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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离婚流程

更新时间: 2020-01-21 14:01:09 次播放
律师解答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诉讼离婚流程具体如下:

1、确定管辖权:离婚案件一般原告就被告,向被告户籍地所在法院起诉,如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向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

2、书写起诉状。

3、准备材料:夫妻双方的主体资料、结婚证、子女的身份资料、双方共同财产证明等材料。

4、到法院起诉。

5、法院受理后,先进行诉前调解,调解不成转立案,立案后判决前仍可以调解。如调解不成,法院宣告判决结果。

若当事人对判决结果不服的,可以向上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
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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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慧律师
张慧律师

广东-深圳

擅长:继承、婚姻家庭、合同纠纷、公司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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