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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效合同的种类

更新时间: 2019-01-11 18:00:07 次播放
律师解答

无效合同,是指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因其严重欠缺有效要件,在法律上不按当事人之间的合意赋予其法律效力。按照全部还是部分不具有法律效力,无效合同可分为以下几种:

一、全部无效合同,是指合同的全部内容自始不产生法律约束力。

订立合同主体不合格。

订立合同内容不合法,表现为: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

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无效;

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的利益的合同,无效;

以合法形掩盖非法目的合同,无效;善意取得。

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无效。

第二情况,部分无效合同

部分无效合同是指合同的部分内容不具有法律约束力,合同的其余部分内容仍然具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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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导军律师
曾导军律师

湖南-长沙

擅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建筑工程、公司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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