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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役权登记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9-26 14:05:26 0人浏览

导读:

地役权登记是指地役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的不动产效益而进行的登记。实践中约定好了地役权之后,需要办理一个登记,那么地役权登记?跟着法律快车小编一起了解一下地役权的相关内容吧。
地役权登记
  • 办理地役权登记应由申请人携带身份证明、地役权登记申请表、房屋权属证书与房屋地役权合同到登记大厅提出申请,登记机关进行审核制证,审核通过后收费发证。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七十二条地役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的不动产的效益。前款所称他人的不动产为供役地,自己的不动产为需役地。第三百七十四条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地役权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   第一百五十六条 地役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的不动产的效益。

      前款所称他人的不动产为供役地,自己的不动产为需役地。

      第一百五十七条 设立地役权,当事人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地役权合同。

      地役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供役地和需役地的位置;

      (三)利用目的和方法;

      (四)利用期限;

      (五)费用及其支付方式;

      (六)解决争议的方法。

      第一百五十八条 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地役权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第一百五十九条 供役地权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允许地役权人利用其土地,不得妨害地役权人行使权利。

      第一百六十条 地役权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利用目的和方法利用供役地,尽量减少对供役地权利人物权的限制。

      第一百六十一条 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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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什么是地役权登记?

    地役权登记是新名词,是指地役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的不动产效益而进行的登记。如:甲、乙两处商业房产相邻,甲方想在乙方房屋范围内开门,以便于进出经营,可以与乙方商量签订地役权合同,办理相关手续。

  • ??? 房地产权属登记包括房产所有权登记和房产他项权利登记及土地使用权登记。《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59条对房地产权属登记作了“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的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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