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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期间的财产如何处理

更新时间: 2021-04-22 14:14:10 次播放
律师解答

现今社会结婚率在下降。基于自然原因和社会原因,男女双方依然在交往,因此社会上多了很多不婚同居或者婚前的同居时间变得很长。

如果同居一方要求解除同居关系,而不主张其他请求,法院一般不予受理。在处理同居的案件中,如涉及非婚生子女的抚养和财产分割问题,法院则会一并予以解决。

在分割财产时,法院会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考虑财产的实际情况和双方的过错程度妥善分割。不过,同居分割财产与离婚分割财产适用的是完全不同的方式。同居生活期间双方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即按份共有处理。同居生活前,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物可比照赠与关系处理。不过,如果同居的一方或者双方有配偶,则情形会更复杂,即赠与行为有可能涉及侵害配偶一方的财产共有权而导致被撤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零三条

规定,

共有人约定不得分割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维持共有关系的,应当按照约定,但是共有人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可以请求分割;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人可以随时请求分割,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础丧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时可以请求分割。因分割造成其他共有人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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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庆程律师
朱庆程律师

广东-佛山

擅长:婚姻家庭、合同纠纷、继承、公司企业、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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