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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合同签了钱没给完如何处理

更新时间: 2022-05-07 08:27:31 次播放
律师解答

房屋租赁合同签了钱没给完,可以根据合同约定要求对方给付。如果对方催告仍未给付,可以解除合同。如果纠纷无法协商解决,可以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一条的规定,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对支付租金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租赁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租赁期限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

第七百二十二条规定,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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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敬坡律师
主办律师
郭敬坡律师

广东-广州

擅长:房产纠纷、刑事案件、婚姻家庭、公司企业、劳动纠纷、征地拆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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