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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是怎样得来的

更新时间: 2021-10-19 16:56:09 次播放
律师解答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是申请人向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后,并批准通过后而来。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款、第五款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
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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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婷律师
主办律师
黄婷律师

广东-深圳

擅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交通事故、房产纠纷、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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