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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征收要走法院强执吗

更新时间: 2021-10-19 16:56:14 次播放
律师解答

因国有土地征收进行房屋拆迁,一般不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但是如果符合法律规定的被拆迁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等条件,拆迁主管部门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八条

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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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婷律师
主办律师
黄婷律师

广东-深圳

擅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交通事故、房产纠纷、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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