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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了定金不想买房子了怎么办

更新时间: 2021-05-10 15:31:19 次播放
律师解答

给付定金一方如果不履行债务,无权要求另一方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如果不履行债务,需向另一方双倍返还定金。债务人履行债务后,依照约定,定金应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并不是所有的“定金”都不能退还。我国《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22条规定: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开发商不得销售商品房也不得收取任何预订款性质的费用。因此,如果商品房不符合销售条件,而购房者已经交纳了“定金”,那么无论双方是否约定“定金”退还事项,开发商都应无条件退还定金给购房者。《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4条的规定,因不能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签订的,出卖方也是应当返还定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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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娜律师
刘娜律师

北京-北京

擅长:继承、合同纠纷、婚姻家庭、房产纠纷、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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