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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役权消灭的情形具有哪些

更新时间: 2022-11-10 17:56:59 次播放
律师解答

以下是地役权消灭的情形有:

1、土地灭失。

2、需役地不需要利用供役地。

3、供役地无法满足需役地的需要,其理由与上述情形相同。

4、抛弃。

5、存续期间的届满或其他预定事由的发生。

6、土地被征收。

7、供役地权利人在符合法定条件时解除地役权合同的。

《民法典》第三百七十二条,地役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的不动产的效益。前款所称他人的不动产为供役地,自己的不动产为需役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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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敬坡律师
主办律师
郭敬坡律师

广东-广州

擅长:房产纠纷、刑事案件、婚姻家庭、公司企业、劳动纠纷、征地拆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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