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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赠与过户程序

更新时间: 2019-01-02 18:00:07 次播放
律师解答

房产赠与是指一方当事人自愿将自己的私有房产无偿给予另一方拥有,对方同意接受的行为。这种行为一般发生在亲属之间。

我国《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规定,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到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登记。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等。

另外,如果是亲属间的房产过户还可以通过法定继承或者遗嘱继承变更房屋权属。根据《继承法》规定的法定继承人有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但过户手续只能在产权人去世后才可以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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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平凡律师
主任律师
陈平凡律师

湖南-长沙

擅长:刑事案件、婚姻家庭、合同纠纷、交通事故、劳动纠纷、损害赔偿、建筑工程、知识产权、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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