在此期间发生的相关费用及由用人单位负担,基金不予支付。
三、申请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在校人事部领取)一式四份;
2、与用人单位存在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3、受伤害时初诊诊断证明书或者依法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原件及复印件);
4、职工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5、用人单位事故报告;
6、证人证言;
7、证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8、证人劳动关系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除上述材料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还应当分别提交相应证据:
1、职工死亡的,提交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提交公安部门的证明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原件及复印件);
3、因公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提交公安部门的证明、外出相关单位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1.发生工伤后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的,职工必须在1年内提出工伤认定的申请。
2.劳动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后,劳动部门可以根据情况依法决定是否受理。
如果劳动部门受理了申请并在60日内作出了工伤认定结论。
第二步,工伤受理的行政诉讼程序
1.劳动者对劳动部门不受理工伤认定不服的,可以在60日内提起行政复议或者在3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法院判决劳动部门受理其工伤认定的申请。
2.直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诉讼一审的审判期限为3个月。
3.任何一方不服一审判决,可以在15日内提起上诉。行政诉讼二审的审判期限为2个月。
二审的判决结果,可能是支持职工的诉讼请求(即判决由劳动部门受理工伤认定也可能判决驳回职工的诉讼请求,此时劳动者的工伤维权程序结束。
第三步,工伤认定程序
第四步,确认劳动关系的仲裁程序
第五步,确认劳动关系
第六步,工伤认定行政复议程序
第七步,工伤认定行政诉讼程序
第八步,劳动能力鉴定
第九步,工伤赔偿劳动仲裁程序
第十步,工伤赔偿诉讼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